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
在工商业化的社会的文化中,人免不了广告的影响,不是自己受影响,就是以广告影响别人。连在教会中,也沾染了商业广告的习气,不再以谦卑为美德,夸耀起自己来。
神的子民,用不著宣传手法,而是因有神在心里运行,自然有生命的良好表现:"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好像明光照耀,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腓二:15,16)
神本来应许亚伯拉罕,要使他和他的后裔得福,他们也要使别的人民得福。可惜,亚伯拉罕地上的后裔以色列人,生活表现很差劲,随从四围列国的恶规去行,更不用说去影响别人了。神藉著圣灵感动人,因信称义,作亚伯拉罕属灵的子孙,在地上成就他的旨意,"喜爱诚实与和平”,为他作见证,引人归向基督;到时候满足,主的国临到。
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将来必有列国的人,和多城的居民来到。这城的居民,必到那城说:‘我们快去恳求耶和华的恩,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我也要去。’必有列国的人,和强国的民,来到耶路撒冷,寻求万军之耶和华,恳求耶和华的恩。”(亚八:20-22)
人听见,看得出主的同在,用不到自己宣扬,成了有口皆碑,他们自动相约,不是趑趄不前,而是"快去”寻求,惟恐落于人的后面。而且用不著再去拉人,劝说勉强人;而且不是强国用武力推销宗教,从列邦和强国来的,到耶路撒冷敬拜的中心,有十个人拉住一个犹大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了。”(亚八:23)
这是多么理想的情形!有谁会再相信传福音有困难?
今天的问题,是教会没有灯台的见证,使福音被蒙蔽,救恩的光不得彰显。世人需要方向,需要救恩,但我们基督徒的表现,是使人□慕,还是使人怀疑,鄙薄?
宗教的礼仪,教义的争辩,很难引起不信的人兴趣。他们看不见神,看不见圣灵,也看不懂圣经;不过,他们有兴趣观察信徒的行为,看得出信徒的喜乐,看得见神的同在,那就是神的彰显,有不可抗拒的力量,使人不能不信。我们是否遵行神的旨意,有神的同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