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2 |
基督復臨後開始有一千禧年的時間。這一千年,對上帝的子民來說,是一段特別有意義的大喜的日子,因此上帝的子民都喜歡稱之為千禧年。
一,地上的情況
(一)由於基督復臨時義人全部被提升天,罪人全部被滅死亡(參上題許多有關經文),因此地要安息荒涼一千年(賽13:9-10,13. 啟16:10,18-20. 6:14-17. 賽24:19-20. 耶4:23-26)
(二)罪人在地上死亡一千年。(啟20:5. 參約5:28-29)
(三)撒但在地上被『捆綁』一千年。
(1) 啟20:1-3(見附註一)
(2) 賽24:21-22(見附註二)
(3) 賽14:12-20.
(4) 贖罪日最後禮節中的預表:歸於阿撒瀉勒的羊代表撒但,被送到曠野,到處漂流,直到死亡的預表。(利16:8-10,20-22,29-34.利23:27-32)。至於『阿撒瀉勒』一詞原文意思不明確,出現幾種譯意。中文聖經的『歸於阿撒瀉勒』,英文KJV本譯作『為了替罪羊』,NIV本譯作『作為替罪羊』或『作為送走的羊』,NEB本譯為『歸於懸崖』。不論怎樣譯法,有一點可以肯定,這一隻羊是代表撒但的。
二,天上的情況
總的來說,這是上帝子民的安息年,凱旋年,和大禧年,具體來說:
(一)上帝子民在天上『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20:4-6),同坐寶座,同戴冠冕,同掌王權。每一個得永生的上帝子民都如此(啟2:7,10-11,26-27. 3:5,21. 20:6)。
(二)對惡人與撒但等進行定罪審判:(1) 啟20:4(其中寶座為多數,並未說幾個寶座而實是許多寶座。參啟3:21. 2:7,11. 3:5)。 (2) 林前6:2-3. (3) 太5:22. (4) 路11:31-32.
甲,根據天上記錄的『案卷』,進行審判。(參啟20:12)
乙,以上帝的律法(十誡及兩大總綱)為審判的標準(傳12:13-14. 雅2:8-12. 太5:21-22,27-30. 19:17-19.路10:26-28.羅2:14-15──對從未聽聞真道者)。問題:標準如此高,何以能除罪?主的救恩足夠我們用(約3:16. 可1:15)。
丙,審判的過程也是進一步體會上帝慈愛公義的過程。
(三)我們也要作上帝和基督的祭司,在上帝寶座前晝夜事奉祂。(啟20:6. 7:15. 參啟22:3-4)
(四)也要參觀訪問宇宙諸天地。(啟12:12.來1:2.11:13)
(五)經上對我們有甚麼勸勉?(約壹3:1-3.彼前1:13-16)
附 註
一,關於啟20:1-3之解釋:
(一)『無底坑』按原文為無底或深淵之意。在舊約聖經的七十士希臘文譯本中,創1:2 『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其中的『淵』也被譯為無底坑。在啟示錄中曾以『無底坑』預表沙漠(啟9:1-11)和曠野(啟17:8)。此外主耶穌有一次趕鬼時,一群污鬼也曾提到『無底坑』,顯指曠野無人畜之地(太8:29.路8:31-33)。本處的『無底坑』則是指當時荒無人煙的地球而言。(賽14:15-20)。
(二)『鑰匙』是象徵管理的權柄。(啟1:18. 2:7. 9:1)
(三)『鍊子』是象徵『捆綁』。(參哀3:7.猶6 節)
(四)『印』是象徵上帝的權柄。(啟5:1-5)
(五)『用印封上』,象徵以上帝的權柄將他封閉在裏面。『使他不得再迷惑列國』,因當時罪人都已死亡,撒但邪靈在地上無惡可作,同時又被限制在地上,不得到天上或別的星球去活動,這也就是撒但邪靈被『捆綁』之意。
二,關於賽24:21-22的解釋:
其中『高處的眾軍』,指撒但和他的使者(弗6:10-12.啟12:7)。在基督復臨時,他們要被囚禁在『無底坑』中,地上的罪人則要被囚禁在死亡的牢獄中,『多日之後(即千禧年後審判大日之時)便被討罪』。(參啟20:5-15)。
