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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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之谷(1-12)

這一部分信息的主題是:「約沙法谷」,在第二節引出來,十二節圓滿結束。約沙法是一個名字,他是一位希伯來的王,但在這裏以一個地名出現。然而在地圖上並沒有這個地方(習慣上把它和耶路撒冷東邊的汲淪等同起來),因此,這個名字的意思只是指明這個地方的意義。約沙法的意思是「耶和華的審判」,「谷」則是一個神施行審判的地方,神在那裏對世界上邪惡的國家施行審判,這是與耶和華的日子有關神行動的一部分。

這個信息分成許多部分:()先知宣佈,各國人民將被帶到這個谷中受審判,根據他們對待神的選民和他們的土地的行為審判(1-3)()然後,先知接著特別對推羅和西頓,以及非利士宣講將來的信息,指出將要臨到他們之審判的性質(4-8)。這裏所論述的重點是比較偏窄的,可能這幾節經文原來是分開來的信息之一部分,用於說明第三節提到「童子」和「童女」那個題目。()最後先知又回到原來的主題,描述各國被召喚到審判谷的樣式。他們要被召喚好像去參加戰鬥一樣。但是他們在谷中將要發現,隨著發生的戰鬥是最後的戰爭,在那裏他們將面對神的判決(9-12)

雖然關於將來的大變動這個題目,貫穿著這一段經文;先知注重各國的審判,是根據他們的行為。這樣的事不但只發生,而且在某種意義說,他們成為自己的受害者。

. 在審判的日子裏,剝削者將成為被剝削者;壓迫人的將受到壓迫。那些被召喚到審判之谷的國家,將是那些剝削神的土地,壓迫神選民的國家。這塊土地曾被分割和出賣過,這些百姓曾被賣為奴。這裏不存在人類生活的神聖和價值;孩子被賣為妓女,年輕的女子賣淫為了買酒飲。一瞬間的快樂,表面上的高興,卻需要年輕人付出幾年痛苦和失去自由來換取。推羅、西頓,和非利士是作為犯罪的典型;它們把地中海沿岸進行不道德的商業買賣,掠奪得來的財寶被運到市場上,又把被擄的人賣給希臘和其他鄰國為奴隸。

. 在最後審判各國的時候,必有一種特別的驚訝和震撼發生(9-12)。在這段經文裏,先知用戲劇詩來表達聖戰宣告的情形,所用的語言既帶有諷刺性又轉彎抹角。早期的先知曾經到有一個年代,各國被號召去把戰爭的工具轉變為和平的工具(見賽二4和彌四3),約珥在這裏所講的正與之相反。在呼召各國到這個谷的時候,他要求他們把農業用具打成武器(10)。但是當這些國家聚集在谷中預備要大戰的時候,他們卻受到震驚;他們將發現就在那裏審判列國,而在他們的手中握著的,正證明了他們行強暴的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