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假神明之間
經文:使徒行傳十九:21—二十:12
在前面一講我們談到使徒保羅開始第三次旅行傳道的路程,在結束了加拉太和弗呂家的工作後,來到以弗所這個城市。在這個城市過去因為有非常好的同工亞居拉和百基拉兩位夫妻的協助,使他在以弗所的事工進行得很稱心快意。我們從他居住這個城市長達三年之久,就可以看出他在以弗所用心之深。為了要建立以弗所教會在信仰上的堅持和正確性,使徒保羅還把他得意的門徒提摩太留在以弗所牧養這間教會(提摩太前書一:3)。
這段經文提到使徒保羅準備要離開以弗所的時候,突然發生一件意外,就是又發生了騷動事件,且這騷動與使徒保羅他們傳福音的事工有密切的關係,就是斷了人家的財路。這讓我們想到基督教信仰時常引發出來的問題,就是關於金錢的問題。我們讀過耶穌基督對那位既有社會地位且富有的年輕人所說的話:
「有錢人要成為上帝國的子民,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難!」(馬可福音十:25)
他很清楚地告誡他的門徒:
「沒有人能夠伺候兩個主人。他要不是厭惡這個,喜愛那個,就是看重這個,輕看那個。你們不可能同時作上帝的僕人,又作錢財的奴隸。」(馬太福音六:24)
而從使徒保羅對提摩太的勉勵話語,更可看出金錢對一個人的誘惑是多大了;他說:
「貪財是萬惡的根源。有些人因貪慕錢財而背離了信仰,飽嚐痛苦,心靈破碎。」(提摩太前書六:10)
雖然聖經有這樣清楚的教導,但即使是今天的基督教會,並沒有比耶穌基督或使徒保羅世代的人們對錢財之迷戀改善多少,甚至有時情況是更為惡化,在許多國家、社會,人們的生活越來越物質化了,因此,人的心靈正如使徒保羅所說的「飽嚐痛苦,心靈破碎」。其實咱台灣社會就是個最好的例子,否則李登輝總統不會老是將「心靈改革」的口號掛在嘴邊。
現在讓我們來看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十九章廿一至廿二節:這些事情過後,保羅決定取道馬其頓和亞該亞,到耶路撒冷去。他說:「到了那裏以後,我也必須訪問羅馬。」於是他打發他的兩個助手─提摩太和以拉都─到馬其頓去,自己暫時留在亞細亞省。
這樣看來,使徒保羅好像要離開以弗所到馬其頓去了。我們可以看出使徒保羅的心意,他不因為某間教會是由他開拓,就一直停留在該處,不會,他說過這樣的話:「我一向的抱負是在還沒有聽見基督的地方傳福音,免得我的工作建立在別人的基礎上。」(羅馬書十五:20)因此,他繼續往他所看為重要的地方去見證福音。
在這裡,他提到離開以弗所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要去耶路撒冷。為甚麼要去耶路撒冷呢?依照他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來看,就是要帶勸募所得的錢去援助當地的基督徒,我們看他的書信是這樣說的:
「可是,我多次遇到阻撓,不能夠到你們那裡去。但現在,既然我已經完成了在這一帶的工作,而且多年來一直想去訪問你們,我希望現在就去,在我往西班牙去的途中,順便去看你們,在你們那裡歡聚一些時候,然後讓你們幫我成行。可是,為了接濟信徒的事,我現在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的教會樂意捐出一筆錢,來幫助耶路撒冷信徒中窮苦的人。」(羅馬書十五:22—26)
作者路加記載使徒保羅這樣自白說:「我離開耶路撒冷已經有好幾年。我這回上去是帶著賙濟同胞的款項,同時要獻祭物。」(使徒行傳廿四:17)這樣,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知道他到耶路撒冷去的主要目地就是為了這事。
再者,他要離開以弗所的另外一個目的,就是如同他在這裡所說的是要去羅馬訪問。我說過,使徒保羅對去羅馬傳福音相當重視,在他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有這樣的話說:「我迫切地要把這福音也傳給你們在羅馬的人。」(羅馬書一:15)
在第廿二節我們看到使徒保羅一個新的同工—以拉都。我們對他的了解甚少,因為除了此處提及外,只在羅馬書第十六章廿四節,以及提摩太後書第四章二十節提到這個名字,我想應該是同一個人吧。
第廿三至廿七節:就在這時候,為了主的道路,以弗所發了一件嚴重的亂事。有一個名叫底米特的銀匠,一向以製造銀質的亞底米女神廟模型為業;這行業使許多匠人獲得厚利。底米特召集了這些工人和所有的同業,對他說:「各位,你們知道我們的繁榮是靠這一行業的。現在你們已經聽見,也看到這個保羅在搞些甚麼。他說:『人手所造的神都不是神。』這話已經使以弗所和幾乎全亞細亞的許許多多人相信了。看來我這一行業有蒙受惡名的危險。不但這樣,連大女神亞底米的廟也要被輕視,一向在亞細亞省和普天下受崇拜的女神的尊榮也要遭受破壞!