附釋三:基督第三次降臨研究綱要
(毀滅撒但、邪靈和罪人並重新創造新天新地)
一, 千禧年結束時基督第三次降臨
(先讀亞14:4-6)
(一)降臨的地點(亞14:4)
註:主第一次降生為人的地點是伯利恒(彌5:2),主復臨的地點是在『空中』(帖前4:17. 太24:23-27,30),主第三次降臨的地點,則是在橄欖山上(亞14:4. 徒1:11)。
(二)降臨的情況(亞14:5-6)
註:主復臨時只是帶著眾天使或說眾使者一同降臨(參太16:27.25:3. 路9:26. 其中『天使』或『使者』原文中為同一個字)。主第三次降臨時,則『有一切聖者同來』。『一切聖者』中不單包括眾天使,而還包括眾聖徒在內。
(三)降臨的任務:
註:(1) 為了對撒但、邪靈與惡人進行執刑審判(猶14-15.啟21:7-9上,11-15)。 (2) 為了重新創造新天新地(啟21:1.彼後3:7,12-13.賽65:17-18)。
二,第三次降臨時所發生的大事
(一)主首先命令惡人復活:
(1) 如前所說,主復臨時,罪人全部滅亡(啟19:11-21以及其它許多經節)。
(2) 主曾說:無論義人或惡人都要聽見主的聲音而復活(約5:28-29)。
(3) 各按不同次序和時間復活。先是義人在基督復臨時復活(林前15:23.帖前4:16. 啟20:4-6)。
(4) 惡人復活是在千禧年結束後基督第三次降臨時(啟20:5. 林前15:23-25)。
(二)橄欖山裂成大平原,聖城下降,惡人逃跑(亞14:4-5.來12:22-23. 啟21:2. 22:15. 20:9)。
(三)撒但被釋,迷惑惡人圍攻聖城(啟20:3,7-9上.瑪各、歌革之解釋見附註一)。
(四)天降火湖,毀滅撒但、邪靈與惡人(啟20:9下-10)
(五)在天降火湖前,先經過白色大寶座前之審判(啟20:11-15)。
(六)惡人邪靈和撒但在火湖中,先後都要被焚燒成灰,永遠毀滅(瑪4:1,3.結28:16-19. 詩11:5-6. 詩37:9,10,20,38)。見附註二、三。
(七)地球也同時要被火湖煉淨(彼後3:12.基督復臨時初步應驗,第三次降臨時完全應驗)
(八)於是上帝要重新創造新天新地(啟21:1. 彼後3:12,13.賽65:17,18)。 註:啟21:1說『海也沒有了』,意指沒有波浪洶湧之海,並非 沒有海,見亞14:8, 9:10. 結47:1-8.
(1) 義人要永居其上(詩37:29),踐踏惡人(瑪4:2-3.原文為『必成為灰塵』)。
(2) 上帝和羔羊的寶座也要永遠設立在其上(啟21:3.22:1),仇敵成為主的腳凳(詩110:1)。
(3) 得救的聖徒都要加入天使行列,和天使同城,一同事奉寶座上的上帝和羔羊(太22:30.來12:22-24. 啟21:9-14)
(4) 他們既是上帝的僕人,又是祂的兒女;既是上帝的子民,又是君王和祭司。他們在上帝和羔羊的寶座前,『都要事奉祂。』『他們要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5:9-10. 國民原文為國王,啟22:3-5)
(5) 經上對我們有甚麼勸勉?(彼後3:8-18)
附 註
一,挪亞的三個兒子閃、含、雅弗,後來以雅弗的子孫後裔,人丁最興旺,『將各國的地土、海島、分開居住,各隨各的方言,宗族立國。』(創10:1-5.9:24-27)。『瑪各』原為雅弗兒子的名字(創10:2),此時卻變成了地名,其中包括羅施、米設、土巴諸大國(結38:1. 39:6)。『歌革』則是當時統治瑪各地的王,也『就是羅施、米設、土巴的王』(結38:1-2),後來也成了四圍列國的領袖與統帥(參:結38:3-9)。預言中撒但將來迷惑人的工作必然是從瑪各和歌革所預表的世上大國和大國的領袖著手,再由他們自上而下,由此及彼地將所有的人都組織起來。(啟20:7-10)。
