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看到神的威严可畏
上篇所说的事发生在1942年的初夏。到了那年的盛夏季节,某天上午,另外一位青年同工,他也是我神学院里的同学,从鄞南某地教会来到宁波开明讲堂,同我有一次深入的交通,谈到他身上的一件切身的事。什么事呢?也正是生活压力沉重,考虑辞去牧职的大事。
我的同工弟兄认为,当今艰苦之时,站在职业上服侍主是唯一可行的道路。他说,经济压力太重,家里的人难以同甘共苦,要维持下去是困难的。他又说到自己的亲亲眷眷都在社会上走那又赚钱又舒服的路,独有自己孤行十架苦路。这个情况影响到了自己的老母和妻子……他感慨地说:“我深感献身传道需要一家人都能同心,才能在艰苦的条件下走下去;否则就真是难呀!”我听出来,除了经济的压力以外,还有家庭成员给我同工弟兄加上压力。
那次交通是在酷热的七月,弟兄和我二人在会堂的阴凉处促膝谈心,我们俩都把话说得很深刻,很诚恳,很坦率。我自己由于神借《诗篇》78:9节对我的有力感动,在和他交通时说话特别诚挚恳切,我把那天祷告和神给我的话告诉他,并勉励他一同挺下去,苦下去;相信神要负我们的责任。我又明白地说:“退一步说,即或要走世界的路,也要求神赐给一个清清楚楚的许可作证据,决不要随便变更脚步,因为你也是清楚蒙召的人,和别人不一样……。”我又说:“轻易辞职,离开工场,影响大,责任也大。”我和那位同工是知心知音的弟兄,所以一切心底话都谈了。我们谈论的时间相当长,然后一同跪祷……。
我的同工弟兄和我分别了。我满心以为弟兄能用一段时间继续祷告,把这个大问题对付清楚;然而,料不到只隔几天,他就把正式的辞职信寄到教会的负责当局了。至此,辞去牧职,已成定局。
八月底九月初,他和小家庭成员离开了自己的工场,移居到宁波城市里来经商。
十分不幸,那时候,宁波城内城外霍乱病流行得非常凶险。他到宁波后不到半个月也染上了此一疫病。我第一次去看望他时,他在医院里接受盐水注射。第二天去看望他时,他已回家,在床上休息。因为心有所感,我又试劝他重新考虑道路的问题。但他觉得仍旧要经营商业。他母亲也说同样的话。我想,也许主已经同意他了。我的话只能是一个参考,感到不宜多说,我告辞了。
第二天恰恰是“九·一八”事变纪念日。一清早就接到从医院里发来电话说:“×弟兄已于今日天亮之前在华美医院去世了!……”我匆匆吃完早餐奔到医院,只见我亲爱的弟兄已被移到太平间了。我的心如同崩裂了一般,百感交集,无法解脱,无法解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变化太大!打击太大!损失太大!”“家庭怎么办?年轻的妻子怎么办?幼小的孩子怎么办?”“太难懂了,主啊,难道说,他的死是出于你的打击……?”“怎么可以发生这么惨的事呢?我的主啊……”
当天,我就去为他的遗体购买棺木,安排身后诸事,然后送到北门外教会的公墓地埋葬。那一天,那一夜,我的心几乎没有法子平静……。
次日清晨已是9月19日,在我灵修时,内心的伤痛仍未稍减。最使我感到难明的一点是神为什么要这样作?为什么神竟允许这么大的悲剧突然发生?如果真是为了他离职的缘故而致死,我也感到神作得太厉害。我在晨更时间里,同神发生了辩论,问了好些“为什么,为什么?”祈祷虽毕,但我心不明,我情难安……。忽然,神开口说话了:
“……谁知道事情的解释呢?(神要解释了。)
“我劝你遵守王(万王之王)的命令。既指着神起誓(献身传福音),理当如此(守命)。
“不要急躁离开主的面前。(未经许可而离开。)
“不可固执行恶。(言外之意是我的弟兄受灵感,受拦阻已非一次;但仍固执己见,自定道路。)
“因为他万事都按自己的心意而行。
“王的话本有权力,谁敢问他说:你作什么呢?(人不可凭自己的浅见去质问神。这话是针对我说的。)
“凡遵守命令的,必不经历祸患。(祸患是由于违命,神指明原因了。)
“智慧人的心,能辨明时候和定理(原文作审判)。
“各样事务成就,都有时候和定理(指属灵规律)。
“无人有权力掌管生命,将生命留住,
“也无人有权力掌管死期。
“这场争战,无人能免。
“我见恶人(单指擅离职守)埋葬,归入坟墓;
“又见行正直事的(蒙召的福音使者),离开圣地(牧人的职份和牧场),
“在城中(原居乡村,今来城中)被人忘记……”(传8:1-10)。
神说话,神解释,神也发出大光。当时,我整个人如同来到神的公义审判台前。我立刻俯伏,不敢抬头。此时,不单单是身伏,而且是心服、灵服了。我祷告:
“我的神,我的主,我有何言可说呢?我知道你凡事都能作,你的旨意不能拦阻。谁用无智的言语使你的旨意不明呢?我所说的,是我不明白的。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我以前风闻你的威严,现在亲眼看见你的可畏……”
过了一段时候,华美医院(今宁波市第二医院)一位作护士的主内姐妹告诉我,那弟兄临终的时刻,口中不住的祷告说:“主啊,我错了,我得罪你了,求你赦免,求你饶恕。”我因此更进一步领会事情的实质意义。我的感想是:
1、“神就是爱”,这是真理的一面;“神乃是烈火”,这是真理的另一面(约壹4:8、来12:29)。
2、神彰显为“烈火”的时刻,往往是在旧约选民和新约教会处于非常关键的时刻,为要教育多人。
3、神圣的事是轻慢不得的。固执己见,偏行己路是十分危险的。对于蒙恩特大的人,神的惩治也特大。“神在亲近他的人中,要显为圣”(参利10:3)。
4、亚伦二子的死亡(利十章),乌撒的死亡(撒下6:7),使徒时代教会初建时刻,亚拿尼亚、撒非拉的死亡(徒五章),都在特定的意义上教育神的子民,事奉神者需要特别谦恭,警惕自己的弱点。
5、《圣经》常用“敬畏耶和华”的词语。在认识了上述事件之后,我们就更感觉其意义之重要了。
对于受神恩待,蒙神选召,作神仆人的人们说来,自己的职守或岗位就是圣地,神必然爱护这块圣地和站在圣地上的仆人和使女。神要负责他们的生活需要。试炼、训练、考验都是会有的。然而,只要坚持所信的道,坚守神的托付,并小心行在他的指引下,就可以放心。他不误事,因他智慧;他不忘记,因他慈爱;他必看管,因他全能。但愿神怜悯我们,因为我们住在肉体之中。我们也要谦虚、小心、敬虔、敬畏,紧紧地倚靠他!
6、上述的例子为《圣经》所说“至于死的罪”作了注解(约壹5:16)。他们的身体受到了严厉的惩治和审判,他们的灵魂仍因信奉救主而不至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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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对照:
“耶和华……向我发怒,不应允我……我只得死在这地,不能过约旦河……因为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申3:26,4: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