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段 |
判以死刑(十三1-16)
何西阿的傳道活動現在接近了尾聲,因為他所講的正迅速實現。也說明他在這個國家不會太久了。這裏摘錄的經文是有關他最後階段的信息。時間大概在公元前七二四至七二三年,以色列的亡國近在眼前,何西阿此時沒有甚麼高興的話可說。
十年前,當提革拉毗列色作亞述王時,以色列曾經發生過一次危機(亞述王派兵攻打以色列),但是在公元前七三三年的危機中,他們竟然生存下來。然而在危機過後,他們甚麼也沒有學到;他們既不了解先知的話,也不覺察神給他們機會悔改。他們只是一味地犯罪,「罪上加罪」(2節),繼續鑄造偶像和敬拜偶像。「向牛犢親嘴」(2節)。
以色列人不單是拜偶像,他們也忘了那位過去給他們得飽足的神(4-6節)。這樣的忘記,使神對這個國家的心意轉變:本來保護並引導他們經過曠野的神,現在變成一隻危險的獅子,埋伏的豹,一隻丟掉小熊的母熊(7-8節)。因此,先知代表神宣佈一個可怕的聲明:「以色列,你與我反對,就……自取敗壞。」(9節)然後指明所有虛假的依靠,在神憤怒的日子,必將無能為力(10-11節)。
必有東風颳來(15節),這是一個亞述進軍的信號,它將要摧毀脆弱的蘆葦,就是以色列國。當神這樣決定之後,祂就不再施憐憫,也「決無後悔之事」(14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