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要人常常祷告不可灰心”(路18:1)
主耶稣为了要人常常祷告而不灰心,特地讲了一个比喻。他说:某城里有一个不义的官,不惧怕神,也不尊重世人,那城里有一个寡妇,常到他那里去求给她伸冤,他多日不准,后来他心里想,这寡妇一直来烦扰我,我就给她伸冤吧,免得她常来缠磨我。主讲完这比喻,接着说:“神的选民昼夜呼吁他,他纵然为他们忍了多时,岂不终久给他们伸冤吗?我告诉你们,要快快的给他们伸冤了”(路18:1)
这段圣经教导我们,有的祷告,必须继续不停一直祷告到好像使神觉得麻烦了,非听不可才行,这是信心的又一表现。常常求,不停求,一直求到神非听不可,非成全不可为至。
你是不是这样祷告?你祷告了几次没有答应,是否坚持继续祷告下去呢?有的人,为一件事祷告只有一次,没有第二次,根本无所谓,那样祷告有什么用?请你算算看,你有多少祷告是一次,二次,三次……祷告过几十次仍继续祷告的?不少祷告可能你自己都忘记了,怎么还盼望神记得来答应呢?如果你无心的求,就不能盼望神有心的听。你必须真心地求,迫切需要,才会一直祈求下去,一直祷告到有一天使神没有办法不听你,只要你一直呼吁,他纵然为你忍了多时,终久一定会垂听,答应你的呼求,在你没有得着神答应以前,应当一直祷告,天天祷告,不断祷告,除非神给你看见那个祷告不合他的旨意,你才停止祷告。必须这样认真一点不放松才能蒙主祝福,才能把祷告的功课学好,才能对于神有更深的认识,才能在属灵方面有一个丰富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