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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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富人晚上躺在床上徹夜不眠,計劃翌日的惡行。“因手有能力”。搶佔土地的上層階級以為“強權就是公理”。他們強行霸佔窮人的土地(“產業”,2節);那是農業社會裏一件最不公義的惡行。

35 神容許外邦人來霸佔土地,借以懲罰猶大。“拈鬮拉準繩”。量度,象量度產業一樣。

6,7 第6節似是聽彌迦講話之人的忿怒回應,而第7節是彌迦的回答。“忍耐”。直譯作:受限制。即急切。對於行動“正直”的人來說,神的話是有的。

11 假先知傳講繁榮和舒適的生活而不是審判和被擄,所以百姓愛聽。

12,13 預言以色列在彌賽亞再來時的重聚和得拯救;彌賽亞在此被稱為“開路的”(即先行清除路上障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