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段 7章至9章
 第三段 7章至9章

 

不会来临的审判(7:1-6>七1-6)与必将实现的盼望(9:11-15>九11-15)成了阿摩司最后一段的首与尾。在这首尾之间,提及一个极其可怕的审判(8:1>八1至9:6>九6),但这审判却非一概而论(7:8>七8及其后经文,9:7-10>九7-10),并非一律歼灭。在一至六章出现了9次的圣名:‘主耶和华’,在七至九章再出现11次。神充满恩典的应许应验时,显出惦是何等的荣耀和大有权能。
七1-6 不会降临的灾祸:蝗和火

代求是先知的职事之一(创 20:7>创二十7;耶 7:16>耶七16),阿摩司所求的不是叫审判不要来临,而是希望审判不要以此方式来临:
1.第1-3节:蝗祸在此时降下,将无人可存活。
2.第4-6节:可吞灭海和地的火焰出现,阿摩司求主勿灭绝雅各全家,神听了他的祷告。重复的提及此事是要强调其肯定性(创 41:32>创四十一32);自然灾祸(蝗虫)与超自然灾祸(火)代表了所有灾祸;对比是要表达全部(参6:1-7>六1-7的引言)。神已放弃灭绝所有子民的意念,希望遂油然而生。

第1节

第1节‘主造蝗虫’:神的手在背后推动这一切事情。‘为王割菜’极可能是指纳给宫庭的税收。‘菜又发生’指第二造的收成,是农夫赖以为生的农收,若失收则无以为生。
第3节

第3节‘后悔’可能有悔改的意思,但权能的主会改变惦的意思吗?撤母耳记上十五章29节说:‘大能者必不致说谎,也不致后悔’,而在撒母耳记上十五章35节却说:‘耶和华后悔定他为以色列王。’前者是陈述有关神之本性的绝对真理,后者说明神不变的旨意会考虑到人各种不同的经验和回应。这结果在我们看来,好像神改变了主意,圣经称此为神的‘后悔’,由此可见,神的意旨虽不变,却不是铁面无情,惦会考虑我们的软弱和愚昧无知,才为这世界作出天衣无缝的决定。
第4节

第4节‘吞灭’和‘烧灭’是同一个字(直译是:‘吞灭……开始吞灭’)。这火显示神圣洁本性带来的审判,只有神所降的火可以吞灭惦整个创造(彼前 3:10>彼前三10、彼前 3:12>12)。
七7-9 审判非一概而论

对这一章里的第三个异象,阿摩司没有献上祷告。耶和华以一建筑师的身分出现,惦来斟察一堵已建好的墙。此处说这墙以准绳筑成(7节),换言之,后来量度的标准与起初的一样。神的子民是按照律法和恩典这两重规范建造的;作为惦救赎出来的子民,他们要遵守律法(出 20>出二十及其他经文),同时,他们也在立约的血之下(出 24:8>出二十四8),有献祭的律例赐给他们,这样,他们若在律法上有失,还可以在至圣者面前存活。神子民要在这二者之间取得平衡(参5:25>五25);避免落在律法主义(遵守律法等于一切)或礼仪主义(献祭等于一切)的极端中。故此,阿摩司在此没有作任何请求,这准绳──律法和恩典的双重规范──是被赎子民的要素;要逃避此测量,就只有放弃他们现有的生活。
第8节

第8节‘不再宽恕他们’中‘宽恕’一词原意是‘放过’,与逾越节的‘越过’同一字,在逾越节的晚上,以色列民在血的保护下(出 12:7>出十二7),吃羔羊(出 12:11>出十二11)代表靠恩典得生,走在主的道上。但阿摩司时代的人并不在约的双重规范之下,故不能享受‘逾越’的福气。
第9节

