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段 3章9节至6章
 第二段 3章9节至6章

 

三章11节(直译:在国土周围的那仇敌)与六章14节(‘我必兴起一国……到亚拉巴的河’)头尾两节道出了本段的主题。在此两节经文之间,先知解释了产生仇敌的因素:统治阶层的奢华宴乐和漠视社会上的需要(4:1-3>四1-3,6:1-7>六1-7),还有更重要的是宗教上的失败(4:4>四4至5:27>五27)。这些都是人类历来的失败,因为没有爱神,以致不能爱邻舍。
三9-15 破碎的国度

阿摩司戏剧化地呼吁外邦列国来撒玛利亚的山上观看(9节),然后要他们宣告神的审判‘警戒雅各家’(13节),似乎连外邦人也有道德醒觉去审判神的子民!他们看见的证据包括‘扰乱’和‘欺压’(9节),以及品格与行为上的失败(‘不知道行正直的事’,10节)。以色列的宗教(14节)和富裕的社会(15节)招来神的震怒。拆毁他们的是周围的敌国(11节)和报仇的主(13-15节)。这一段的结构可分析如下:
D159> 第9节 呼唤列国来观看
D160> 第10节 品格与行为的表现
D162> 第11节 毁灭性的刑罚
D164> 第12节 说明:无人幸存
D163> 第13-15节 呼唤列国来作见证
第9节

第9节以色列的罪行那么嚣张,连最被人蔑视的外邦人──他们的世仇非利士人亚实突(士 14:3>士十四3;撒上 17:36>撒上十七36)和埃及人──也有更胜他们的道德观念来判断他们的不是,看出神要审判以色列。‘宫殿’一词意味掌权的人,先知呼唤他们去审察以色列中的掌权分子,这是最公平的审判(参第10节及15节之‘家中’、‘房屋’)。‘扰乱’指社会中的不安和骚动;‘欺压’有勒索和逼迫的意思。
第10节

第10节‘不知道行正直的事’(并非不知道如何行正直的事,而是根本连这种念头也没有):专注于干坏事使人的道德意识迟钝,所顾念的只是积蓄宫殿中的财物。此等人忘记了用不正当手段得来的东西好像一桶桶的炸药,他们为自己积蓄的是暴力(‘强暴’)和毁灭(‘抢夺’)。他们现在施于别人身上的,有一天要临到自己头上。
第12节

第12节参出埃及记二十二章10至13节。牧人若把羊的残骸带回来,可免去失责的罪名;这残骸证明他已尽力抢救,却无济于事。然而他所抢救回来的只能证明他尽失一切!就撒玛利亚而言,剩余的只能说明他们已全然被毁。正如羊腿和羊耳的残骸只是羊被吞吃的证据,撒玛利亚剩下来的床榻,便只能证明这是个怠惰、奢华、无可救药的社会。
第14节

第14节阿摩司很自然便从历史上毁灭撒玛利亚的敌人(11节),转移到真正审判她的主身上。耶和华就是如此直接地在历史背后操纵(参9:7>九7)。‘罪’(即背叛)是指故意轻侮耶和华的律法,在9至10节所描写的社会罪是干犯神的‘罪’。耶和华的惩罚是先对付虚假的宗教,然后对付虚假的社会(14-15节)。真诚的宗教是建立正直社会的根基,同样,虚假的宗教也是社会败坏的恶根。‘坛角’:按外邦的俗例,抓住祭坛的角,可保障生命,以色列并没有此习俗(王上 1:51>王上一51)。但是在审判的日子,虚假的宗教不能保障平安,它的祭坛竟然无角可抓!
第15节

第15节富有的人将受最严重的打击,他们拥有防冬避暑的两栋房子和奢侈的装饰(象牙)将被毁灭。阿摩司的话跟圣经其他教训一样,并非批评财富本身,问题是财富是用甚么手段得来(耶 17:11>耶十七11),及如何使用。对阿摩司而言,他特别注意人们如何倚仗财势欺人。在耶和华审判的日子,欺压人而得的财物也如同他们的假宗教一样,不能保护他们。
四1-3 为首的妇女

