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常受及其严重错谬
今天的“呼喊派”,我们都认为是异端;不仅我们这样认为,国外基督徒团体也这样认为。怎么会产生这异端呢?
“呼喊派”以前的领导叫李常受,是山东烟台人。1982年,我遇见一位和李常受相当熟悉的陈恪三老弟兄。这位陈老弟兄没有蒙恩以前,是在某市作警察局长的,是个很有作为的青年人,後来蒙了恩典,被主得著了,出来事奉主,参加基督徒聚会处(聚会处的发起人叫倪柝声)。陈老弟兄曾有一个时期和李常受同工。
1949年李常受去了台湾。1978年大陆开放不久,李常受的书籍、录音带等被大量送进大陆来。陈弟兄看了、听了之後,发现李弟兄偏离正道、严重变质了。他为之非常忧伤,在主面前像但以理那样为李常受祷告,有25天之久(参但10:9-10);到第25天,他正祷告的时候,主清楚地对他说了一句话:“李常受1931年第一次在山顶上大声呼喊的经历是邪灵的假冒!”1陈弟兄说,到那时为止,他一生中最清楚有两次主对他说话,这是其中一次。
弟兄姊妹,李常受在真理、圣工及作风等方面越过基督的教训之处,有不少已由他的同工们先後交通出来2。但在源头方面,即李常受身上灵方面的严重问题,是陈恪三弟兄首先提出来的3。
陈恪三弟兄确证:李常受身上有“另一个灵”(林後11:4),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表现:
(一)1947年冬,李常受、陈恪三两位弟兄及汪佩真、李拉结两位姊妹经过汕头同到鼓浪屿服事。由于替李翻译汕头话的负责弟兄眼睛忽然瞎了,鼓浪屿的一位徐维均弟兄(当时蒙恩重生才五年)甚感震惊,心想:“这是为什么?”他要试验李常受所受的灵究竟是什么灵(约一4:1-4)?是不是圣灵?
“于是在李到鼓浪屿後第一场聚会,那天晚七时,你(徐弟兄)独自坐在会所楼上求问主:‘主啊,若李所受的引导是出于你的,愿主让他自由释放信息,否则求主禁止。’聚会时间到了,李与翻译弟兄同登讲台,我(陈恪三弟兄)好像坐第一排。那天唱诗歌一首又一首,唱了许多首,从来未见聚会处主日聚会唱这么多首诗歌(一般都是2-3首),我觉得奇怪。半小时後,李站到台前,说:‘聚会时间已过了半小时,今天我所预备的信息,神扣住了。’”4“神扣住了”几个字给人很深的印象。这在聚会处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二)鬼魔的道理(提前4:1)
“在鼓浪屿第二天清早祈祷会,李先短讲,内容是‘服权柄’,大意是:‘神的旨意向使徒启示,使徒又传达给长老,长老又传达给众信徒。凡使徒所传的,全教会都要听从,因为是传达神的命令。使徒即或错了,乃神与使徒之间的事,会众还是要顺从。例如执事分派你整理会所、擦玻璃,吩咐打破玻璃再擦,或者把钢琴颠倒放置,你也要(不思考而绝对)顺从。’”5
弟兄姊妹,别忘了“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里没有人的权柄,只有基督的权柄。同工和长老们唯有常存敬畏神的心,谦卑寻求、传达神的旨意(参林前7:25,40,14:37)。难道圣灵会吩咐打破玻璃再擦吗?或是吩咐把钢琴颠倒放置吗?这明显是鬼魔的道理〔我们唯有对神是绝对顺服,对人的顺服──不管是什么人(包括教会内外)──不能违背神和他的道(徒4:19;5:29)。
可悲!不少李的追随者,不认真查考圣经(参徒17:11),一味盲从,搞个人崇拜。真的!在呼喊派中间,“打破玻璃再擦!”他们会不加思索地照办;“钢琴脚朝天倒置!”他们也会盲从执行──不认识李身上有“另一个灵”,并不止是圣灵。
例如:李曾说,他是“独一的执事”,会众当即附和“阿们!”一切无条件、无原则地绝对顺服。此後,整个“呼喊”系统就由李一个人讲道,整个“呼喊”系统也只听李一个人的录音、看李一个人的录像;其余同工一律靠边,不少同工被迫转行。
李说:“五十岁以上的长老一律靠边!老旧了!”尽管此令毫无圣经根据,仍然“阿们!”