看,又發生動亂了;這次的動亂雖然不是來自猶太人的鼓譟和煽動,但卻跟錢財有密切關係,這也和過去我們所讀的第十三章、十六章所發生的情形很相像,就是利用或倚靠宗教賺錢。
在這裡說到以弗所人敬拜亞底米女神,他們相信它是掌管生育的女神,也是大地的神明。以弗所人為亞底米女神所建造的神廟是相當出名的,曾被列為世界七大奇觀之一;該廟寬四十三公尺,長一○三公尺,有一百支大理石的大石柱支撐著屋頂,可以想像雕刻這女神像之手藝必定是相當的高超,當然也為這些靠此維生的匠人賺了不少的錢。有人說這個神像的胸前有大小十八個乳房,以表示它養育萬物的生命,或是萬物的生命從它而來。
在這裡有一點要注意的,是作者路加在第廿四節說這個提出控訴的銀匠,「一向以製造銀質的亞底米女神廟模型為業」,這句話正確的說法應該是「以製造銀質的亞底米女神模型為業」才對,目前在大英博物館就收藏著亞底米女神像。因為銀匠所雕刻的是可以帶回去供奉的神明小模型,而不是神廟的模型。另外有一個可能,就是有神廟的外表,但是也裝著亞底米女神像在裡面,因為一般人拜神明,不會只拜神廟。這種情形就像咱台灣人敬拜媽祖神明或是觀音神明的情形一樣,許多媽祖廟或販售佛教文物的店鋪,就出售這樣的神明像,可以配掛在身上,也可以帶回家去供奉。其實我們只要稍微注意一下,就會看到歐洲許多天主教會也有類似的情形,這也是為甚麼宗教改革運動時,會將這些容易轉移人對上帝敬虔敬奉之心的東西廢掉的原因。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就是提出這樣的問題的人,他說:「人手所造的神都不是神。」
但我們應該了解真正的問題並不是這句話,而是以弗所民眾已經有許許多多的人因為信了耶穌基督,不再去敬拜這位以弗所人長久以來所敬奉的亞底米女神,因而導致這些銀匠的行業蕭條,使他們感受到生存的危機,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我們也從這裡看到這位提出控訴的銀匠底米特確實是個很狡猾的人,他為使從事雕刻神像的同業們產生危機意識,提出的理由除了自己的生存發生問題外,「連大女神亞底米的廟也要被輕視,一向在亞細亞省和普天下受崇拜的女神的尊榮也要遭受破壞!」這句話使同業們開始不安,並且是造成以弗所民眾對使徒保羅他們福音工作的痛恨。
第廿八至卅四節:群眾一聽見這些話就狂怒起來,大嚷說:「以弗所人的亞底米女神多麼偉大啊!」於是騷動蔓延全城。暴民抓住跟保羅同行的兩個馬其頓人──該猶和亞里達古—一起衝進戲院裏去。保羅想走到群眾前面,但是門徒們不讓他進去。還有亞細亞省的幾位領袖,是保羅的朋友,也派人去勸阻保羅,叫他別冒險到戲院裏去。這時候,整個會場亂哄哄的,有的喊這個,有的喊那個,多數的人不曉得他們聚在那裏是幹甚麼的。猶太人把亞歷山大推向前去,有些人以認這件事該由他負責。於是亞歷山大做個手勢,要發言向群眾分訴。可是,當大家認出他是猶太人,就一齊呼喊:「以弗所人的亞底米多麼偉大啊!」這樣一直呼喊了兩個鐘頭。
