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
何西阿书的结构并非由一个主题贯彻始终,倒像一本先知预言的选集。但其中的预言,却可分两大部分:第一至三章是关乎何西阿婚姻传记(自传),包括一些与此意义相关的预言,是涉及神的新妇以色列的。
从第四至十四章,审判与盼望的信息梅花间竹地出现,使我们看到神如何努力挽回惦不忠的子民。全书以应许为结束,向以色列民发出呼吁和邀请,并劝戒读者从中有所学习(参可4:9>可四9、可4:23>23及7:16>七16中耶稣所说的话)。
一1 标题
参看导论的‘何西阿’。此节经文可作全书的标题,但显然这里叙述的内容,也为下面的预言(第1>一、3>三章)提供一个背景。
一2至三5 何西阿的婚姻及其意义
本文接纳传统的看法:何西阿娶了一个妻子,这妻子对他不忠,离他而去;但何西阿再接纳她回来。至于持这看法的理由,请参看三章1至5节的注释。
一2-3 何西阿遵照神的指示娶妻
在这两节经文中,‘淫妇’(即娼妓)一词颇有可商榷之处。第2节照字面直译是:‘为你自己娶一个淫妇为妻,也收那行淫而生的儿女,因为这地离弃耶和华,实在是犯了奸淫。’所以直译是‘娶一个娼妓/淫妇……’,但是何西阿受命去做这么一件违反律法的事情(参利21:13-15>利二十一13-15;申22:13-21>申二十二13-21),实在不可思议。基于这原因,或许这里的意思是:去娶一个女子,她的出身背景视当娼为司空见惯的。另一个可能性更大的解释是:去娶一个将来会变成娼妓的女子。换言之,何西阿回顾他的破裂婚姻,看出是神的旨意叫他娶这样一个女子为妻。
‘淫乱所生的儿女’可能是指这些儿女的生长环境(即是说这些孩子在娼妓淫妇群中成长)。另一个解释是:是一个当娼妓的妇/淫妇人所生。有人认为何西阿不是孩子的生父,但这解释的可能性不大,起码我们可以确定第一个孩子是何西阿亲生的(3节:‘这妇人怀孕,给他生了一个儿子’)。
正如其他原意有点不易确定的经文一样,这经文的基本意思却是可以肯定的:何西阿娶了一个妇人为妻,这妇人在婚后行为不检。这一点十分重要,因为它比喻神和以色列之间的情况(3节下),至于她究竟如何不检,则并非重点。何西阿的经历,目的是要让他更深地了解神对以色列的爱,同时也可帮助他更有效地把这信息传递给他的国民以色列人,这经历的效果是不能言喻的。
一4-9 3个具象征性名字的子女
何西阿的妻歌蔑生了3个孩子:头一个是儿子,第二个是女子,其后又生另一个儿子。第一个儿子取名叫‘耶斯列’;耶斯列是一个平原的名字,位于撒玛利亚和加利利群山之间,是以色列着名的战场。这名字是要记念‘耶斯列的血’(参导论),‘流血’通常是指杀人流血或是血债的意思。该地所发生的屠杀事件,不只一次。耶户虽然是受命来歼灭亚哈全家,但他所为实是超越了神命,他的动机是为了个人的利害关系,而且至终他也不能控制拜巴力的情况。列王纪下十章30节的应许并没有使耶户逃过神所施行的审判和烈怒。事实可作我们的鉴戒,人若要作神施行审判的器皿,必须存敬畏的心。
以色列的惩罚是他们将要在以前犯罪的同一地方被战败,所得的刑罚正好与所犯的罪吻合。‘以色列的弓’是指国家的军力。‘耶斯列’这名字有特殊的用意,它说明了以色列在某时刻所犯的恶行,而这恶行实在是代表了整个国家的罪。‘耶斯列’这名字的意思是:神分散,或作神撒种,故此既有反面的含义,也可作正面的解释(1:11>一11,2:22-23>二22-23 )。而且在希伯来原文中,‘耶斯列’的发音近似‘以色列’,正好满足了希伯来作者对相关语的爱好。
