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在婚姻问题上
1938年,抗日战争已进入第二个年头。祖国大地弥漫着浓厚又紧张的战争气氛。由于日军南侵,以空军滥施轰炸,人们常常被迫离开城市的危险,迁到农村暂居。兵荒马乱,人心不安。特别是年长的一代,担心战争的变化会使家族成员东奔西走,彼此离散。因此决定要我提前结婚。就这样,在没有准备的情况下提前一年,于1938年1月20日在象山新桥礼拜堂举行婚礼。
婚后,我就带着新伴侣,新助手回到宁波。教会当局也于此时给我安排一个工场,从宁波江北堂调到开明街的开明讲堂,继续担负牧养工作。
在结婚以后的20-30年内我特别看出来,主常常使用我在青年的婚姻问题上给青年信徒以一定的帮助,劝勉他们慎重对待自己的终身大事,如何寻求主的引导。青年信徒也乐于将自己的婚姻大事向我倾心交谈。在这件工作上,主似乎给我以一定的托付。其中有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我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接受了主亲自的教导、考验和成全。婚姻大事蒙主亲自引导的那个经历,在我的生命史中实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我生平蒙恩深厚的原因之一。对此,我有三个深刻体会。
(1)首先要树立婚姻神圣的坚强观念:
论到婚姻,神的话是这样说的:
“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创2:18)可知婚姻制度起源于神,是神的心意;是神要人组织家庭,过一种“家”的生活。
“……婚姻,人人都当尊重……”(来13:4)婚姻既然出于神,人就应当对此十分看重,这是顺理成章的要求和责任。
“我终身的事在你手中……”(诗31:15)这句话代表我们的信仰和认识。有了这个认识,人就会在具体上尊重神的旨意,寻求主的引导,遵循主的安排。
“……唯有贤慧的妻,是耶和华所赐的。”(箴19:14)一个尊敬主的人会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成为贤德之士;神也乐意为他或她预备合适的配偶。
以上三节经文感动我,使我树立了婚姻神圣的坚强观念。这个观念的形成除圣经以外又与我当时所读的《布道杂志》具有密切关系,因为其中有很多有益的文章。
此外,《基督化家庭》、《基督徒与婚姻》等书给我非常有益的教导。神的仆人告诫说:在婚姻大事上,一个基督徒,特别是献身与主的青年男女必须学习脚踏实地,寻求主的旨意,看明主的引导,并且行在主的引导之中。这样的教导给我的感动是有力的,我也用诚实的心接受了,实践了,顺服了。
(2)立刻伴之以认真的祈祷、交托、倚靠:
在确立了婚姻神圣的观念以后,应当立即配上祷告,在祷告中交托自己的事情,并在交托中学习诚心倚靠、诚心遵行。我曾自问自勉说:“在关系到自己一生幸福的事上,如果我不遵行主的旨意而自作主张,那么,神又如何能在别的事上指望我遵行他的旨意呢?在婚姻问题上,神确实考验着每一个青年男女,要看看他们是否真心实意的跟从主,或者是半心半意,假心假意地所谓跟从主。”
我曾对主祷告说:“天上的父啊,我娶妻子岂非就是你娶儿媳妇吗?求你一定要引导我。我也深信你一定会引导我……求你在这件事上作我的主宰,作我的家长,作我可靠的介绍人,我的事就是你的事,我原是属于你的。我的一生已经献上了,现今我将婚姻的事也一并交上,求主引导……”
我这样认真地,不止一次地祷告,神也确实答应了,并且为我作出具体的引导。我的主,真是好,真是可靠。
(3)谨慎观察,接受考验,服从引导:
属灵的生活,光说理论并不为难,在实际中执行理论,那就不容易了。在选择配偶这件大事上更是如此。青年人,缺少处世和处事的经验,而婚姻又是一件触到感情的事,因此就十分容易受到主观性、表面性、片面性和无知感情的蒙蔽而看不到人和事的真相。为此,谨慎又冷静地处理婚姻事情的全过程,就成为青年和家长第一要务。
双方的信仰如何?品德如何?健康状况又怎样?双方的家风如何?个性又如何?这些都是很重要的问题,需要了解,需要观察。
然而,要做到了解准确,观察无误,决非易事。如果是同学或同事,彼此相处较长,还可以静心观察。如果不是这种关系,要观察又了解对方就难了。
正因为这样,介绍人就变得既不可少又十分重要了。俗话说:“拣亲不如择媒”。这话是很有道理的。一个可靠的介绍人实际上是婚姻美满的一个重要因素。介绍者既是一个可靠的人,就可以从他那里得到比较实际的了解。如果情况不相宜或者情况太差,一个有德有识的人就不会参与介绍。因此,可以说,有德的可靠的介绍人乃是青年择偶时的不可缺少的旁助和旁证。再者,要更坚信我们基督徒所信奉的神是天地间唯一可以完全信靠的介绍人,从他那里得到引导乃是婚姻大事最为安全的保证。我们应当有这个信念。
