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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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東的日子和耶和華的日子(10-16)

當俄巴底亞書繼續向以東說話的時候,這個國家所犯的罪惡就顯明出來。按照希伯來人的歷史,以東和以色列人原是親戚;他們是以掃和他的兄弟雅各的後裔。但是他們一點不像兄弟那樣。以東以強暴對待希伯來人;當外邦人蹂躝耶路撒冷的時候,他們靜靜地觀看,這是強暴和無情的行為,並且在兩國的關係上行不義。先知回憶起耶路撒冷遭掠奪時的情形(12-14),提出了八個譴責,證實了以東確實犯了各樣的罪。以東的罪惡將有它應得的結果。他們所做的將要反過來做在他們身上;他們行不義,必受不義的回報。

信息的中心是以「日子」這個字描述:

一.    在十一至十四節中,日子這個詞一共用了十次。它是指歷史上的一段時間;不是指一日廿四小時的時間;而是指一個時期(近似一個月)。在這時期內,耶路撒冷城被巴比倫軍隊毀滅。「猶大遭災的日子」如何,將變成以東的模樣;他們冷眼相看,高興,並且參與掠奪。俄巴底亞聲明:在他們狂歡之後,必有報應等候著。

二.    先知又提到另外一個日子,即「耶和華的日子」(15)。俄巴底亞清楚地指出,在這個日子裏的審判將是公平合理的:「你如何待人,人也必照樣待你。」用一種雙關的語言,先知說:那些在聖山狂歡作惡的人,至終將要在醉酒中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