第9节耶和华继续说明在审判之下有甚么要被毁,因为用准绳来量度的审判并非一概而论的。在口头上认信的人中往往有一群真诚的人;在徒有形式的人中有一群诚信的人;在有形的教会中有真正的教会。这准绳会越过真诚的人(参9:8-10>九8-10),却毁灭‘邱坛……圣所’,这些地方是迷惑人的大本营;还有‘耶罗波安的家’,‘他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使以色列人陷在罪里’(王下 14:24>王下十四24)。‘邱坛’是人为的假宗教(巴力崇拜)的中心,他们在那里以拜巴力的礼仪来拜耶和华,好像把惦当作迦南宗教的神明一样。‘以撒’惟独在此用作以色列的同义字,他与别是巴有关连(创 26:33>创二十六33,创 28:10>二十八10);或许在阿摩司的时代,人们企图把别是巴的邱坛敬拜合法化(5:5>五5),而推出以撒作标志。
七10-17 无可逃避的话

这一段的中心思想是:‘祭司亚玛谢’不想以色列人听到阿摩司的信息(12节),但是他本人和他的国却无法逃避(17节)。‘你说“不要……说预言”……所以耶和华如此说……’(16-17节),这些话是无可避免的。根据这段的顺序(10-12节,亚玛谢不能游说耶罗波安采取任何行动,所以他自己来赶逐阿摩司。亚玛谢是伯特利的祭司,是重要人物,阿摩司本不易对抗他的权势。阿摩司重述神对他的呼召:宣称神的权力高于从人而来的拦阻(参徒 5:29>徒五29)。
第10节

第10节在阿摩司的信息里,‘伯特利’被描绘成恶地(4:4>四4,5:5>五5),难怪亚玛谢大起反感!‘图谋背叛’:弃权的人惯用‘危害国家安全’的帽子扣在别人头上,以遂己意;阿摩司也被扣上背叛的帽子。‘这国担当不起’,在此可见阿摩司的影响力竟达全国。
第12节

第12节‘先见’这称呼并没有讽刺的意思(赛 29:10>赛二十九10),但下文叫他去犹大糊口,却有意说阿摩司是为钱而作先知,假若他去犹大说预言攻击以色列,必定可赚大钱。
第14节

第14节(参导论中有关预言部分)在此他用过去时态来反驳对方提出‘赚钱先知’的控诉,阿摩司说,他在羊群和农产中有足够的收入可养生,作先知的职位对他而言:
1.并非出于他个人的喜好(‘我原不是先知’)。
2.并非因为他就读于先知学校,也非受其他先知的吸引或影响。‘先知的门徒’或‘儿子’(参王下 2:3>王下二3、王下 2:5>5,王下 6:1>六1及其后经文,王下 9:1>九1及其后经文)是被某些先知所吸引,归入他门下受教,与他同工的,但阿摩司并不在这行列中。
3.作先知并非他自己的选择,他本已立意作牧人和农夫的。
4.作先知是神的拣选(第15节:‘耶和华选召我’)。
5.此事引领他与神相交(‘耶和华……对我说……’)。
6.在这相交中,神差他去以色列说预言。
从先知留下一切关乎蒙召的记载中,我们知道所有先知都在下列各点上认同阿摩司的说法:神的主动呼召(赛 6:1>赛六1;耶 1:5>耶一5;结 1>结一)、相交(赛 6:6-8>赛六6-8;耶 1:6-16>耶一6-16;结 2:1-2>结二1-2)和委派(赛 6:9>赛六9;耶 1:5>耶一5下、耶 1:10>10、耶 1:17-19>17-19;结 2:3>结二3及下文)。
第16-17节

第16-17节阿摩司并非像亚玛谢所说只是一个传道人而已,他的话就是耶和华的话(参导论有关预言部分,和1>一1的注译),不能随便忽视。若如此行,这些本来可以是拯救的恩言会变成审判之言(17节)。在亚玛谢的实例中,审判带来苦难与羞辱(‘你的妻子必……作妓女’),残酷的丧生(‘儿女必倒在刀下’)和个人损失──身为祭司(10节)却要‘死在污秽(外邦)之地’)。在神的话语面前,亚玛谢是没有悔改的宗教之实例。
八1-14 ‘那日’

这一段是预言第三循环的中间部分(参大纲),它包括开首充满象征意义的异象(1-2节),再发展为4段信息,都以‘那日’(3、9、13节)或‘日子将到’(11节)来开始。
八1-2 成熟的水果--末日