李作为原告上法庭,公然违背圣经(林後6:1-8),也是“阿们!”
“多次受浸”──“阿们!”听说,只要你感到灵里受压、下沉、陈旧,就可下浸池受浸;受浸次数最高记录已超过一百多次!这“另一个灵”何其荒唐,然而竟有不少人盲从!
“叩门传福音”:四句话後(即“哦!”“主啊!”“哈利路亚!”“阿们!”),当场在澡缸里施浸──尽管全然违背圣经的教训(罗10:17),盲目追随者也会毫不犹豫地“阿们!”6……
在“呼喊派”中,也有部分弟兄姊妹觉得李常受错了、太离谱了。但是他们被李用鬼魔的道理牢笼住了,以至于:
1)不敢“用爱心说诚实话”(参弗4:15),说了也没有用。一位老同工曲郇民弟兄曾向李指出过,同工约翰.英格斯指出过。国内也有弟兄在大陆开放之初,郑重地把一本批判李常受错谬的的油印材料亲手交给李的长女婿陶正平弟兄,一再叮嘱他带回美国面交李常受弟兄。这份材料内有十篇由陈恪三等长辈同工为真道争辩所写的文章。但李常受却执意“错到底”!真是出奇地傲慢、顽固不化!这都与他身上“另一个灵”有关;
2)不敢离开呼喊会所,因为李说,唯有呼喊会所才是教会,别的基督徒团体都不是,所以离开呼喊会所就是“死路”一条;
3)怕“得罪(李常受这个所谓代表的)权柄”、“不服权柄”而落得个长大麻疯的下场(民12章)7。哦,让我们同心奉主耶稣的名捆绑撒但!
(三)**的灵:“现在因李在海外的异端传到浙江温州、平阳等地,呼喊与不呼喊势不两立、彻底**,证明(背後)是**的灵,就是邪灵。‘呼喊’这一件事是特大的异端,是1931年李从撒但邪灵直接接受来的,1947年这件事证明他受的是什么灵。1947年他就是局部被附(参约13:2,27)8的传道人。这句话(我)是在主宝血遮盖下敬虔、谨慎地说,是在圣灵启示里、是在神面前战兢恐惧地说,绝不敢毁谤,更不敢随便说说。”9
(四)谩骂同工史百克弟兄(T.A.Sparks)。他谩骂的录音带也带到国内来了。他骂他的年长同工倪柝声弟兄最尊重的史百克弟兄10像泼妇骂街一样凶狠,一点没有弟兄的味道,实在出自“另一个灵”。
(五)“李为什么要突出灵?例如他说:‘现在是灵的时代,道的时代已过去了’,现在是‘圣父、圣灵、圣子’(擅自改变圣经里所排定的次序(太28:19))的时代,‘主就是那灵’,‘你呼喊,灵就来了’。有人听信他异端的话,其结果如:香港马文甲老弟兄的儿子马健南弟兄(原香港中文大学化学系主任),去年回国讲学时,告诉上海的弟兄们,他在旧金山亲耳听见李的聚会所有一位青年讲员在台上说:‘现在是灵的时代,道的时代已过去,转入灵的时代了’等等,又亲眼看见这人在讲台上当众把圣经摔在地上,喊叫说:“DamntheBible!”“Damn”这个词在字典里译为“该打入地狱!”──哦,主血遮盖!两位听马弟兄讲述的上海弟兄来信告诉了我这件事11。
“对李身上这‘另一个灵’,我们打中其要害,不是与李(宣扬的)异端(对照圣经)原文逐字的辩明。看他一直突出‘活在灵中’,擅自把圣灵放在第二位,强调如今是‘灵的时代’,高举灵。他所高举的灵,实际上是他身上那‘另一个灵’,绝不是圣灵。这一切都为他1931年起开始接受的邪灵铺了路──一切听从那个灵对他(李)讲的,贬低圣经。因此,受欺者发狂言:“读李常受的书一遍,胜过读圣经一百遍”、“李常受的话比圣经价值高一百倍”──哦,主啊!求你拯救我们的肢体。”12
(六)我们(大家)存敬畏的心,学习使徒保罗高举“基督和他钉十字架”(林前2:2),而李则在他的一本书中说,他1976年前所有讲过的十字架的道理都“一笔勾销!”这不只是李常受把道讲错了,不只是宣扬否定十字架的异端,这是他身上鬼魔的道理在作祟!还不清楚吗?