以弗所人聽到底米特的煽動言詞之後,感受到的就是他們歷代祖先們所崇敬的神明亞底米的尊嚴神性已經岌岌可危,他們的信仰受到嚴重傷害,難怪他們會狂怒到極點。也因此,群眾的反應是大聲喊叫說「亞底米女神多麼偉大」這樣的話,且是連續喊了長達「兩個鐘頭」的時間(卅四節),這是可以理解的。
第廿九節提到群眾衝進了「戲院」裡;如果說在以弗所有世界出名的神廟,那麼,這樣的戲院也應該不會是簡單的聚會場所。在第十九世紀末業被挖掘出土這個戲院遺跡,直徑長達五百尺,保守估計可容納至少二萬五千名的群眾聚集在一起,通常也用來做競技的場所。這確實不是普通的建築物,也可看出以弗所在早期社會的活動力是多麼強。至於為什麼衝進戲院,有可能是當時的人一遇到重大的事件,大家就聚集開會,如同在開市民大會一般。
第卅二節說「多數的人不曉得他們聚在那裡是幹甚麼的」,看,多麼奇特的景象,多數的人都是跟著人家走,對自己在做什麼或為甚麼要參加這樣的活動絲毫不清楚。這種情形使我我想起一九七七年「中壢事件」發生時,當時任桃園縣長的許信良先生就說過一句很有名的話:「群眾的智商往往只有三歲而已。」意思就是群眾很容易被煽動,卻不知道真實情形是甚麼。因為不知詳情,所以群眾的聚集也就會比一般聚會來得混亂。
為甚麼群眾抓住該猶和亞里達古,而不抓使徒保羅?這點我們不清楚,也許使徒保羅被他的門徒夾在當中保護著,這也是為甚麼他後來想走到群眾前面,但被門徒阻止的原因。
第卅三節是比較難解的經文;這裡提到猶太人亞歷山大被當作應對此事件負責的人,但是為甚麼事件突然會變成跟猶太人有關係?而這位亞歷山大是怎樣的人?這裡沒有清楚資料可尋。不過有一點很有趣的,就是猶太人也不敬拜亞底米女神,因此,他們推猶太人亞歷山大出來,是否為要用以指控使徒保羅他們的言論已經褻瀆了亞底米女神?如果是這樣,亞歷山大應該站在使徒保羅這一邊才對,否則他就成了違反猶太教信仰者。而他若膽敢公開反對以弗所人民敬奉的亞底米女神,那將會為自己的猶太人同胞在這個繁榮的城市帶來生存的危機。我們不知道亞歷山大說了甚麼,但是有可能他想辨明猶太人跟信耶穌基督的人沒有關係吧。因此,當他要向群眾「分訴」的時候,就被群眾用「以弗所人的亞底米女神多麼偉大」這樣的口號給蓋過去了。其實,在那樣的情況下,以弗所人要分辨猶太人和基督徒恐怕很困難。
第卅五至四十一節:最後,那城裏的書記官把群眾安撫下來。他說:「以弗所人哪!誰不知道以弗所城是守護大亞底米女神廟和那塊從天上降下來的聖石的?既然沒有人能否認這些事,你們就應該安靜下來,不可有鹵莽的行動。你們把這些人帶到這裏來,可是,他們並沒有盜取廟中的東西,也沒有褻瀆我們的女神。如果底米特和他的同業要控告甚麼人,自有規定的開庭日子和聽訴訟的官長,他們可以對質。如果有其他的事,也可以在合法的會議中解決。像今天的暴動,我們難免要被追究責任的。這一切的紛擾是不對的,我們自己也說不出甚麼理由來。」說了這些話,就把聚會解散了。
在群眾情緒相當高昂的情況下,要安撫下來也是一件不簡單的事。這位書記官可以說是很有智慧、能力的人,他把群眾高昂的情緒穩定下來了。第卅五節至四十節就是他穩定群眾的言詞;在這段言詞中,可以看出主要的內容有三點:一、眾人皆知亞底米女神的偉大,不用懷疑。二、這些被控訴的人並沒有偷竊的行為。換句話說,他們沒有甚麼不軌的行為,不是現行犯。因此,銀匠底米特要告他們,就要依規定提出告訴。三、類似這樣的紛亂行為,將會被羅馬政府懲處。