‘罗路哈玛’是歌蔑女儿的名字(这女儿有可能不是何西阿所出,因为经文没有说明‘给他生了一个女儿’,但这不能肯定)。‘路哈玛’一词与怀胎的子宫有关,表明母亲对其子女的热爱,旧约常常以此来描写神的爱(例如14:3>十四3;箴28:13>箴二十八13)。但是在这里,‘罗路哈玛’却说明了神不再怜爱以色列。
第三个孩子的名字──‘罗阿米’(非我民),说明了最严酷的审判;以色列不再是神的选民。出埃及(12:9>十二9)、过红海、旷野飘流、进迦南等以色列救赎历史中的事件,都被一一推翻(参其他提到‘归回埃及’的经文,例如8:13>八13,9:3>九3、9:6>6,11:5>十一5)。当然任何一个人是否得蒙神的悦纳,仍在乎个人对耶和华是否忠信(正如在以色列历史中出现的外邦人,好像路得、喇合等)。在后面的经文中,我们可看到回转归向神的门,仍然开放(11:8-9>十一8-9,14:1-7>十四1-7)。
一10至二1 审判后的应许:未来的一线光辉
乍看之下,在这时候提及审判之后的盼望,未免言之过早,何西阿还要宣告更多的审判(2:1-13>二1-13,甚至第四至十四章中的大部分经文)!然而这书内容的结构是这样:在第一至三章夫妻关系的比喻中,把神的整个计划勾划出来,然后才讲述预言的细节。此外头3章先后次序的排列活像双层的三明治:叙述(1:2-9>一2-9)──希望(1:10>一10至2:1>二1)──审判(2:2-13>二2-13)──希望(2:14-23>二14-23)──叙述(3:1-5>三1-5)。
这结构可帮助我们了解3件事:第一、它显示神的计划是始终如一的,惦并非随着机遇而行事,看着风来转舵。第二、它让我们看到从头到尾事件发生的次序;以色列与神之间的关系,从协调到不协调,又再回复协调(转捩点在2:7>二7上)。第三、它表明了何西阿婚姻中的事件,与他传讲有关神及其子民的信息有不可分割的关连。
‘以色列的人数必如海沙………’(10节),是忆述神赐亚伯拉罕的应许(创22:17>创二十二17,创32:12>三十二12),也就是间接说明盟约将会重订。‘从前在甚么地方’要不是指某一公开命名的地点,就是简单地指‘取而代之’的意思。
以色列与犹大合一的应许在旧约好几处地方出现过(例如赛11:12-13>赛十一12-13;耶23:5-8>耶二十三5-8;结37:15-28>结三十七15-28)。从历史的观点来看,不易看出此预言的应验。因为北国以色列在主前722年亡国,京城撒玛利亚沦陷于亚述人手中,人民也被遣散各地,与亚述帝国内其他居民杂处。但是,从以下各种不同的角度来看,仍可见这预言应验的地方:
1. 北国的人仍有保持其身分,并继续敬拜‘耶和华’。不少人也加入犹大国。在旧约圣经中,有些比较晚期以犹大为对象的作品,同时提及‘以色列和犹大’(例如代下34:21>代下三十四21,代下35:18>三十五18;耶50:33>耶五十33;亚8:13>亚八13,亚11:14>十一14)。
2. 当耶稣以弥赛亚的身分来临的时候,惦是全以色列的君王,正如一章11节下所说,是‘一个首领’,所有属于神的子民都在惦的领导下,联合一起(例如可15:2>可十五2、可15:26>26及其相应经文;约1:49>约一49;徒17:7>徒十七7)。
3. 教会把各国各族的人都联系在一起,其中也包括以色列与犹大(参罗9:5-26>罗九5-26和彼前2:10>彼前二10,留意这两处经文如何引用何西阿书)。
‘耶斯列的日子’(11节)意指神逆转惦审判耶斯列之罪的日子,也是‘神散播’的日子(即神不再分散其子民于列邦之中,却为将来散播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