从上述概括性的斥责(3:9-15>三9-15),阿摩司转向个别的问题。
第1节

第1节懒惰的撒玛利亚妇人,‘欺负贫寒的,压碎穷乏的’(指那些贫穷、无依者);她们指使丈夫(‘家主’)满足其私欲。这些妇女不外是巴珊(着名产牛地;申 32:14>申三十二14;诗 22:12>诗二十二12)上等的牲畜而已,她们的生活与牲畜何异?不过养肥了等待屠宰。
第2节

第2节在三章9节我们看到社会性的罪行;在三章14节看见背逆神的行为;而在此处却看见神的‘圣洁’受亵渎。他们是罪无可恕,因神是圣洁的,惦的圣洁不容许人冒犯。以色列人被私欲掳去,他们事实上真成了被掳的人(2-3节)。‘鱼槠……槠去’这两句强调无处可逃的困境,事实上被掳的人真是用连着绳索的槠子,被槠上嘴唇牵走。
第3节

第3节‘破口’是被三章11节所描述的敌人造成的。‘哈门’地点不明,也没有任何满意的解释或经文修正,可资辨明。
四4-13 没有悔改的宗教

阿摩司现在来到问题的核心;毕竟,问题的严重性不是在于以色列的罪行(3:9-10>三9-10)、背逆(3:14>三14),甚至冒犯神的圣洁(4:2>四2),而是神屡次给他们悔改的机会,他们都没有把握。这段的中心教训(6-11节)是:人生的际遇都出于神,惦的旨意是要藉着各种苦难把惦的子民带回惦的身边。第4节开首讥讽性的命令:‘去’指出了他们失败的宗教(4-5节),而最后在12至13节呼吁他们预备迎见耶和华(惦是永不失败的),两者可作比较。而在这两个呼吁之间,记述了神的七种作为,目的都是为了要把子民带回惦身边(6-11节)。在以色列的情况中,神行动的目的是要他们悔改;而作为一般性的原则,神要用种种人生际遇引导我们亲近惦。
四4-5

‘伯特利’(创 28:10-22>创二十八10-22)和‘吉甲’(约 4:19>约四19)象征与神关系的新开始,但是在那里敬拜的人却没有经历任何更新,这两个地方反定了他们的罪:
1.他们的敬拜只有宗教形式。‘每日早晨’、‘每三日’只是表明他们准时敬拜;祭祀是在每月的第一日献上的,什一奉献则在第三日。不过,这里也可能表示他们所行的过于神律法上的规定;祭物本是一年献上一次(撒上 1:3>撒上一3),但他们每日献上;十分之一的礼物不是3年奉上一次(申 14:28>申十四28),而是每3天一次;他们着重的若只是外表行动,那么岂不是愈多愈好!
2.他们只是自我满足和自我陶醉:‘你们所喜爱的’就去做,即使此事与神的律法相违(参利 2:11>利二11,‘献有酵的感谢祭’是神所禁止的)。甚至个人的敬虔表现(‘甘心祭’)也成为自我褒扬的行动(‘宣传报告给众人’)。但真正的宗教‘必定与神的旨意一致,以此为其无误的标准’[Calvin,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SCM, (1961), p.49, 另参太 7:6>太七6]。离开了神所启示的旨意,宗教只是变相的叛逆而已(4节)。

四6-11

这里谈到神的7种作为:饥荒(6节)、旱灾(7-8节)、病害(9节)、蝗祸(9节)、瘟疫(10节)、战祸(10节)及天灾(11节)。这些我们通常以为是出于不幸的际遇、自然或人为的灾祸,都被视为神的直接行动,目的是要达成惦在人身上的期望。惦希望人在不同环境下有合宜的态度,与惦亲近;若犯了罪,就需要悔改;或投靠惦,寻找安慰。神人之间没有关系,就无宗教可言。在阿摩司的日子,虽然人们表面上很虔诚,但神所渴望的却是他们要悔改。
四12-13

