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
六2 “迦特”在主前760年已敗在烏西雅手上(代下二六6),“甲尼”和“哈馬”不久也要被亞述擄掠(賽一○9),以色列又怎能期望可以逃脫即將臨到的審判呢?
六4~7 留意他們奢華和奉行享樂主義的生活方式。關於“象牙”的使用,參看第三章15節的腳註。
六8 “雅各的榮華”。他們誇耀自己宏偉的城市和宮殿。
六9,10 許多在戰爭中沒有被殺的人將會在其後的瘟疫中死去,而那些埋葬屍首的人卻懼怕提到“耶和華的名”,惟恐額外的審判會臨到他們身上。“燒他屍首的”。也許指因大量的死人而需要火化,或指焚燒香料(比較代下一六14)。希伯來人並不經常進行火化(但參看撒上三一12)。
六1 2 以色列人混淆的道德標準就好象“馬”在崖石上“奔跑”一樣荒謬。
六14 “哈馬”。位於以色列北界上的一個城(民一三21)。“亞拉巴的河”。一條流入死海的小河,標誌耶羅波安二世王朝的南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