我們不應將這位書記官看成是因對基督徒有好感而說這樣的話,他只是為了要保住自己的地位,因為他終究必須為以弗所城的安定向羅馬帝國的政府負責。再者,以弗所城的亞底米神廟是當時聞名於希臘世界的神廟,我們已經說過該廟是當時世界七大奇觀之一,朝聖客必定甚多,如此廟產必定豐富,收入甚多,這就如同今天在台灣北港天后宮媽祖廟、新港奉天宮媽祖廟,或是新竹鎮瀾宮媽祖廟等等出名廟宇一樣。這位書記官開場白所說肯定亞底米女神很偉大這樣的話,其實是為穩定這樣財富的收入。
我想真正使以弗所人民安靜下來的理由,恐怕是第三點理由,因為羅馬帝國若真的要追究騷動的責任時,恐怕已經不是單單找所謂的「元兇」,而是會先在以弗所城用以軍事武力殘酷手段「鎮暴」一番,然後再抓所謂作亂者。若此,則底米特等銀匠們也難逃被懲處的命運。不過從這裡我們也看到這位書記官如此的處理態度,與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城遇到的總督迦流是一樣的「友善」,至少對基督徒來說是免除了一次牢獄之災,但並不表示似乎他肯定基督教信仰。
第二十章一至六節:騷動平息後,保羅召集信徒,鼓勵他們,同時向他們告別。於是他離開那裏,往馬其頓去。他走遍了那一帶地區,對信徒們說許多鼓勵的話,然後他到了希臘,在那裏住了三個月。保羅準備坐船到敘利亞去的時候,發現猶太人陰謀要殺害他,因此決定取道馬其頓回去。跟他同行的有庇哩亞人畢羅斯的兒子所巴特,有帖撒羅尼迦人亞里達古和西公都,特庇人該猶,還有提摩太和亞細亞人推基古和特羅非摩。他們一行先走,在特羅亞等候我們。過了除酵節,我們從腓立比開船,五天後到達特羅亞,跟他們會合,在那裏住了一星期。
我們從此章第卅一節看到使徒保羅後來寫信給以弗所教會提到,他在他們當中已經有長達三年的時間。他原本就想要離開以弗所的,並不是因為有了騷動才決定離開,因為在第十九章廿一節就有記載說使徒保羅「決定取道馬其頓和亞該亞,到耶路撒冷去」,並且已經先打發「他的兩個助手—提摩太和以拉都—到馬其頓」去等他,他是「暫時留在亞細亞省」,沒有想到卻遭遇這次騷動。他原本就想繼續往耶路撒冷去,為的是如前面提過的,要將馬其頓地區的基督徒賙濟耶路撒冷信徒的錢帶去。我們也從這裡看出第三次旅行傳道的行程大概在這裡要作一個結束,然後繞道轉向回程的方向。
可是在這段經文中,我們也發現使徒保羅並不是走直線的路徑回耶路撒冷,而是以繞道的方式走過他從前開拓的教會,像是巡視或是探訪。使徒保羅在他所經過的教會裡,主要的工作就是「對信徒說了許多鼓勵的話」。也是在這段經文中,我們發現使徒保羅在傳道旅途中,從不放棄可能的據點或是機會傳福音。在他前往馬其頓的途中,路經特羅亞以及米推利尼時,順道訪問從前建立的教會,包括腓立比、帖撒羅尼迦、哥林多、亞朔、庇哩亞等幾處地方。另一方面,他也沒有忘記為耶路撒冷教會的需要募款(哥林多前書十六:1—4)。