究竟第12节是充满盼望的信息(还有时间可预备迎见你的神),还是可怕的警告(神的审判已近,你连最后的机会也失去了)?
第13节

第13节对于上述两种可能性都可以是肯定的答案。神全然掌管宇宙──包括可见之物(山)、不可见之物(风)和人的人意(直译是:将人最深入的思想向他宣告),惦又是所有变迁之主,惦‘使晨光变为幽暗’(即带来第12节所暗示的审判,除灭人类的希望)。这句子更合理的译法是:‘使幽暗变成晨光’(即从绝望中透出曙光)。况且惦统管全地(‘脚踏在地之高处’),可随己意而行,因惦是‘万军之神’。像摩西一样(申 30:19>申三十19及其后经文),阿摩司把生与死的选择放在子民面前,他们必须作一抉择。‘迎见神’(12节)的观念来自出埃及记十九章17节,神的恩典与律法同时在那次启示中出现。阿摩司时代的子民有选择的权利,这也是神所有的子民的分(申 27:4-6>申二十七4-6)。在第12节里,阿摩司把这事实展露在子民面前,他好像在告诉他们,如何迎见神是他们自己的选择:若选择悔改,恩慈的主将把幽暗变成晨光;若只有宗教形式,死不悔改,至高的主将按严厉的律法审判他们,在惦的审判下,‘晨光’要变为‘幽暗’。
五1-27 没有革新的宗教

这一段以3个呼吁组成:1.呼吁灵性上的革新:‘寻求我……寻求耶和华’(4-6节);2.呼吁个人和社会的革新:‘求善……秉公行义’(14节及下文);3.呼吁宗教上的革新:‘愿公平如大水滚滚……岂是将祭物和供物献给我呢?’(24节及其后经文)。但是在这些呼吁前后却宣告了灾难的来临(1-3、26-27节),中间又加插现况的分析(7、10-13、16-20节)。第16节之‘所以’(和合本省去‘所以’一词)指出了解这段经文的线索:何以一个呼吁(14-15节)的结果(16节的‘所以’),竟是预告无可安慰的哀号?唯一的答案是:阿摩司在此是忆述以前如何向子民呼吁,他们又如何拒绝!故此,这一章圣经是记载子民如何失去机会,悲惨的结果已无可避免。我们再一次看到神是轻慢不得的!
五1-3 丧礼之悼词:死亡与死因

虽然这里所描写的死期还没有到(3节),但事情必然要发生,故此可先作哀歌(2节)。
第2节

第2节‘跌倒’是指倒毙,这处女(见和合本小字)已无力再起(‘不得再起’,也无人可帮助(‘躺在地上,无人搀扶’)。
第3节

第3节以色列陷在这无助无望的境况,其近因是军事上的挫败;士军伤亡率高达90%,但远因又是甚么呢?第五章余下的经文告诉我们罪所带来的死亡究竟是怎样的。
五4-13 耶和华本可赐下生命,但他们却选择死亡


第4节

在第4节,原文以‘因为’开首,追溯灾难(1-3节)的根源。以色列曾被劝吁去寻求耶和华,使他们存活(4节),也曾被警告勿走死亡之路(5、11节),又获得提醒,知道耶和华可以赐下晨光,也可赐下黑夜(8节)。选择的权利已交给他们,只是他们自己却作了错误的选择。
第4-5节耶和华慈爱地发出呼吁,惦也忠实地执行惦的警告。惦指出自己就是他们的解救良方。‘寻求我’是邀请他们来与神亲近、开始新的相交生活。另一方面,‘伯特利’和‘吉甲’本是他们历史和传统的光辉(参4:4>四4)。吉甲是进应许之地的入口(书 4:2>书四2),将来却成为被掳放逐的出口;而伯特利原本是神殿的意思(创 28:17>创二十八17、创 28:19>19),则将会‘归于无有’,像偶像一样一无所用。

