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段 |
聖殿被毀的異象(九1-10)
在這個第五個異象中,我們清楚看到,情況愈來愈壞。在開始兩個異象中,審判還只是警告(威脅)和勸勉。在第三個異象中,災難看來不可避免;在第四個異象中,以色列人的最後結局已經很明顯。但是先知還沒有最後定論,直到第五個異象,才再一次最後的肯定國家崩潰的來到。最後這三個異象,好像長的葬禮的過程一樣:首先在家中舉行,然後在教會中進一步舉行,最後在墳墓旁舉行。在這個最後異象的敘述過程中,我們看見阿摩司好像站在這個國家的墳墓旁,屍體正要放進土裏。
這個異象的背景是在聖所裏;可以假定以色列人在伯特利的聖所。阿摩司看見耶和華站在祭壇旁,並聽見祂說話。祭壇是一個表明神和以色列之間和平的象徵。但神的話裏毫無和平。祂宣佈毀滅:從聖殿本身,以及其中有的,乃至所有的人都包括在內;沒有一樣能逃避,也沒有誰可以倖免地震的毀滅;無論是地上的,或者是天上的,從高山到海洋,無一能夠躲藏,因為神已定睛看以色列人,決定「降禍而不降福。」(4節)
下面接著是一首詩,讚美至高的統管宇宙萬物的神(5-6節)。異象中啟示出來神的審判,表明耶和華是天地的主宰,祂控制著自然界,祂可以對它們造成威脅。
然後,好像有人提出甚麼異議,於是阿摩司強調指出,在審判的時候,以色列再不是一個被神特別揀選的國家。他們在從埃及地被救贖出來時,只不過是世界上的一個普通的國家,他們與「古實人」(更準確的講是指努比亞人,那些生活在尼羅河南岸的人)本質上沒有區別,與從迦斐託來的非利士人沒有區別(見一6-7),與從吉珥來的敘利亞人(見一5)也都沒有區別。所有的國家在神的眼光中,都有相同的地位;它的意思同樣也是說:所有的國家都要對公義和正直負責。所以阿摩司宣佈說:『主耶和華的眼目察看這有罪的國。』(8節);犯罪和不義的,不但要遭受審判,而且要除去他們被揀選所帶有的特權。
先知最後的異象和他的詳盡解釋,加強說明了他傳道的兩個基本題目:審判從聖殿開始、當公義和公平一旦被拋棄,他就再沒有特權存在。
我們不必對這最後數節太過強調:它們似乎指出將來還有希望。第八節最後一行告訴我們,神不要完全滅絕雅各(以色列)家;第九、十節用了一個篩子作比喻,說它將不讓好的穀粒落在地上。事實上留下一線希望,希望將來有一天(不是現在)神會憐憫,也許阿摩司完全相信那日必將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