神引导人,神也考验人。“好事多磨”一语,在神对人的引导过程中,有时也不例外。“磨”就是曲折、波折、不顺。这对一个寻求引导的人是深有意义的考验和教育。在“磨”中,我们对自己、对对方、对事情、对引导,就会有更清楚的认识,从而造就了自己。
对于择偶一事,我们又要知道,自己并非圣人、完人,因此就不要指望去找一个圣人或完人来做自己的配偶。要客观地、实事求是地看待自己和对方。这将使自己免于陷入烦恼,或者少些烦恼。应当相信,主为我们引导,安排的配偶对于各人都是合适的。
如果我们真是行在主的引导之中,我们就可以指望,神要在我们所成立的家庭中,作我们安全的保障。只要我们不自害,世界的风霜雨雪,急流险阻,不但不能毁坏我们,反倒能造就我们,成全我们,领导我进入更为深刻又丰满的人生境界中去。那时,你我对于神的大爱也就认识得更清更深了。
在神的众儿女中,在婚姻问题上,大致有四种情况:
①在遇到婚姻问题时,自己尚未认识神。或者虽然已经相信神,但在当时还不懂得寻求主的旨意和引导的真理。因此婚后的家庭生活并不如意。
②在遇到婚姻问题时,已经懂得如何寻求主的旨意,并确知深信自己的婚姻出于主的带领,婚后生活也确实蒙主看顾,蒙主教育,沐浴在主的爱中。
③确知当初婚姻有主引导,但是婚后却与主疏远了,言行不合真理了,因而家庭产生痛苦、烦恼。
④此外可能还有另一等人,明知错误,偏要走上去,自寻烦恼,自讨苦吃。
一切的错误都会使我们付出一定的代价。然而感谢神,给我带来了恩惠的福音。
上述第一等人,只要悔改认罪,归回神的怀抱,回到真理的轨道上自洁,夫妇共同努力,主仍旧会赐下够多的恩典、怜悯。主耶稣是我们的挽回祭,他要为我们挽回局面,建造美好的新生活。第二等人已蒙怜悯,已享家庭和谐美满之乐就当更加自勉,在一切的事上为自己的子女和周围的人作出榜样,扩大主的施恩范围,要用自己的婚姻蒙恩经历帮助别人,使他们也走好婚姻的道路。
第三、第四等人如同浪子,应当自省自悟,改悔回头,归回天父身边,天父仍将乐意施恩。美满的婚姻,幸福的家庭,最最关键的地方不在别处,乃在夫妻同心敬爱主,遵行他的训诲,以建立信心和德行为目标,行主所喜悦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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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来再谈我自己的婚姻往事。在友谊阶段,我们各处在不同的省份,不同的城市读书,彼此相距一千多公里。我在武汉,她在宁波。因此除了通信以外,只有到了暑假与寒假,才有机会面对面交谈。彼此的了解是很浅的,很不够的。但是,为我友谊铺路的却是一位爱主的可靠弟兄,也是献身事奉主的人。如上所说,一个可靠的介绍人是美满婚姻的重要因素。感谢神,他赐我有这样一位弟兄,作了我终身大事的一个有利因素。
后来,我们经过长期的,认真的,细心的祷告,得到了神的明确话语,真正清楚了神的旨意;我们才从友谊的阶段向前跨上一步,进入决定的阶段。再过一段时间,各方看为妥当了,我们才订立婚约(1937年)又于1938年1月20日举行婚礼,组成了家庭。
和我一样,我的伴侣也是一个十分平凡的人,我们既无大智,又无大才,更无大勇,只是一对软弱的器皿而已。然而我们又确实蒙了大恩。由于圣父的呼召,圣子耶稣基督的牧养,又蒙圣灵保惠师的感化、浇灌、引导、管教,我们就有了一个十分同心、和睦、相敬、相爱、相助、相谅的家庭生活。我们的一生经历过兵荒马乱的八年抗战,经历过经济上的贫困艰难,经历过疾病的困扰,以及种种忧患风波,十年浩劫等等,等等。然而在这一切的事上,慈爱、大能、智慧、信实的神为我们负责,给我们看顾、引导、拯救、抹膏……一关又一关,他带我们越过,一仗又一仗,他领我们取胜。如果说,我们在属灵的事上有一点认识和体会的话,这些都是神恩爱教化的结果,是艰苦忧患磨炼的结果。
让我恭敬站立,再次将感谢、赞美、荣耀都归于牧养我一生的大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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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对照:
“耶和华啊……我们所作的事,都是你给我们成就的。”(赛2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