第6-7节

第6-7节神的呼吁充满慈爱,惦的谴责却是出于忠诚。惦的子民需要的只是神自己(‘寻求耶和华,就必存活’),在惦以外,却没有存活之望。‘伯特利’虽有传统美誉,备受尊敬,但在大火焚烧之下(代表圣洁能力的彰显),却无能为力。那导致火一般愤怒的是歪曲了的‘公平’,和‘公义’被蔑视。当‘公平’和‘公义’两词并用的时候(参赛 5:16>赛五16),‘公义’是综合了神圣洁中固有的种种要素,而‘公平’则是指这些要素在个人或社会上的具体表现。
第8-9节

第8-9节这两节经文是故意间断上下文的连贯性的,愤怒的阿摩司把焦点从这班使全地混乱的子民,转移到真正掌管一切的主身上。这一方面给我们看见,人的败坏不能胜过神,惦大有能力,可以用火去(6节)毁灭(9节)一切,另一方面,人若受劝去寻求惦,他们可以照应许得生免死(6节),因为神也可以毫不费劲地把黑夜变为晨光。
‘昂星’和‘参星’是季节转换的标志,航海的人以昂星的升降来确定航程,游牧民族亦然。‘使死荫变为晨光,使白日变为黑夜’。这24小时内的转变经年如是。第8节的‘变’与第7节的‘变’是同属一字词,子民的‘变’是否促成神的改造呢?相形之下,神的改造是巨大得难以言喻的!‘命海水来浇在地上’:神不受惦设立的自然律所限制,水不一定要守着界限(诗 104:8-9>诗一○四8-9);惦偶然也改变一下规范,命洪水淹盖地面。阿摩司时代的统治者也制造改变(7节),并且,压制一切反抗者(13节),但控制时令,及偶而变更自然规律的神有能力摧毁人力所造的保障(9节)。阿摩司处身的是怎么样的日子:不义和不公平横行,过往的价值观被推翻(7节),而敬虔的人(‘通达人’,13节)也只能惊觉无能!

第10-13节

第10-13节是一段整齐对称的句子:
D159>第10节 说正直话的被憎恶
D160>第11节 压迫贫民
D161>第11节 剥夺一切
D162>第12节 压迫贫民(用不同的字词)
D163>第13节 静默的反抗
第10节公平的审判官(‘责备人的’)和那诚实的见证人(‘说正直话的’)也同样被憎恶。第11节‘贫民’(2:7>二7,4:1>四1)指经济上贫穷,社会上无助的人。阿摩司在此并没有说明哪些有势力的人在勒索贫民:是那收过高租金,‘践踏’穷人的地主不断榨取?还是指收高利贷的人?神所顾念的并非谁是施压者,而是那些受苦者。原文在第11节‘你们用凿过……’一句前面有‘所以’一词,表明天上的使者在作工。耶和华以道德律管理世界,那些以不义手段谋利的,必不得安享其成,在天理中有这种报应定律(赛 5:8-10>赛五8-10、赛 5:14-17>14-17)。正如上述的大纲所示,这一节是全段的中心思想。从人的眼光来看,所建造的房屋牢固(‘石头建造’),应该可以持久耐用;所栽种的也应该开花结果(‘美好的葡萄园’),但事实却非如此。
第12节‘罪恶’、‘罪过’指叛逆神的行为,没有达到惦的标准。社会上的恶行都是灵性上的罪;故此,光是改革还是不够的,他们必须回转归向神。‘义人’是指那在法庭审判的胜方。‘贿赂’是指以财物来收买法庭中的裁判。‘屈枉’(原意是放在一边,或不理会)是指法官不辨是非,特别歧视那些‘卑微’的人物──‘穷乏人’(此词与11节的‘贫民’不同),即无势力,易被欺负者。第13节第10节提及的憎恶很容易引进恶势力的时代,暴力得势,人不能再自由发言。
五14-20 道德改革:明白耶和华的日子之意义