正如农作物生长成熟就得收割一样,将受审判的人到了罪恶满盈的阶段,审判就要来临。
第2节

第2节‘结局到了’:阿摩司说他看到一筐成熟的果子(和合本作:‘夏天的果子’;希伯来原文是 qayis),耶和华的回应是:‘结局’(希伯来文D053>)已到。
八3-8 第一个信息--解释末日


第3节

第3节他们那种形式化的宗教不能救他们:他们的诗歌成为哀号的一部分。阿摩司用了4句十分惨无人道的描述来描写末日的可怖:‘许多尸首……各处……抛弃……无人作声。’但是,如此凄惨的事情为甚么会发生呢?
第4节

第4节这里指出一般性的原因:对无助的人施行欺压。‘穷乏人’一词参二章6节下;‘困苦人’一词参二章7节;‘吞吃’(有追赶之意)暗示贪念。
第5-6节

第5-6节第4节的情况在此有更详尽的说明:1.谋利的意图胜过宗教上的热诚(5节);他们拘泥于形式(4:4>四4),所以谨守‘月朔’(尼 28:11>尼二十八11)和安息日,但他们心中所想的是如何去赚钱。2.只图谋利,在交易上诡诈(5节),减低质量(‘卖出用小升斗’),抬高价钱(‘收银用大戥子’),窜改天平。3.只图谋利,毫无人性。‘银子’(6节)也许是借给‘贫寒人’的贷款(与 2:7>与二7上同),而‘一双鞋’是穷人以欠账的方式去买的,卖主在这些交易中,存心想趁穷人无力偿还时,卖他为奴隶(王下 4:1>王下四1)。‘坏了的麦子’或作‘剩下在地的麦子’,意思是指他们卖不值钱,没人要的货品。
第7-8节

第7-8节上述这种拜金主义的后果将带来全国性的崩溃与灾难:诸如地震,或有如尼罗河泛滥,遍及全国(8节)。第7节‘雅各的荣耀’是嘲笑的语气;誓言需要以不变的基础为本,还有甚么比一国的荣耀更稳定哩!以经济挂帅的国家,耶和华‘必永远不忘’。
八9-10 第二个信息--黑暗笼罩,痛苦悲惨

历史上,这黑暗与主前763年6月所记载的日蚀和地震有关,不过从经文的用意来看,这资料只属次要。审判埃及时曾有黑暗之灾(出 10:21>出十21及其后经文),但在此显然是显示神对叛逆子民的愤怒。埃及曾为头生的哀哭(出 12:30>出十二30),现在以色列也同样痛苦悲哀(10节)。‘麻布’暗示在神面前哀痛,但事到如今,痛悔已经太晚了。
八11-12 第三个信息--属灵的饥荒

患难的日子可考验出人内心的强弱,只倚赖今生富足的人,若失去这一切,将一无所有。那时,他们才渴慕神充满权威的话。但神将公平地报应他们:他们一直忽视神的话,现在竟无处可寻(12节)。正如上述后悔太晚一样(10节),神的话语已无处可寻(12节)。没有神启示的话,人将四处奔走,‘从这海到那海’指从南面的死海到西面的地中海,然后又说‘从北边到东边’,换言之,包括了东南西北四边。‘却寻不着’,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忽视神的话太久,另一方面是因为北国的以色列人四处奔走,却不肯回到神的住所耶路撒冷(1:2>一2)。虽然面临绝境,仍不放弃其面子的尊严!
八13-14 第四个信息--最后的崩溃

他们的少年人也就是未来的希望,此时亦成为过去亏欠的抵押。人若不信神的话,就会甚么都信;异端便起来抓紧年轻人,要带他们到死地,使他们‘仆倒’,‘永不再起来’。
第14节

