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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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尼微的悔改


約拿傳道時一定向聽眾述說被大魚吞吃的事,並且帶了見證人證明此事。他奉以色列神之名說話(當時尼尼微人已經開始劫掠以色列國)尼尼微城的人認為他所傳的信息是真的,便驚怕起來。

1 耶和華的話、二次臨到約拿說、 2 你起來、往尼尼微大城去、向其中的居民宣告我所吩咐你的話。 3 約拿便照耶和華的話起來、往尼尼微去。這尼尼微是極大的城、有三日的路程。 4 約拿進城走了一日、宣告說、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 5 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或作披上麻布〕 6 這信息傳到尼尼微王的耳中、他就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 7 他又使人遍告尼尼微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嘗甚麼,牲畜,牛羊、不可喫草、也不可喝水。 8 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 9 或者神轉意後悔、不發烈怒、使我們不至滅亡、也未可知。 10 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他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

1,2節:約拿逃避神,但神再給他一次機會參與神的工作。你也許因為過去的失敗而感到不配事奉,但事奉神不是自己掙來的一分工作。沒人配事奉神,但神仍然讓我們去完成祂的工作。今天,你仍可能再有機會。

1,2節:約拿要去宣講的僅是神告訴他的信息--神要對世界上最強盛的城市之一施行審判。這雖不是最理想的任務,但是既然要把神的話帶給他人,就不應該受社會壓力的影響,更不要顧忌聽眾的反應。人一旦蒙召宣講神的信息和真理,就不要考慮是否能討人的喜悅。

3節:希伯來經文中沒有區分尼尼微城的中心地區和行政區域.中心地區是指城牆方圓約十三公里,居住人口約十七萬五千的地區;行政區域則指四十八至九十六公里之間的區域.所以,只是參觀這座尼尼微大城中心地區,也得花上三天的時間。

4-9節:神的話語是給每一個人的。儘管尼尼微的百姓罪惡滔天,但他們信服接受神的信息,並且很快地悔改。我們簡單地宣佈我們對神的認識,就會為許多人願意聽從而感到驚訝。

10節:尼尼微的外邦百姓接受了約拿的信息,誠心悔改。神的話語對邪惡之人產生神蹟般的作用。他們的悔改,正與以色列人的固執形成了強烈的對比。以色列百姓已從先知那裡聽了許多信息,可就是拒絕悔改。尼尼微的百姓只不過聽了一次神的信息,就有了這麼大的改變。耶穌說,在最後的審判中,尼尼微人要站出來譴責以色列人不肯悔改(參太12:39-41)。不是我們聽到了神的話語,神就會喜悅,祂更喜悅我們對祂的話作出順服的回應。

10節:神以憐憫為懷,取消了既定的大懲罰。神曾應許過,祂所宣告要懲罰的任何國家,如果悔改就會得救(參耶18:7-8)。神赦免了尼尼微,正如赦免了約拿一樣。神審判的目的是懲治、挽救,而不是為了復仇。祂隨時準備向任何願意尋求祂的人表示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