第11节指出他们将失去一切财物,现在进一步描述那日来到,他们将哀哭不止(16节及下文),那日黑暗无光(18节)。显然当时的人都渴慕‘耶和华的日子’来临,满心以为那日子会为选民带来‘光明’,充满欢乐,故此他们很有信心地企望这一日。
1.阿摩司在此讽刺地使用原本引发他们盼望的用语,来宣讲灾祸的信息(例如第17节的‘经过’是逾越节的用语;参出 12:12>出十二12)。子民已忘记了他们的主之本性;逾越节的晚上对于没有预备好的人,是审判之夜。
2.属灵的祝福是基于道德的状况(14-15节)。对于那些目标(‘寻求耶和华’)和内心(恶恶好善)与神一致,又把他们崇高的价值观履行在社会上(‘秉公行义’)的人,神的来临诚然是可喜可贺的事。
3.第15节中‘或者’一词显示神敌挡高傲的人,这说法并非怀疑神的恩慈,而是斥责那些把神的恩慈视为理所当然的人。

第14-15节

第14-15节 1.寻求神也必须同时逃避恶。2.圣洁的行动(‘求善’)必须出于圣洁的内心‘恶恶好善’)。3.行动不能随感受的左右:求善在好义以先。我们若等情绪来激发行为,往往只有空等。我们必须学习以责任为重,不被心中感受影响,并在善行中引发善心。4.‘耶和华── 万军之神’这尊称屡次重复,作者用意是强调努力行善的重要性;我们所要取悦的神是‘耶和华──万军之神’。我们随惦差遣,由惦发令。第15节‘约瑟’一名是泛指北国,因为北国的人民大部分是约瑟儿子们的后裔(创 48>创四十八)。
第16节

第16节在第五章的导言已提及隐藏‘所以’一词。‘主耶和华──万军之神’这称号更加强了毁灭信息的力量。‘主’表示‘至高的’,‘耶和华’表示那位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拯救子民,毁灭仇敌的神,‘万军之神’的意思是:表示惦握有一切的权能。这些哀号将会是公开的(‘在一切宽阔处……在各街市上’),从心底里发出的,是人人有份的,不单限于‘善唱哀歌’的职业举哀者,连‘农夫’也参与。传统上欢乐的场所──‘葡萄园’,要成为举哀的地方。这一切都是因为主要从‘中间经过’。不需要任何特别的举动,单是惦神圣的临在,就足以把一切变为哀号了。
第18-20节

第18-20节民众普遍的乐观想望,却因先知所强调那日子的黑暗而幻灭。正如今日我们期待主耶稣必再来一样,旧约的子民也期待‘耶和华的日子’──就是惦亲自来临的时刻。我们研读旧约,便知道圣经预告的‘那日’(正如现今这经文),并非最终的日子,而往往是神在中期的介入(27节)。第19节的例子说明一个无可逃避的命运。回顾4至20节,究竟这幽暗日子是为谁而设的呢?它所针对的是那些口称属主却不寻求惦(4节),不善待贫弱以讨主喜悦(7节及其后经文),不恶恶好善(15节),不行善除恶(14节)的人。人若有名无实,徒有外表的宗教行为,却没有灵性和道德行为上的革新,他实在是背离神,反向而行。
五21-27 宗教改革,恢复从前的价值观

耶和华拒斥现有的宗教礼仪(21-22节),第23-24节强调神所悦纳的不是宗教礼仪上的种种‘事奉’,而是真正‘事奉神’的宗教。第25节呼吁人重新持守起初的态度(参导论中有关社会一项)。第26节暗示他们没有回应第24节的信息,他们继续偏行己路,跟从自己制造的宗教,结果将要被掳,流放外地(27节)。
第21-24节