(七)在四川和东北,还有一些不敬畏神、无知盲从的人在呼喊“常受主!”──将李常受列在至圣三而一的神後面,聚会时留一空座位给李常受,把李都受神化了。他们还将此异端印在**上广泛散发,招摇惑众。我也收到过这样的**。
(八)还有“吃、吃、吃,吃主、喝主,主小我大!”非但不尊主为圣,反而亵渎,实在可怕!李在去世前不久还曾在大会中鼓动会众高喊“我是神!”13
(九)李还歪曲圣经一章15节,说耶稣基督是被造的!这岂不等于明目张胆地否认荣耀的圣子耶稣基督是道成肉身来的吗(约一4:1-3)?这是从什么源头出来的道理,岂非昭然若揭吗?综上所述,弟兄姊妹们可以看出,李背後鬼魔的嘴脸已经曝露无遗。
(十)此外,李不但没有继承和发扬聚会处发起人倪柝声弟兄(一位杰出的圣经学者)所领受的圣经真理,反而推波助澜,把倪弟兄以前的某些错误和偏差推到极端──
第一是所谓“教会的地方立场”(这只是重复历史上闭关弟兄会的错误),以教会自居,贬低其他一切基督徒团体为“半路凉亭”,自然也贬低了别的团体内敬虔的主仆和圣徒,导致狂妄自大、失去祝福。
第二是所谓“代表的权柄”。“代表权柄”的原意是代表基督或圣灵的权柄,因为基督是教会的头,教会应由基督掌权;主仆自身没有权柄,只是代表主的权柄(宇宙一切权柄全属于神,太6:13;罗13:1)。倪弟兄这种说法本身就有危险,因为今天教会中(包括倪自己在内),有几个人像摩西、保罗一样足以代表神的权柄呢?而李则完全落到自己当权柄的严重篡权的罪恶中去了!无形中成了“呼喊派”的掌权教皇!而“呼喊派”则不仅堕落成了宗派,而且成了独立王国了。
李常受在蒙恩重生之後确有一个时期很清心、很追求,在圣经上下过不少功夫。可惜!他“为人的结局”竟如此悲惨!归根结底,李失败的最初、最根本的原因,是偏离十架道路──里面(生命)的路,以至在1931年落到黑暗权势之下,进而逐渐被它牢笼、控制,落到异端中去,实在是我们的前车之鉴。
注释
参《创世记生命读经》(李常受著)第25篇“论求告主名”。
其中包括:1)SpeakingtheTruthinLove,byJohnC.Ingalls,《在爱中,说真话》,约翰.英格斯著。英格斯弟兄是美国人,系李常受在美国开拓事工中最早、最得力的同工。此书英文版1990年8月发行,中文版于同年10月问世。2)《地方教会──40年来的回顾与前瞻》,祷人著。祷人(笔名)弟兄是李常受几十年的同工。此书于1990年5月初版。联络地址:Grace&TruthBookCottage,P.O.Box8606,LaPuente,CA91748,USA。3)《注目基督》Let-sFocusonChrist,黄玉恩EddieHuang著。此书为中英文合订本,1990年3月25日由住英国曼切斯特的黄玉恩弟兄完成。
详见《陈恪三弟兄──晚年部分信息》。此书索阅处:香港基道书楼;地址:香港九龙旺角亚皆老街39-41号金山商业大厦五楼。
同上,146页。
同上,147页。
