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
承担恶果(三)(四4~五3)
·宗教的罪(四4~5)──先知所提的种种事物,反映人民那种欲以善行求取福气的错误心理(可参撤上一7;申十四28;利六17;出三十五29;作为比较)。
·毫无悔意(四6~11)──先知以五个“仍不归向我”指斥以色列人的愚昧无知:
?牙齿干净为粮食缺乏之意;
?不降雨使他们遭受干旱,因以色列地之主要水源为雨水;
?旱风霉烂指沙漠吹来的热风使植物腐朽毁坏;
?瘟疫的厉害又加上战祸而尸首满地;
?城镇之倾覆有回溯一1之大地震之意。
倘若这五种灾害临到一个认识神而却犯罪的民族身上,其警告可谓清楚极了。然而,以色列人“仍不归向我”。
·先知的劝吁(四12~13)──先知所形容的,是一位权能威严的神,是一位统御大自然的主。并且神已定意施行刑罚,那些仍然余留的人,当预备接受神的审判。
·哀歌(五1~3)──按古代近东之风俗,凡有丧事,必有哀哭的人,表示对死者的惋惜,故哀歌多为悲凉之诗。这首歌十分简短,但其意足见凄凉:“不得再起”乃指人死不得复生,以色列国的命运也像将死的人一样。“一千……十个”代表其国民的丧亡,只余十分一,形容死亡、毁灭的程度极其严重。
观先知的宣讲,使我们也痛心疾首,何以选民所遭之灾奇重?又为何神施罚如此之深?一方面看见神不能容恶横行,也看到人性之顽梗叛逆;但神之最终思念,乃为要人因此而悔悟,重得福荫。
祈祷 父啊,为我不断的叛逆祢,求祢饶恕。希望孩子渐渐不再那么顽梗,求祢忍耐孩子。──《新旧约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