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第十二章

Ⅱ 耶和华最后的干预与当时的苦难(十二1~十四21

  从前面的大纲(90页)可以看出,九至十一章所谈的题目,在十二至十四章再度出现,不过愈接近“那日”,紧张度就愈高。这三章中,“那日”一词出现了十六次,作提醒之用。最后,十四章以图示的说法──典型的末日启示文体──说明“那日”的事件在何处发生,随之而来的,是神宇宙国度的建立,所有国家都来敬拜祂。

 

2 耶路撒冷的欢乐(十二19

  先知从战争与胜利的主题开始,地点在耶路撒冷,因为分散的被掳之人已经归回。这座城被列国包围,其人数比城中的人多得多。在这场势力差距极大的战争中,连犹大也离弃了首都;直到耶和华干预,不平衡的局面才改观。敌人反胜为败,溃不成军,因此人人都知道,是神护卫了这城,胜利终将属它。此处全球的观点、神奇迹式地插手拯救耶路撒冷,以及事成定局的意味,都是末日启示的特征;解释时必须配合这种风格

  所有的翻译都用散文的形式,不过本章却是以诗体的散文写成。按着逻辑与文体,拉马赫区分出几个小单位,他称之为“节”259。他发现这些呈对句安排:23节;456节;78节。第1节是前言,第9节为结论。

  1. 有关标题的说明,请参阅九章1节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54,Name= A 耶和華從北方得勝(九18},亦见增注{\LinkToBook:TopicID=155,Name= 增註︰耶和華話語的擔子(九1},第173页。论以色列,既然这里关注的是犹大与耶路撒冷,这一词似乎出人意料;不过我们不难视“以色列”为指整个民族,不像十一章14节只指北国。十二至十四章没有谈到以色列与犹大的冲突。铺张诸天……的耶和华,这里提说大能的造物主,不单创造宇宙,也造了大地与人;让人想起以赛亚书四十二5。这段引言很合适这几章,因其中展望大君王耶和华来完成一切事(十四17)。

  23. 这两节为平行语,显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耶路撒冷令人晕眩的杯”,与“耶路撒冷一块重石头”相呼应;“万民”重复出现;包围的概念也重复出现。因为某种原因,列国都想获取耶路撒冷260,正如十四章2节;但他们得不偿失。耶路撒冷令人晕眩的杯,“杯”代表神为人所定的生命经验,可能为“救恩的杯”(诗一一六13),福杯满溢(诗二十三5);但从人的悖逆不信看来,这里必是耶和华忿怒的杯。从前耶路撒冷要喝这杯,以至喝尽(赛五十一17;参:耶二十五1728);但现在这杯已经挪开(赛五十一22),轮到列国要喝。他们既喝醉,就无能为力。NEB sap,“杯”这字的另一个意思“门坎”,因此读来不同。

  它也要与犹大反对。第2节下半的希伯来文不容易明白,古译本也没有太大帮助。JB 将它删去;可是 NEB 或许传达了原意:犹大在耶路撒冷被困时将身不由己。犹大也反对耶路撒冷,或是出于自愿,或是被仇敌压境的势力所迫。

  耶路撒冷一块重石头。这里的图画是一群挑夫要合力抬起一块岩石。尽管他们的人力充足(万国),还是伤到了自己,因此必须放弃尝试。

  45. 画面又改变了,有骑兵在攻城,他们似乎被瘫痪,无技可施。在前一句对联中,列国的灾难似乎是出自他们自己的决定;而在本节,耶和华则主动干预。这里也有重复句:“我必击打每匹马”;惊惶,巴拉攻打西西拉时便是如此(士五22),使骑马的颠狂。因背道而遭致的一系列灾难中,颠狂与眼瞎相连(申二十八28)。我要睁眼看犹大家,这是第四次提到“耶和华的眼”(三9,四10,九8),目的是在审判之日拯救他们。神已经为耶路撒冷的缘故插手干预,因此犹大也来投靠祂。

  6. 这里采取行动的仍是耶和华,我必使犹大支派如同火盆在木柴中……。犹大置身于敌人中的事实,反而对大局有利。火怎样瞬间点燃火种与柴堆,犹大也将使仇敌遭毁灭,而耶路撒冷则在一旁观看。

  78. 耶路撒冷的大卫家与其余的犹太人之间的竞争,因神应许犹大先胜而告解决。他们互相需要,不可彼此辖制。耶和华保护耶路撒冷的盾牌,也要保护他们;祂的能力将使软弱者有大卫的才干。盼望仍然以大卫家为中心,这个家必如神,这是很大胆的声明,下一句则将其修饰为,如耶和华的使者。前来向大卫求恩的人,曾说他“如同神的使者”(撒上二十九9;撒下十四1720,十九27);这是一句尊敬的话,刻意的夸大之辞。然而应验在耶稣身上时,却还显得分量不足。

  9. 这节结论毫不含糊地指出本段的要点:耶和华定意灭绝来攻击耶路撒冷各国的民。世界冲突的事实已假定存在,耶路撒冷必得到最后胜利;无论这将是按字面或是寓意出现,都必成就。

 

259 Lamarche, p. 74; R. C. DentanIB, VI, p. 1106)形容第2节以下为“仪文形式的短歌”。

260 先知假定耶路撒冷是地球的中心(结五5,三十八12)。见 S. Terrien, 'The Omphalos Myth and Hebrew Religion', VT, XX, 1970, pp. 315338.