听说有一年在美国洛杉矶柔似蜜聚会处(一个完全脱离李控制的聚会)召开特会,有南洋群岛来的同工作见证:他们曾对周围的三百户人家实行了“呼喊”传福音,结果发现只有12人真正重生。
服权柄,归根结蒂是服神的权柄、神的话的权柄,因为一切权柄都属于神(太6:13;罗13:1)。李身上是“另一个灵”(参林後11:4)。对这灵只能抵挡,不能顺服(参雅4:7;弗4:27,6:11;彼前5:8-9)──对任何违背神和他的话的人也是如此。
《陈恪三弟兄──晚年部分信息》,参54-58,110-111页。一个被鬼附的人,全人在鬼控制之下,完全失去自由(例如可5:1-20;路8:26-39)。这样的人在鬼被赶出之後,“心里明白过来”(可5:15;路8:35),原文作“心思健全,头脑清醒了”,说明被鬼附的人,其心思完全被控制,言行失去自由,而由鬼占领取代。
一个局部被鬼附的人,例如犹大──“魔鬼(即撒但)已将卖耶稣的意思放在西门的儿子加略人犹大心里”(约13:2);到主设立晚餐过後,撒但才入了犹大的心(约13:27,另参徒5:3)。即便到此地步,犹大并未完全被鬼所附。否则,卖耶稣的罪应归在所附的魔鬼身上。当时犹大的意志和心思仍是自主的,但由于他长期以来就“是个贼”,贪财偷窃,接受撒但的意思已久(约12:6),“鬼迷心窍”,随从撒但的运行(参弗2:2),以致卖主耶稣;过後撒但又催促他自杀、吊死,“往自己的地方去了”(徒1:25),自取灭亡。
《陈恪三弟兄──晚年部分信息》,146页。
倪柝声1939年曾在英国伦敦史百克弟兄主领的聚会中学习一年之久。回国後,他遇见不能解决的难题,就电报向史请教、交通。例如抗战胜利後,上海许多学校在每周一上午有“纪念周”活动,其中有向孙中山总理遗像三鞠躬、宣读总理遗嘱的仪式,不照办者要开除。当时许多青年弟兄姊妹认为这是拜偶像,不愿服从,引起轩然大波;事关重大,倪对此看不清,发电报给史弟兄。史复电《马太福音》22:21,说问题在于鞠躬是政治仪式抑或宗教仪式?後者把孙当神拜,前者则把他当作贡献巨大的政治人物(国父)而纪念。
《陈恪三弟兄──晚年部分信息》,147页。
同上,149页。
我们原是罪人。感谢主!因信主耶稣得以重生,有神的生命,有圣灵内住,与主合一,是神的儿女。将来有一天,那为万物所属、为万物所本的,要领许多儿子(有基督生命的人)进荣耀里去(来2:10;约一3:1-2)。但我们并无神格,并非自有永有,也非无所不能、无所不知、无所不在。不可以说“我是神”,不然会落到异端中去。父神是我们所永远敬拜、敬爱的主宰。同样,圣经是说,“我活著就是基督”(意思是在生活、事奉上彰显基督的生命),并未说“我是基督”。可悲!最近(2001年初)有一群人竟然在特会中集体大喊“我是基督!”当心!《马太福音》24:23-24:假基督已出现不少。大陆异端“东方闪电”中就有一个“女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