第21-24节没有道德的宗教将引致神的憎恶(赛 1:11-15>赛一11-15及其后经文;耶 7:9-11>耶七9-11)。第24节‘公平……公义’分别指他们应有的行为和守则(参上文第7节)。
第25节

第25节但阿摩司所要求的不是脱离了宗教的道德观,也不是没有敬拜礼仪的事奉。他强调的是:在旷野中你们岂是单把祭物献给我?西乃山的宗教经验最首要的是对施行救赎的神在道德上作出回应(出 19:4-5>出十九4-5,出 22>二十二章及其后经文)。献祭是随之而来的自然后果。当子民愿意遵命时,他们就归在‘所洒的血’以下(出 24:7-8>出二十四7-8)。对他们而言──事实上对我们也一样──这一切规条主要的目的是要他们不犯罪(约壹 2:1>约壹二1),但果真犯了罪,他们也有一个挽回祭(约壹 2:2>约壹二2)。这就是阿摩司要提醒他们的重点。他们把献祭的礼仪分割起来,把顺命看成可有可无,其实只有顺服遵从的态度才会使献祭的行动变得有意义、有需要。参看下文七章7至8节。
第26节

第26节他们的宗教只求取悦自己(4:4-5>四4-5),他们将进一步制造自己的宗教。若没有神的话作权威,人不会变成没有信仰,而是甚么都信。第26节的‘龛’和‘神星’原文的字词出自米所波大米亚,应音译为‘撒固’和‘迦温’(参现代中文译本),是土星的别名,被奉为星神,作他们的王和神(参Hubbard,第185页)。由于人们酷爱礼仪,故常举行巡游。
第27节

第27节这巡游将以放逐收场,而被掳去之地,阿摩司没有明言,只说在‘大马色之外’。他们此行并非因为他们被征服者掳走,也非出于偶然,而是因为‘我要把你们掳到……’,这是至高的主的作为,也是子民愚味和刚愎的后果。
六1-7 为首的男士

四章1至3节形容的妇女与六章1至7节形容的男士互相补足,表示没有人例外。这种神气活现的傲气不会认会自己有任何缺点。妇女们像母牛,愚昧地放纵私欲;而男士们则傲气十足,他们自认是‘最着名’,是‘列国之首’(1节),又以‘上等’的油抹身(6节;‘上等’在原文与第1节的‘首’字相同,)他们也将要‘首先’被掳(7节;同一个字,不同的字形)!他们为首的位置将会不变!安逸、放纵、漠视社会的需要,下场就是被掳!被别人视为中心人物的人难免也同样自视,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心态将会把关顾别人的心完全消灭,这就是在上位之人特别受到的试探。
第1节

第1节分别在南北二国中服侍的先知们(阿摩司是在北国),通常都同时关心两国的情况。以赛亚(赛 28:1-4>赛二十八1-4)和弥迦(弥 1:5>弥一5)都是南国先知,但他们也关心北国的事情(参何 5:13>何五13,何 6:11>六11)。阿摩司这不偏袒的做法可加强他在北国的事奉;不管在哪里,骄傲就是骄傲。
第2节

第2节这些问题在原文中没有动词,原意很可能都是现在式。这有下列不同的看法:
1.阿摩司请听众观察列国,看以色列在相形之下多么昌盛,他们若不向神谢恩,岂可逃罪?不过整段经文已经表明这些人并不需要任何证明,他们已深信自己优越过人了。
2.迦特等城市是没落的例子,撒玛利亚若不听警告,也要像她们一样。不过,在阿摩司的时代,这些城市是否已没落?这是十分可疑的。
3.阿摩司可能是引述当日领袖们所派发的‘传单’,与比较偏远落后的地区相比,为要使人看到自己的好处。这看法比较接近事实,并与领袖们的一贯作风切合,与第1节所描写的骄傲状态一致,也衔接下文第3节所说:他们明知祸及眉睫,却故意掩藏。