 

2 为被扎者哀恸(十二10~十三1

  这一段和前面形成强烈对比。胜利的欢欣现在转为哀恸。大卫家与耶路撒冷的居民,刚从耶和华得着保证,但却不可任意而为。他们需要新的灵(十二10)和新的洁净(十三1),这些事都与城中一位人物被杀,而带来的哀恸有关。

  10. 怜悯与恳求的灵,这种新的心态来自耶和华,我必浇灌怜悯(希伯来文 hen)直译为“恩惠”,但在这里要彰显的特定恩惠,乃是为一谋杀事件悔改,所以较自由的翻译也合理。NEB 译为同情与怜悯的灵,保持 hen 的自由翻译;“怜悯”来自希腊文的 oiklirmou,但希伯来文 tahnunim 意为“寻求恩惠”,因此译为“恳求”。当他们仰望那位他们所扎的,早期译者显然认为这节很尴尬,因为他们的翻译呈现将希伯来文作各种修改的努力。

  在希腊译本中,被扎变成“以轻视对待”、“羞辱”;在亚兰文译本则为“排斥”。仰望他见于一些希伯来文抄本,但也许不是最可靠的。希腊文、叙利亚文、亚兰文和拉丁文等译本根据较佳的希伯来抄本,读为望向我(参 AV“仰望我”RV“望向我”)。显然有位早期的抄写者感到,先知不可能让耶和华说出这句表面冲突的话,即祂曾被处死;所以他将代名词改变了。愈难的读法愈可能是原文,因此这里应维持原状。NEB 将两个代名词都保留,而读为:他们将仰望我,仰望他们所扎的那一位。这必须要稍微改变希伯来文的子音和元音;惟一支持这翻译的是一晚期的希腊译本(Theodotian,主后第二世纪),这译本可能受约翰福音十九37的影响。约翰虽用本节,但却不可视为证据,因为新约作者常自由使用旧约(参:亚九9的注释{\LinkToBook:TopicID=156,Name= B 王的來到(九910},谈福音书作者的引用);他也许只是要带出一般的意思。

  如果我们接受原文可能为“仰望我”,其意义为何?以下介绍三种典型的解释,可看出注释家意见何等分歧。许多人认为,先知是想到某位历史人物,如欧尼亚三世,他于主前一七○年被谋杀;或是马喀比的西门,他于主前一三四年被谋杀261;但即使可以把这段经文的日期订得这么晚,也没有一位历史人物能完全满足它。另一个相对的看法,是克巴确克(A. E. Kirkpatrick)提出来的:“被推翻的是代表耶和华的人,也就等于祂本身。”262 但是,两个位格怎能以其中一个的死来算?克巴确克自己承认“这段经文是未解决的谜”,加尔文是以这里的死是比喻:“现在神……以人的方式说话,声称祂因祂百姓的罪受伤;尤其当他们顽梗背逆,轻视祂的话,祂就像一个人心脏被刺,受到致命的伤害。”263

  在提出更进一步的建议之前,最好先看看整个上下文。这一章的下半集中于一件事:因一位被扎之人的死而引起的哀恸,这哀恸之苦的程度,如丧独生子。创世记二十二2;耶利米书六26;阿摩司书八10,希腊文译本将形容词“独一”译为“钟爱”(agapetos),无论是指一个人(以撒),还是(如耶利米和阿摩司所言)指整个百姓。同样,长子在犹太家庭中为特别宝贵的孩子。从出埃及以来,以色列就被称为耶和华的长子(出四22)。因此,将被扎之人以整个民族来解释,是有根据的,故钟斯译为:“他们将仰望我(耶和华),触摸那些他们(列国)杀死的人”或“死在战争中的人”264。他认为此处是指犹大的烈士,他们在最后之战中,为拯救耶路撒冷而牺牲。他也要人注意以赛亚书五十二12~五十三12265,他将那里的仆人解释为“集合”名词。为国捐躯之人的受苦,或许可以视为具救赎性,但这些烈士之死与哀恸之后罪的洁净(十三1)又有什么关系?这样的解释并不令人信服。

