第五章 |
5:1-31 伯沙撒王的酒筵
伯沙撒一名仅出现於圣经但以理书中,以致有些学者一度怀疑其历史
性。後来在楔形文字泥版中发现他的名字和他事迹的记载。他的父亲
拿波尼度是巴比伦最後一位君王,一度遁隐阿拉伯北部的提玛绿洲,
委任伯沙撒为驻巴比伦城的摄政王,而当时巴比伦的官方文件仍依循
拿波尼度的纪年。
7 「紫袍」:是皇室的衣著,而「金链」是官阶的证物。
「位列第三」:指但以理官位居拿波尼度、伯沙撒之下。
10 「太后」:可能是拿波尼度的妻子,即尼布甲尼撒的女儿。因
此2, 11, 12, 18的「父」是指外祖父而言。事实上,希伯来文「
父」一词有多种解释,不一定指父子关系。
25-28 粉墙上的文字原都是度量衡的名称
25 「弥尼」:可能即「弥拿」(参拉2:69)或「弥那」
(参结45:12);
「提客勒」:即希伯来的「舍客勒」:
「乌」是连接词「和」的意思;
「法珥新」是一半的「弥尼」。
28 「 勒斯」:是「法珥新」的单数。
这几个字既是亚兰文,为什麽王与术士无法明白?
或者他们只知表面意思,而不明白真正涵义。有些文士解释粉
墙上的文字可能是按上下直排而非亚兰文的横排式;也可能是
这几个字采用了特殊写法,无法看懂。
当但以理解释时,将这些字都赋以动词的意义。
「弥尼弥尼」:是神「数了又数」,巴比伦的年日数完了,就
此终结(26);
「提客勒」:是神「称」了巴比伦的重量,显出该国的罪恶与
亏欠(27);
「 勒斯」:是巴比伦已「分裂」归玛代与波斯了(28),按
「 勒斯」一字的子音与「波斯」同,似乎也显出作者用字的
微妙技巧。玛代与波斯在历史文献与圣经中常被列在一起,可
当作同一个国家。也有学者认为玛代与波斯本是两个不同国家
,後来玛代为波斯王古列征服,并为波斯帝国中的一省。
31 「大利乌」:这个人物亦不见於圣经以外的史料中,他真正的
身分尚未确定。或认为大利乌即古列(参6:28注), 或认为古
列手下一名大将。但以理只说他玛代族的後裔,六十二岁取得
巴比伦,曾治理通国(6:1)。
思想问题(第5章)
1 从26-28节看来,伯沙撒因自夸而受的刑罚比他先祖所受的更厉
害(参4:31-32),这是为什麽(参18-23)?
神审判人的准则是怎样的?
2 伯沙撒对但以理的解释及指责有什麽反应?
这是否引致审判立即临到的原因(参拿3: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