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愿意”
“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这志就是我的自由意志。自由意志之所在,就是人之所在、我之所在。正因为我有自由意志,所以我有拒绝成为基督徒的自由,也有成为基督徒的自由。
“我愿意”这三个字,表明了我的选择:我选择了耶稣作我生命的主。耶稣本来就是主,但我过去拒绝承认这个主,哪个拒绝是真诚的,那时的我根本就无法忍受一个主来主宰我的生命,我要自己作主;现在我承认耶稣是主,这也是真诚的,因为我发现他的确是主,而且天地之间唯有他才能担当起一个“主”字,我要自己作主的相反不仅是狂妄,更是荒唐、梦幻,它从来就没有真正实现过。唯有耶稣在我生命中作主,我才不至于六魂无主。我心愿意尊主耶稣为大,甘心与他同死同生。对于这一个抉择,现在和将来我所要说的只有一句话:虽九死而不悔。
“我愿意”这三个字,表明了我理性上的一份自觉:我知道我相信的是谁─他是耶稣,他爱我,为拯救我而死在十字架上,他是我的主。这份自觉不是也不可能是一天达到的,它是在我跟随耶稣的过程中不断地体会到的。这一认知所包含的深刻内容虽然我至今还没有完全明白,但我知道,我越是进入到耶稣的生命中,就越能明白耶稣是生命。
“我愿意”,这是我的选择、我的理性、我的情感,这是我的心。我的心告诉我,我要成为一个基督徒,唯有基督,才能满足我的心的最大盼望:成为一个真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