第14节‘撒玛利亚牛犊’和合本小字注:原文是罪。列王纪下十七章30节记载人们拜亚示玛,‘亚示玛’这词的意思是‘罪恶感’。阿摩司保存了这双重意义,指人们向那使人充满罪恶感的亚示玛敬拜。异端敬拜不能除去人的罪恶感,只有靠神所设立的流血赎罪方法才可除去,这真理在新旧约都一样。‘别是巴的神’(或往别是巴的道),也许往别是巴的路程被算为属灵的功德。
九1-6 无可逃避的审判

(参大纲)耶和华亲自监督神庙的毁坏:包括从上到下的建筑和所有的人(1节)。在灵界的领域里(2节)、在自然界的创造中(3节)和全地上(4节),无一人能逃脱。神的统治遍及全宇宙(5-6节):惦警告要做的,惦都能作成。
第2节

第2节‘阴间’是死人居留之地的名称。
第3节

第3节‘蛇’是当日异教神话中的一个海怪,它与创造主敌对,为要拦阻惦想建立一个稳定世界的旨意。阿摩司借用这传说有两方面的意义:
1.象征性的用意:为了表达他的论点,阿摩司提到往天上的可能(2节);故此他也假设有此海怪存在,等着要吞吃并切断一切逃走的出路。
2.另一更重要的神学意义:在异教思想中,与创造主为敌的,也要服在神的命令下(‘我必命’),受命于惦的旨意!阿摩司借用神话来突出独一真神无所不能、无所不在的真理。
神的大能在3方面显出其效力:
1.从横面看(5节):全地在惦触摸之下并不反抗,只是‘消化’,而全地的人则‘悲哀’;大地动荡不定,像尼罗河一样涨退。
2.从纵面看(6节):高不可攀的天作了惦的阶梯(阶梯这译法虽然不能肯定,却胜过‘楼阁’),惦可随意在其上走动;另一看法是以天为神的楼阁,荫庇和‘安定’(与‘基础’这词有关)大地。
3.从大自然的威力看:‘海水’等自然力量(6节)都听从神的指挥。

九7-10 审判非一概而论

(参七章至9节的相应经文和大纲。)准绳的审判将按下列原则施行:在神面前没有特权分子(7节),没有人可逃避神道德的审查(8节);谁有罪,谁就要受审判。但这审判并非一概而论,故此‘雅各家’不会在神手下灭绝,却要被筛(8-10节),纯净的就得以存留。这一段文字的结构如下:
D159>7节 自恃是毫无根据的
D160>8节上 罪的审判是无可避免的
D162>8下-9节 审判并非一概而论
D163>10节 自恃者的命运
第7节

第7节乍看之下,这句经文是典型的阿摩司一神论;世上只有一位神,地上任何变动转移都是出于惦,例如:以色列人出埃及、非利士人出迦斐托、亚兰人出吾珥等(我们可加上更多的例子)。人类的活动,不管是被迫的还是自主的,也不管是先前发生的或是以后才发生的,都是在神的命令和指挥之下,神确是历史的主宰。这看法虽然不错,却并非这节经文的主要重心。阿摩司的听众对先知的话都表示同意,但这一句话却令他们惊骇,他用这些真理说明一件事:以色列在神眼中与古实无异!阿摩司并非否认以色列的特殊地位,这一点他在三章2节已经确定了,在下文8至9节又再一次肯定。阿摩司在此所要指出的是:以色列把他们的特殊身分──就是作神子民的身分──系于一个过去的日子和史实,就是出埃及的事件。但他们把这事件只看成一个日子,一段历史而已,如此出埃及就与非利士人和亚兰人的迁徙没有甚么分别了!
在五十年代有一首流行的圣诞歌曲如此说:‘因有圣诞日,人可永远活着’,好像这日子本身有甚么法宝可以带来永生。无可否认,若没有圣诞就没有救恩,但那日子却不能拯救人。一切都在乎人是否对降生人世的救主作出回应,也在乎人有没有委身于主来证实所得的新生命。同样地,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与古实人没有两样,除非他们回应神拯救的恩典,顺服于圣洁的召命。神所关注的不是过去的某些日子,而是他们现今能否以圣洁和罪恶的行动来表明过去的经历。
‘古实’的版图由阿斯旺(Aswan)南至喀土木(Khartoum),在旧约时代,代表了边陲之地。‘非利士’人由‘迦斐托’(即克里特)而来,从爱琴海一带迁徙到巴勒斯坦沿岸地区。有关‘吉珥’可参看一章5节。