二,關於火湖的刑罰有三點要加以注意:
(一)各人要按照自己罪惡的輕重大小而遭受不同長短時間的火刑痛苦。有人罪惡較輕,如葉子一樣很快被燒盡,有人罪惡較重,如枝條或枝幹一樣要焚燒更長時日,撒但、邪靈為萬惡之根本,焚燒的時間也最為長久。但最後無論撒但、邪靈或惡人都『必被燒盡,根本枝條一無存留』(瑪4:1), 並要『變為地上的爐灰。..不再存留於世,直到永遠。』(結28:18-19. 瑪4:3.『必如灰塵』原文和英文為『必成為灰塵』)
(二)所謂『永火』(太25:41) 意即用『不滅的火』將要燒之物,燒盡為止(太3:12),並非永遠不滅之意。因古時焚燒所多瑪的火也被稱為『永火』(猶7 節)。經上也形容燒以東的火『晝夜總不熄滅,煙氣永遠上騰..』(賽34:9-15)。再者,原文中『永遠的』一詞的含意,有時固然是指永遠無盡期,但有時也是指有限的一個時期,如一生一世類。例如撒上1:22說『永遠』,28節說『終身』。又如出21:1-6節說『永遠服事主人』,這明顯的是把『永遠』作為終身或一生一世之意。故這裏『永火』的實意是指將撒但、邪靈和惡人完全燒成灰為止。基督教中有人宣講:滅亡的罪人和魔鬼邪靈將在火湖中永遠活著受痛苦。這種說法既明顯違背上述聖經教訓,也不符合上帝慈愛公義的本性。惡人犯罪只有幾十年,又怎能讓他永遠活著受火刑呢。如果罪人永遠活著受痛苦,那麼聖經上所說『罪的功價就是死』又怎能實現呢?而『火湖』又怎能稱為『第二次的死』呢?(羅6:23.啟21:8)。其實,就連魔鬼最後也要被焚燒成灰,不再存留於世(請看結28:18-19)。
(三)至於所謂地獄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可9:48,49)。此處『地獄』原文即『欣嫩子谷』,顯然是以古時欣嫩子谷的實況,來象徵末日火湖的情況(詳見以下附註三)。
三,『地獄』是新約聖經中出現的名詞,其希臘原文為『革暗那GEENNAN ,實為舊約希伯來文『欣嫩子谷』的譯音。因此所謂『地獄』原文就是『欣嫩子谷』。欣嫩子谷貼近耶布斯的南界(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書15:8)。猶大王亞哈斯和瑪拿西都曾先後在此谷中燒香,並焚燒活人為祭,獻給假神(代下28:1-4. 33:1-6)。及至敬畏上帝的約西亞興起作王時,便『污穢欣嫩子谷的陀斐特,不許人在那裏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王下23:10)。他當時吩咐人將那些拜假神之人的屍體,從墳墓裏掘出來,燒在他們的邱壇上,並還燒了許多動物的屍體和垃圾,藉以污穢之。由於要焚燒的屍體和污物甚多,小蟲也不斷滋生,『為了防止大量的腐敗屍體所能引起的傳染病,於是使火焰不斷地燃燒著,為要燒盡它們。』(希英字典)。『後來拉比的傳說中也聲稱城外的欣嫩子谷是一個焚燒屍體和垃圾的地方。』(英文聖經字典),以致出現了主所形容的『在那裏蟲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情況(可9:48)。
古時先知耶利米也得到啟示,預言欣嫩子谷將成為『殺戮谷』,『埋葬屍首』之地,『甚至無處可葬』。於是欣嫩子谷實已成了末日毀滅、埋葬一切惡人的火湖的預表(耶7:30-34.19:1-5.32:15)。及至新約聖經中,主耶穌更明確地以『地獄的火』(即『欣嫩子谷的火』)來預表一千年結束時毀滅撒但邪靈及一切惡人的硫磺火湖(太5:22. 可9:43-44.太25:41.啟20:7-15)。
附註:若要看到更詳細的研究資料,請參看下冊新約分卷啟示錄後面的五個有關專題的研究。並可參看路光『啟示錄研究與默想』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