有些聖經學者認為使徒保羅藉「募款」方式去耶路撒冷看那兒的兄弟,必定有特別原因,除了帶所募的款項去外,也是希望透過這樣的機會讓耶路撒冷的教會感受到外邦人教會的兄弟姊妹的愛心,接受外邦人的教會成為耶穌基督的肢體,而這點遠比帶賙濟貧窮的兄弟的錢去還重要。他在寫給羅馬教會的書信中就這樣說:「我像祭司一樣宣講上帝的福音,為要使外邦人成為聖靈所獻上的祭物,是上帝所悅納的。」(羅馬書十五:16)如果這樣的努力成功,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見證,就是在主耶穌基督裡,無論甚麼種族的人,都是兄弟姊妹,都成為一體了。也就是使徒保羅非常強調的,重要的不是割禮,乃是接受耶穌基督。他說:「當我們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裡的時候,受割禮或不受割禮都沒有甚麼關係,唯有那以愛的行動表現出來的信心才算重要。」(加拉太書五:6)現在他帶著外邦人教會信徒的捐款去賙濟貧困的耶路撒冷教會兄弟,就是愛的見證。
第三節提到「猶太人陰謀要殺害」使徒保羅,這應該不是第一次,他每次旅行傳道都遇到猶太人到處「拆」他的台,擾亂他的工作。猶太人想殺害他,早在第一次旅行傳道中,在以哥念即發生過(使徒行傳十四:5);在路司得也發生過(使徒行傳十四:19);後來他再次旅行傳道,在帖撒羅尼迦(使徒行傳十七:5)、庇哩亞(使徒行傳十七:13)等地也都發生過。
第四節提供我們很好的資料,作者路加告訴我們跟使徒保羅同行的人越來越多了。這也讓我們看到在傳福音的旅途中,是永遠不會寂寞的,因為真正的福音是能感動人心靈的力量,雖然常常遇到阻礙、迫害,甚至是牢獄之災,不會孤單,這是聖經給我們的啟示。
第七至十二節:星期六晚上,我們在一起聚會,分享愛筵。保羅向大家講道,因為他第二天就要動身,所以一直講下去。到了半夜。我們聚會的樓上房間有許多燈火。有一個名叫猶推古的年輕人坐在窗口,當保羅繼續講話的時候,他漸漸困倦,終於沉沉入睡,從三層樓上掉了下去。大家扶他起來,發現他已經死了。保羅下樓,伏在他身上,擁抱著他,說:「不要慌亂,他還有氣息呢!」他接著又上樓,擘開餅吃了。他繼續談論許久,到天亮才離開。他們把那年輕人活活的送回家,大家都大受安慰。
請注意第七節,這雖然是簡單的一句話,但卻是很有意思且重要的一句話,因為這裡說「星期六晚上」。我們知道猶太人數算日子的時間是從下午六點太陽下山的黃昏時開始算起,因此,這裡說的「星期六晚上」,另外一個翻譯是「星期日晚上」,就是指現在我們的星期天(最有意思的是和合本用「七日的第一日」,這個用法和耶穌基督復活的時間「七日的第一日」相同。參考馬可福音十六:2)。由於特羅亞這地方是屬於外邦人的地方,且信徒也不全是猶太人,因此,守安息日(星期六)的傳統在這裡沒有特別的必要。我之所以提醒大家注意這一節,是因為有的聖經學者認為基督徒開始在星期日聚會是從這裡開始的,但我們還是沒有確切的資料可以為這樣的看法佐證。從哥林多前書第十六章二節也看到,哥林多教會後來也是在「每星期天」聚會。不過,這只是對提供一個史料有幫助,若是將這樣的時間強加在信仰的規律上,就需要慎重了,就像使徒保羅也遇到這樣的問題,他就有這種看法,他說:
「有人認為這一天比另一天重要;也有人認為所有的日子都同樣重要。每一個人都應該有他自己的見解。有人特別重視某一天,表示他對主的尊崇;有人甚麼東西都吃,也是表示他對主的尊崇,因為他為所吃的食物感謝上帝。有人不吃某種食物,同樣是表示他對主的尊崇,也感謝上帝。我們當中沒有人只為自己活,也沒有人只為自己死;我們活著,是為主而活,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活也好,死也好,我們都是屬主的人。」(羅馬書十四:5—8)
如果我們再將這種對日子的看法,比較耶穌基督在詮釋安息日的意義時所說:「安息日是為人而設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而生的。」(馬可福音二:27)就更會明白爭論甚麼日子聚會才對,並沒有特別意義,重要的是聚會本身。因此,這裡所提供給我們的是,在特羅亞地方,基督徒的聚會已經脫離了傳統猶太人在安息日聚會的時間。
另外,這裡提到大家聚會時「分享愛筵」。這跟第二章四十二節所記載最早的耶路撒冷教會基督徒聚會時「分享愛筵」是一樣的。這樣的愛筵,很可能就是在延續耶穌基督和他的門徒守逾越節最後晚餐的精神和意義,已經不再是猶太人傳統上所嚴格遵守的逾越節筵席。
也是這一節,我們看到使徒保羅是那樣的用心,為了即將離開以弗所,他講道到半夜,這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即使是今天,也是很少會有這種景況出現。講道講這樣長的時間,難怪有人會因困倦,而打盹,且因此從三樓掉了下來。
第十至十二節最主要是要告訴我們使徒保羅也像彼得那樣有能力,會使死人復活。因為聖靈的力量充滿在使徒保羅身上,使他不但講道有力量,且有醫治的能力,像彼得一般能使死人復活。我們知道彼得是在約帕使一位女門徒大比大從死裡復活(使徒行傳九:36—43),而現在則是使徒保羅使一位從樓上摔下去「已經死了」的年輕人復活。將使徒保羅跟彼得並列,是作者路加的用心,可能與早期耶路撒冷教會以彼得為中心主導福音事工有關。他想把這樣的焦點導引改變過來,使大家也看重使徒保羅在外邦傳道的重要性。
現在讓我們來看看這段經文所帶來的信息:
一、真正的神(或上帝),讓我們屬靈的生命得以滿足且豐富。假的神(或神明)雖使人在物質生活上擁有一切,但心靈上卻是空虛的。
使徒保羅在傳道旅行中,幾次遇到人因為原先可靠以賺錢的工具、金錢收入的來源受大極大的打擊,損失相當的重,包括在塞浦路斯遇到自稱是「先知」的巴?耶穌(使徒行傳十三:4—12);在腓利比地方,一位女奴被鬼附身,他的主人利用她賺錢,遇到使徒保羅後,她身上的鬼被趕出,女奴的主人因此失去了賺錢的工具(使徒行傳十六:16—19);以上兩個案件都是發生在個人的身上,但是在以弗所這個城市所發生的案件,則牽扯到整個城的營收、銀匠們的生存問題。表面上看來沒有甚麼,但是,當生存的問題一出現時,人就不會袖手旁觀了,人會很認真思考他生命的生存該怎麼辦?