第8节‘耶和华的眼目[必]察看’

第8节‘耶和华的眼目[必]察看’(‘察看’或指‘从这角度来看’),主要看的不是历史上的一个日子,而是那些称为惦子民者的道德素质。那些只是以过去的日子自恃,而现在的生活没有避恶从善的人,就要面对审判(来 10:26>来十26及其后经文)。第8-9节‘却’是一个很强烈的字眼(表示惟独保留一件事)(直译是‘小石’),它只在撒母耳记下十七章13节出现过,和合本及新国际译本暗示这是指一颗好的谷粒,这译法却无前例可循,而且与筛子的一般用法相违。筛子是让好的谷粒落地,而拣出无用的废物。在此要表达的是把石子从泥土中筛出来。阿摩司维持上述准绳的原则(7:7-9>七7-9),强调神圣的审判并非一概而论。不属主子民行列的必被除去,但同时在筛石子时也不让一点土壤被拿走。
第10节

第10节但谁是这些石子,注定要被筛出来呢?不单只是‘我民中的一切罪人’,而是特别的一类罪人──那些面临审判仍然自恃的人,及那些漠视审判的事实,坚持犯罪是一种生活方式的罪人。‘追不上我们’:追不上我们的过去,在将来也不干涉我们。他们好像在说:‘我们的过往没有甚么值得审判,在将来也不会有。’这种言论不是出于那些在严正的律法底下,靠恩典过活的人(通过7:7-9>七7-9的准绳考验的人),而是出于那些生活在一个伪装的世界里,自恃而不顾他人的罪人口中。在这一句话里,阿摩司无意把我们的救恩放在一个岌岌可危的地位上,而是提醒我们在神房屋的根基上有两个印记:一是‘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后 2:19>提后二19)。神既拣选了我们,接纳我们为惦的人,在惦不变的旨意里,我们有安全的保障。二是让所有称基督名的人脱离罪恶(参彼后 1:5-11>彼后一5-11;立志过道德生活是被拣选的印证)。
九11-15 将会呈现的盼望

阿摩司绕了一个圈子,把第三个循环圆满结束(参大纲)。这一个循环的开始,提到免去子民彻底的毁灭(7:1-6>七1-6),现在则以将来荣耀的应许为结束。这段分为3个部分:有关皇室的应许(11-12节)、有关自然界的应许(13节),和有关个人的应许(14-15节)。
九11-12 有关皇室的应许

从某一个角度来看,当北面的支派反叛大卫家(王上 12>王上十二章),‘大卫的帐幕’已‘倒塌’。阿摩司有可能是回顾过去这段历史,又瞻望在将来的‘大卫’名下,神的子民重新统一起来(结 34:23>结三十四23;何 3:4-5>何三4-5;路 1:32>路一32)。另一个可能是阿摩司已知道耶路撒冷的悲惨结局(2:5>二5),他预见大卫剩下来的帐幕行将倒塌,好像是已发生的事。还有一个可能性,‘已倒塌’这词可以译作‘正在倒塌’或‘快要倒塌’,阿摩司心中所想的可能是犹大的没落,以致彻底的倒塌。无论如何,这异象是有关弥赛亚的预言。神原定要赐给他们的荣耀将会成为事实(‘像古时一样’;参赛 1:26-27>赛一26-27),以前应许大卫的普世性帝国(诗 2:7>诗二7及其后经文,诗72:8-11>七十二8-11,诗110:5-7>一一○5-7;赛 9:7>赛九7,赛 11:4-10>十一4-10),也将会出现。
第12节

