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富有的欺壓者的下場(二1~11)
二1~5 這裏述說審判的原因。富人佔奪窮人的房屋,又霸佔他們的田地產業。所以,外族的侵略者要來,從富人手中搶掉這些產業,他們將一無所有。
二6,7 百姓叫彌迦不要宣講這樣令人厭惡的預言,因為羞辱不會突然臨到他們。但彌迦回答說,他們不該說:“耶和華心腸狹窄嗎 ?這些審判的事是他所行的嗎?祂的言語,豈不是與行動正直的人有益嗎?”
二8~11 祂的民因為犯了罪,所以變得好象耶和華的仇敵一樣──強搶愛好和平者的外衣,又把婦人和小孩子趕出家園。他們該起來去吧,分散流亡,因為他們所玷污的地將要毀滅他們。任何假先知預言有喝不完的清酒濃酒的,都很快便被這民所接受。
叁.復興的應許(二12,13)
審判過後,神招聚以色列剩下的人,從流亡中歸回。開路者(耶和華)將粉碎一切阻礙他們復興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