  11. 接着是一则难解的模拟:这场哀恸大如米吉多平原之哈达-临门的哀恸RSV 言下之意,指“哈达-临门”为一个人;而 AVRV 则是指地名。后者为古老的解释,可溯自耶柔米,他将这地视为他所知道的路马尼(Rummane),距耶斯列不远。既然他住在伯利恒许多年,这个辨认或许有充分的证据。但后来的注释家属意其他地方。旧约有一个地名叫临门(书十五32,十九7,和合本译为“利门”;亚十四10),但这也是一个神祇的名字(王下五18)。许多现代注释家放弃了古老的解释,而用宗教礼仪和神话来解释。有人认为,“哈达-临门”是巴比伦神祇塔模斯的另一个名字266,或是类似塔模斯的繁殖之神的名字,在一年一度的仪式中,有为塔模斯的哭泣,就是以西结所责备的(结八14267

  劳雷(H. H. Rowley)相信,拉斯珊拉(Ras Shamra)碑文有助于了解迦南的宗教仪式,也可能解释这一节268。哈达是古代闪族的暴风之神(参:撒下八3等处,哈大底谢,意为“哈达是我的帮助”)。在古迦南的神话中,哈达是阿雷音的父亲,他的儿子死于摩特(这个名字与希伯来文的“死”字有关)之手,而哈达为他大哭。后来经过报仇,阿雷音与摩特都复活了。如果这是一年一度仪式的根据,这观念也许影响了以色列人,因此成为一种比较的标准,先知以它来衡量悔改的程度。

  这种古老的习俗有可能到被掳之后仍然存在,和以色列所看重的一些历史记念日结合在一起,诸如:约西亚之死──米吉多可能指这件事(王下二十三29)。西方的圣诞节也是将异教与基督教的节期合并。我们知道在编历代志的时候,为约西亚的哀哭仍然每年举行(代下三十五25)。也许犹太人臆测,倘若敬虔的约西亚没有死,就不会有被掳的事。

  早期译者对这一节就感到困难;从亚兰文译本可见一斑。由詹斯玛翻译的译文为:“如同为暗利之子亚哈的哀恸,他被他泊临门的儿子哈达临门杀死;又如同为亚们的儿子约西亚的哀恸,他被法老尼哥(那残废者)杀死。”269这是第三种对哈达临门的解释,视他为历史人物,就是将亚哈杀死之人;这人除此处外并无其他数据(王上二十二34);但这个解释不能令人满意,因为哀恸的对象应当是哈达临门,而不是亚哈。德柯尔认为,为外邦神祇的哀恸,与在耶和华面前的哀恸不可能相提并论;他从亚兰文抽出“亚们”一字,指出其子音可能与临门的子音弄错了。这样调整后的翻译,意思很顺:“那日的哀恸将如为亚们之子(即约西亚)在米吉多平原的哀恸。”270 不过,这解释只是根据一种译文的修改,必须视为臆测性很高。

  1214节哀恸的人,又让人注意到大卫(参10节;十三1),他为扫罗与约拿单之死,并押沙龙之死(撒下一1927,十八33)大大悲恸。布鲁斯(F. F. Bruce)注意到这里提到大卫,而认为这则神谕的词汇“可能取材自全国性仪式,尤其可能取自君王在该仪式中所扮演的角色”271。阿克诺进一步提出,或许仪式的某一段有押沙龙礼赞,而这神谕的某部分源于该处。他将这点与大卫为押沙龙过度哀哭相连272。然而这种仪式存在的证据仍有待发现。

  既然学者的观点如此混乱,第1011节究竟当如何解释?这宗谋杀事件发生于耶路撒冷,被害者从某方面而言是与耶和华认同的,而城内的居民必须对他的死负责。在事件发生后,他们受良心谴责;而在莫大的悲哀之际,他们发现自己里面得着了一份恩赐,就是新的悔改之灵,和恳求赦免之灵,紧接着则为从新开的泉源得洁净的应许(十三1;参:结三十六2526)。虽然以赛亚书五十三5的“刺伤”与这里第10节所用的字不同,但拉马赫却发现,这两位作者同时表达了相似的观点,必有其重要性;他们共同的信息为:耶和华的使者被刺、死亡,与罪得赦免有关。他的看法可说相当正确。不过,撒迦利亚并没有指认这位被扎者为仆人,或君王。

  1214. 虽然先知说这地要悲恸,他所关注的是耶路撒冷,尤其是王室,如大卫从前的哀恸一样。当王室哀恸,全民也会跟着哀恸。大卫有一个儿子拿单(撒下五14;参:路三31),利未有一个儿子示每(民三18)。王家与祭司家族被挑出来,因他们在这罪中有分;也许是他们的野心和嫉妒促成了这事。重复的话,每家独在一处,妻子独在一处273是为要强调悔改的真实。每一个人都悔改,不是因受别人流泪的影响,不是外表做作,好像职业的哭手。真正的悔改乃是神之灵的礼物(10节)。──《丁道尔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