這個問題也會發生在我們的身上;今天有許多基督徒時常在問一個問題:如如果用基督教的信仰來工作,可能無法生存下去,因為沒有撒謊、欺騙就無法使公司生存下去;老闆要我們造假;我必須去應酬,且必須跟客戶到風月場所去,否則生意就會失去等等,類似的問題怎麼辦?許多基督徒因為妥協,結果收入多,心靈反而越空虛。總是覺得好像少了甚麼,內心沒有真正的平安。坦白說,每次遇到信徒問我上述問題時,我著實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但是我知道一點:信仰往往會讓我們的生命在抉擇時感到徬徨。也許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說的話可以給我們一些反省。他這樣說:
「上帝的話活潑有效,比雙刃的劍還要鋒利,連靈和魂,關節和骨髓,都能刺透。他能判斷人心中的慾望和意念。沒有一件事能向上帝隱瞞;一切被造的都赤裸裸地暴露在他眼前。我們都必須向他交帳。」(希伯來書四:12—13)
再看看耶穌基督所說的話:
「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再多說便是出於那邪惡者。」(馬太福音五:37)
基督徒之所以可貴,就是在於誠實,在於忠實於信仰的告白。如果失落了這樣的生活見證,面對上帝時就無法心中坦然無懼,這點認識是非常重要的。信仰帶給我們的是生命心靈的豐富,而不是物質生活的滿足。如果有人說物質可以滿足人的生命需要,那樣的人不用信耶穌基督,因為信耶穌基督不是為了要得到這些物質的豐盛,而是要改變我們對生命的態度,改變我們的生命價值觀。耶穌基督很清楚地告訴我們:「盜賊進來,無非要偷,要殺,要毀壞。我來的目的是要使他們得生命,而且是豐豐富富的生命。」(約翰福音十:10)
二、傳福音的路上是不會孤單的,只有離開上帝的人才會感到生命的孤寂、無伴。
我們看到使徒保羅開始踏出傳道旅途時,每到一個地方就會遇到幾位相當「貼心」的伙伴,陪同他四處去傳福音,即使是在最危險的地方,從第一次的巴拿巴,到第二次、三次,都有許多新的傳道同工加入行列。即使是後來他被捕和他上訴到羅馬法院,沿途也是有人相隨陪伴。但是,我想更重要的是上帝的靈一直與他同在,且常常在異象中啟示他應該走的道路,和應該做的事。我想沒有甚麼比上帝同工更為重要的了。
我一再說過,傳福音是聖靈的工作,是聖靈在作工,聖靈一定會為上帝所揀選來傳福音的人預備所需要的一切,我們在使徒行傳中處處可以看到這樣的見證。因此,即使是在最艱困的環境中,也不要喪失對傳福音的信心,或產生生命的孤獨感。我自己就有這樣的經驗;在我決定辭去台灣教會公報社工作的那段時間中,突然有一天接到一位許久沒有聯絡的朋友來信,打開一看,只有簡單的幾句話:「我們有一群人一直在為你禱告,請記住,你不會是孤單的。」我看了感到相當的窩心,很想問他怎麼知道我即將離開那份我用去不少心血,且是我很喜愛的文字工作。但是後來我想不用再問了,因為我真的是從來沒有孤單過,因我深深體驗到上帝就在我生命中,與我同在,陪伴著我走這段獻身傳道的道路;打從神學院畢業到東部去牧會,然後到嘉義西門教會,後來去教會公報社,到現在,我一直感受到上帝的靈與我同在,祂扶持著我,不曾離開過我和我的家庭。我在想,除非我不再傳福音了,或是我拒絕福音,否則上帝必定永遠與我同在。如果我們把福音工作當作是我們信仰生活的一部分,就像長老教會創始者約翰?加爾文所說的:「每一個人都必須在他所工作的職場,見證出耶穌基督。」用工作來見證福音,用生活來傳達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慈愛、拯救的信息,只要我們保有這樣的心志,也確實是這樣的落實在每天的工作、生活中,上帝就是一直陪伴在我們身邊的同伴,我們永不會孤單。
(講於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廿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