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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之一奉献

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玛三:10)

全地都是神的,创造万有的神,却要人纳十分之一。神只要属他的人纳十分之一。纳十分之一,不能使人成为属神的。而且所纳的,不是所多玛的污秽,而是正当得来的。

十分之一不是守律法

远在设立律法之前,连利未人都还未出生,亚伯拉罕不是奉献所多玛的财物,是"自己所得来的,取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来七:2,17):那位撒冷王,又是大祭司,预表基督。

对于以色列人,十分之一是当纳的,却是出于自愿。因为律法必须要执行,否则只是好的意见和建议而已。圣经未见有谁因不纳什一而入狱,只记载人民不纳十分之一,对事奉的工作有亏损;只有爱主的人,和愿意得福的人需要纳十分之一:
    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玛三:10)

神应许纳什一的蒙福,不是重财,是悦纳人的顺服。

不止一个十分之一

你田地每年所出的...可以换成银子...往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去。...每逢三年的末一年,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积存在你的城中;在你城中无分无业的利未人,和你城里寄居的并孤儿寡妇,都可以来,吃得饱足。"(申一四:22-25,28,29)每年的十分之一,是送往神立名的地方,就是耶路撒冷;每三年要纳另一个十分之一,是为了本社区。

不是每人都必须纳十分之一

贫穷的人纳十分之一;富足的人可以纳反十分之一,因为他所有的已经足用,可以把十分之九献给神。因为"地和其中所充满的,世界和住在其间的,都属耶和华。"(诗二四:1)

法利赛人说:他"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就以为是可夸的功德(路一八:12),神却不以为然。主耶稣注意一个穷寡妇,把两个小钱投在圣殿的银库,郑重对门徒说:"这穷寡妇投入库里的,比众人所投的更多;因为...这寡妇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养生的都投上了。"(可一二:41-44) 当然她是超过什一奉献,因为她更富足,更蒙悦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