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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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的罪惡(2-9)

這幾節經文明顯是彌迦早期的宣講(在主前七二二年撒瑪利亞未被攻佔以前),但是我們不能肯定它們是否為先知事工的第一段話。他首先以先知身分說出他自己的話(2-5),然後清楚地以第一人稱表達神的話(6-9)。正如其他先知書,先知個人的話參雜著神的宣講,這樣,藉著祂的僕人,直接和間接地,神向祂的百姓宣講。  

先知的主題有幾個:

一.   神的神性。彌迦描述神臨到世界,這是關乎各國人民的。雖然他是特別向耶路撒冷城講的,但是含意向所有的「萬民」。他邀請他們聆聽,因為神是全地的主和審判官,祂來臨是要施行審判。彌迦借用法庭的語言指出神像法官來到法庭,要對地上的萬民施行審判。而且祂的降臨如「眾山在祂之下熔化,諸谷在祂臨在時裂開」(4)

二.   神審判的模式。彌迦的聽眾將會心緒不寧,因為焦點已由國際的情景,轉移至更切身的猶大和以色列。先知批評的內容,將會更使他們感到喪氣。道理是:罪惡和犯法達到頂點,便要淪入審判之中(5),這是很清楚的道理,也是不變的定律。兩座首都的罪惡,預示兩個國家的罪惡;因此必有審判隨後來臨。六至七節以第一人稱寫出,表示是神自己的話,這裏特別點名指出撒瑪利亞。彌迦的話是預言撒瑪利亞即將遭受毀滅,這個預言後來在主前七二二年應驗,當時亞述的軍隊攻佔了北國的京城。彌迦的聽眾應該不難看到這個預言的真切性。

三.   神的悲痛(8-9)。彌迦的信息一開始便提出審判的逼近,現在神被描繪為一位憂傷者。從他口中發出的哀哭,好像夜間成群到處遊行的豺狼或野狗的怪叫聲,正在尋找牠們的獵物。他的哀鳴好像鴕鳥(或者是貓頭鷹,這個希伯來詞的意思未能確定)奇特的叫聲,表示其痛苦非語言所能述說。正如彌迦所形容的,神的哀傷是因為猶大和耶路撒冷的行為;神清楚地看見,祂的百姓的罪惡他們接受不可避免的結局。雖然祂是施行審判者,但祂並不感到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