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
壹.何西阿三個兒女的名字反映出以色列被拒絕(一1~9)
一1~5 耶和華指示備利的兒子何西阿先知去娶一個不忠的婦人為妻。(參看簡介中“在正典中的獨特地位”,其中討論這段婚姻所牽涉的道德問題)他娶了滴拉音的女兒歌篾。
他們第一個孩子名為耶斯列(神將分散),顯示耶和華將怎樣對待以色列國。亞述軍隊將在耶斯列平原折斷以色列的軍力。
一6,7 第二個孩子名為羅路哈瑪(不蒙憐憫),指出以色列??不再蒙憐憫,將被擄掠,而猶大卻可避過亞述人的襲擊。
一8,9 第三個孩子名為羅阿米(非我民)。神不再認以色列為祂的兒女,有些人也覺得先知正在質疑這個孩子是否他所親生的。
貳.應許以色列必復興(一10~二1)
一10,11 但這對以色列的審判只是暫時性的。神將重聚以色列和猶大,並重新認他們為自己的兒女。這將在基督再來時發生。
文中第10節後半部顯然是應用在以色列身上。但保羅在羅馬書九章26節引述了這些話,並應用在外邦人的呼召上。這說明了一個事實,就是當聖靈在新約引用舊約時,祂自己就是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