第12节‘以东’曾被责(1:11>一11),她不断与神的子民为敌;在圣经的记载中,以东自创世记二十七章41节和民数记二十章14节的记载以来,也确是如此。故此,‘以东’这名字用来代表在末世时期一切敌对神和惦子民的人;而且大卫是唯一征服了以东,使她臣服的君王(撒下 8:14>撒下八14),所以,‘以东’也成为将来的弥赛亚‘大卫’胜过一切仇敌,统治普世的象征(赛 34>赛三十四,赛 63:1-6>六十三1-6;结 35>结三十五等)。此外,阿摩司把‘以东’特别提出来,是要说明将来在这‘大卫’的统治下,一切敌对都要止息,惦要为全地带来新的合一。
‘称为我名下’这句子包含皇室统治权的意义(撒下 12:28>撒下十二28),也含有婚姻关系中的合一意义(赛 4:1>赛四1)。当然这将来的君主会施行惦的主权,外邦先是承认这主权,然后他们的地位不是二等公民,他们的身分不是仆役,却成了基督的‘新妇’。雅各(徒 15:15>徒十五15)正确地看到这预言在宣教的事上实现,主耶稣基督福音的传播,把原本分离的外邦人带进来,因为在旧约中,弥赛亚的国度是传播和平(赛 9:7>赛九7),而非争战。因为圣经形容弥赛亚是一位君王,那么很自然地形容惦作王所作的事情,并以军事势力来扩展其国土(赛 11>赛十一,赛 14>十四等)。不过,这只是比喻;神子民所配带并用来征服邦国的两刃利剑,其实就是神的真理(诗 149:6-8>诗一四九6-8)。

九13 有关自然界的应许

阿摩司在异象中看到农业生产茂盛,这一年的农产还在收割中,耕种的人就要翻土为下一年作准备;这一年的葡萄还在踹,下一年的种子就等着要撒了。要明白这里的描写,可从下述的线索着手:当人类犯罪堕落,大自然也遭受悲惨的下场,伊甸园原来以丰盛的出产供应亚当和夏娃,现在不再效力,只能在各种困难下,经人的劳苦耕种,才勉强供人糊口(创 3:17-19>创三17-19)。故此,在弥赛亚的日子里,工作的回报、丰富的收成,显示这咒诅已除去。昔日亚当是伊甸之主(创 1:28>创一28),承受一切的丰富,园中除了一棵树之外,其他任何树上的果子他都可吃(创 2:16-17>创二16-17)。可惜当罪闯进来以后,这自由便点滴无存。但是那已掌王权的王回到伊甸时(赛 11:6-9>赛十一6-9),过往被罪和死压抑的力量就爆发出来,活力奔放,大自然急不及待向这位配掌王权的王献上贡品致敬。
九14-15 有关个人的应许

‘使我民以色列被掳的归回’,这译法暗示从巴比伦归回,故此为了避免受这意思限制,可译作‘从俘虏中释回’(与诗 126>诗一二六篇的一般意义相同,指所有囚禁、压迫、限制神子民的东西都被挪去)。不过,‘恢复我民……的幸福’也是同样可行,并也许是更适合的译法。耶和华要招聚惦的‘子民’(可 13:27>可十三27;启 14:14-16>启十四14-16),正如上述的王国比喻,以军事口吻来描写王国的扩展一样,这里提到招聚子民,也形容为国土的恢复和重建。作者用了3幅图画来说明:
1.收复:以前所失掉、荒废和糟蹋的,将重新恢复── 罪恶所作的毁坏将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2.安享与满足:栽种却不能享受收成,令人挫折,人不能满足,这是罪带给人的后果(申 28:30>申二十八30;番 1:13>番一13)。
3.永恒的保障:阿摩司最后的话在这应许上加上神的印鉴:‘这是耶和华你的神说的’。耶和华是领子民出埃及的神,惦永不改变(出 3:15>出三15),必定拯救子民。‘你的’是单数词,包括神子民的整体和个别的每一个人;这意思不是指‘出于你的选择’,而是说‘他立誓作你的神’(申 7:7-8>申七7-8;结 20:5>结二十5及下文;约 15:16>约十五16;弗 1:4>弗一4、弗 1:11>11)。‘说’是完成时态,直译是:‘一直是这样说’。一切有关弥赛亚的应许──配掌权的王、新的创造、完美的人民──都被确定,‘主耶和华在这些事情上已立定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