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段 |
愛的聯結(十一1-11)
何西阿的這段話再一次充滿了愛。好像父母愛兒女那樣,照樣神親切地愛以色列人。按說話的形式,像是法庭上的指控。按希伯來人的律法,作父母的可以把他們悖逆的孩子帶上法庭(申廿一18-21),同樣神也帶以色列這個祂從小所愛的悖逆的孩子上法庭。
文中顯示,好像依靠軍事力量的信心已經消失了,亞述的統治看來不可避免了(5節下半)。日期大概是在公元前七二五年左右。
這段話從神的愛和人的回應開始,又從以色列的產生講到何西阿那個時代的生活(1-7節)。神一開始就愛以色列,但是祂愈以愛招呼他們,他們愈堅持轉向虛假的信心和空洞的愛。然而神一直愛他們,「用慈繩愛索牽引他們,」(4節)。這句話的意思(4節下半)是較難以從希伯來文中翻譯出來;和合本譯作「牛的兩腮夾板」──一種農業上的隱喻。以色列堅持拒絕神的愛,不可避免的必招致災禍,這整個國家必在戰爭中被打敗,她所有的人民必從他們的家園被趕散到周圍的鄰國中(5-7節)。
這個審判雖然是以色列人自己的惡行促成的,但卻在神的心中引起困擾:祂怎麼能放棄祂的選民呢?押瑪和洗扁(8節)是兩座因為犯罪而被神在怒氣中毀滅的城市(參見申廿九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