第3节

第3节撒玛利亚正在享受前所未有的繁荣,领袖们深知这种日子不会长久,但他们不顾‘降祸的日子’,只顾今朝有酒今朝醉。耶罗波安的昌盛期之后(参导论),北国就走下坡了,接下来的6个君王中,只有一个是父位子传,其余都是被刺杀而死的(王下 15>王下十五,王下 17>十七章)。第3节中的描写:‘尽行强暴’(或作‘暴力的统治’,(新国际译本),可谓十分贴切。
第4节

第4节既然明天要死去,为甚么今天不能尽情欢乐(见赛 22:12-13>赛二十二12-13)?
第5节

第5节小人物把自己与伟人相比,企图为自己的虚浮辩护。毕竟,大卫不也是一位音乐作曲家吗?
第6节

第6节‘大碗’(出 38:3>出三十八3;民 7:13>民七13)是指巨大的碗,意指他们任意酗酒。‘却不担忧’意即没有使他们觉得不适。酗酒可能使他们不适(赛 28:7-8>赛二十八7-8),但‘约瑟家的苦难’(参5:6>五6),国破人亡却没有使他们感到不适。
六8-14 破碎的国度

总结的斥责与三章9至15节互相呼应,复述神对骄傲(8节)、冷漠(12节)和自欺(13节)的攻击,三番四次严重警告这些事情所引来的祸患(9节及其后经文,11、14节)。全段平衡的结构如下:
D159>第8节 神的憎恶
D160> 8-10节 亡国:完全倾倒的描绘
D163>第11节 神的审判
D162>12-13节 黑白颠倒:荒谬的描绘
D165>第14节 神掌管历史,指公义的结局
第8节

第8节‘指着自己’,或说‘指着惦的灵’,也就是说此誓言是涉及神的心与灵。‘憎恶’一词的翻译是略为修改原文(原文直译是:我渴望),温和一点的修改可译作:‘我真是以……为敌’。
第9-10节

第9-10节在围城的境况下,饥荒和瘟疫取去不少人命,运尸车是常见的东西。家中唯一生还者宣告此家再没有人,但对方还没有以神的名字回应(叹息或同情)之前,已说不出口,因他们远离神,惦已离子民而去。
第11节

第11节这是神的命令叫这些事情发生:第11节说明神命令甚么;12至13节指出惦为甚么下令;第14节则说明惦如何作成其命令。‘大房……小屋’是惯用语,用大小相对来表达全部之意,即所有房子都如是。
第12节

第12节这些比喻说明与事理相违的情况,这节总括当日国内的生活:‘公平’的目的是要医治创伤(申 19:16-20>申十九16-20),并非毒害(‘苦胆’)社会,而在公职上谈‘公义’竟成为不讨好(‘茵抒’)的笑话。惹起神审判的不只是个人的罪行,而是整个社会的状态。不持守真理原则(‘公义’)和正直的行为(‘公平’),等于把国家社会推进死亡的路上。‘耶和华是公义的,他喜爱公义’(诗 11:7>诗十一7)。
第13节

第13节‘罗底巴……加宁’位于外约但(参创 14:5>创十四5;撒下 9:4>撒下九4)。和合本则译其意为‘虚浮’和‘角’,可能是耶罗波安收回领土,回复所罗门王时代的版图(王下 14:25>王下十四25)时,打胜仗之处。但是以色列的尊荣只是暂时性的。
第14节

第14节告诉我们,同样的版图也留下了敌人胜利的痕迹:从极北的‘哈马’到死海边的‘亚拉巴’河谷。耶和华与所有虚浮地以军力夸耀之国为敌,惦掌管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