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维杰口述陈方之整理
回忆像一群失散的鸟,原不知方向何在,现已因着飞越过海洋,看到雾台上的灯了,而开始归队、成群,在天空划下了无尽的嗒响。
一个梦碎的妈妈
我生长在一个有十三个小孩的家庭,我是老大,下面有七个弟弟,五个妹妹。我的妈妈是一个酒家女的养女,她的母亲要她去当舞女,她说什么都不肯。
我妈妈年轻的时候有一个梦想,因为她从小在窑子场、赌场长大,所以她常常幻想要嫁个公务员,生很多很多小孩,组一个温馨甜美的家庭。她二十四岁的时候嫁给了我爸爸,真的如她所愿,她想要的她都得着了。
可是等她费了很多心思去得着这些之后,她全部都否定掉了。因为那样的生活实在很辛苦,要养育十三个小孩的艰难可以想见,而且在很苦的生活中,我爸爸就逃进酒精里,人在痛苦时喝酒的样子当然不会很可爱,妈妈开始觉得她没有办法跟爸爸生活下去,她感到爸爸言语乏味、恶劣;爸爸对妈妈也很不耐烦,恶性循环的结果,妈妈就离家出走,然后又回来,后来又离家出走、回来……,整个过程就是离家出走、回来这样重复着,回来后就怀孕,因为爸爸不肯合作避孕,所以我妈妈怀孕的岁月长达十八年,一直到她四十三岁。在这种痛苦、复杂的成长过程里,妈妈苦透了、穷怕了,她的价值观逐渐被改变,因此她不断灌输我:「贫贱夫妻百事哀」、「没有钱的人生很痛苦」、「大部份的人都是笑贫不笑娼」……。
我不肯去当舞女
后来,妈妈希望我去当舞女帮忙养活弟妹。我非常的反抗,我说:「只要不叫我当舞女,我什么都愿意做。」所以我从小就开始打工,小学三年级的周六下午、周日、寒暑假我就到食品罐头的工厂去削洋葱、削芋头赚钱,二十多年前,一天半的时间,我大概可以赚到十六、七元。在学校我也很认真读书,书读得蛮好的,可以领奖学金缴学费和补贴家用,因为若书读得不好,妈妈更有理由逼我去当舞女……
但是妈妈一直没有放弃逼我去当舞女,我一说不愿意,她闹得更为厉害。
国中的时候,妈妈实在闹得太厉害了,我完全没有办法读书,于是我就骗妈妈说我晚上在教课,白天在教人家做衣服。事实上,我和服装补习班的班主任套好,白天我工作,晚上就跑去读夜商。
读了一年,被妈妈发现了,她打闹得非常厉害,歇斯底里近于疯了,妈妈到处去闹,我把书包藏在伯父家,有时去躲在伯父家,有时去躲在叔叔家,等妈妈知道了,伯父、叔叔家都被闹得鸡犬不宁,更歉疚的是,补习班班主任的手甚至被妈妈用椅子砸烂了,虽然没有残废,却留下了极难看的疤痕。
所以我在家乡待不下去,十六岁那年我离家出走。
一头栽入婚姻
十八岁那年年底,我工作的第一个老板很赏识我的工作能力,跟我谈合作,我出一小部份的钱,他出大部份的钱,我们开了服装公司。我妈妈虽然很高兴,可是她心里还是希望我去当舞女赚更多的钱,于是就到我的工厂里去拿衣服、拿布料、拿钱,希望我负一大堆债务之后放弃这份工作。我只好不断的还这些债。这段时期,我非常痛苦,到八里海边去自杀两次,想用死来刺激妈妈。
可是我去到海边,很不甘心,我里面有声音对我说:「你回去,说不定衣服可以卖得很好用来还债,你再回去试试。」两次都是这样,我在海边号啕大哭,眼泪流光了再回来。
十九岁那年我碰到一个商人,认识三个月,他就跟我求婚。我们认识是因为同时跟一个公司做生意,去请款时聊了起来,他去请建材的款,我去请服装的款。
他向我求婚,那时我很单纯,我想:只要离开这个家,妈妈就不会再来逼我。
所以我根本不懂得要提出什么条件,我告诉他:「你要娶我,只要你应付得了我妈妈,受得了我妈妈就好。」于是他去和我妈妈谈我们结婚的条件,内容是什么,当时我完全不知道。
半年后,我们就闪电结婚。
一切都面目全非
廿二岁时我怀孕了。后来生了一个儿子。
在孩子四个月大时,我发现丈夫对我不忠,我质问他,跟他扯破脸。
那个时候,我很认命,又深受某些传统关念的影响。台湾有句谚语说:「男人总有一破或一煞」。意思就是讲男人在酒色财气中,总是会沾上一样,不是好睹就是爱女人,反正没有十全十美的,一定会贪爱其中一样,那时我就是相信这些。我们虽然吵开了,但还没完全决裂,我觉得他应该会收敛,闹过之后大概会比较小心一点。于是婚姻又继续下去,可是情况并没有改善,在这三年半的时间里,常常面对这个没有信心又继续恶化的婚姻,感到十分痛苦,到最后我得了「精神官能焦虑症」,病随时会发作,一发作时我就觉得不能呼吸,仿佛死了。
这段时间他背着我,在外面四处告诉人家说,我和我妈妈一样有精神病,会乱讲话,我所讲的话都不能信。
后来正巧我爸爸的生涯要做一个重大的改变,我要回家乡去帮爸爸的忙。这时我们觉得应该坐下来好好谈一谈,处理我们的婚姻。他说,他曾经对不起我,而且没有认真的追求过我,他希望我们重新来过,并答应要重新再追求我一次,再结一次婚,所以要先办个假离婚。
当他这样讲时,我非常的感动,便办了假离婚,返乡去帮助爸爸。
等到我帮爸爸的事情告一段落,回到台北时,一切皆面目全非。我又惊又怒,跑去跟他理论,他说:「对呀!我们是离婚了,这又不是在办家家酒!」
我说:「你要我相信你,我才盖了那份离婚协议书的印章。因为你告诉我:『你若不能相信我,怎么跟我生活一辈子?』当然我要跟你生活一辈子,所以我相信你,才照着做呀!」
你为何这样待我
吵到最后,他就恐吓我说:「你若再吵的话,我就把小孩送到国外去,很公平!这样我们都见不到儿子。」
我觉得儿子好可怜,现在已经没有妈妈了,如果送出国去,他连爸爸都看不到了,我不能忍受这种情形,我对他说:「我这么爱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待我?」
他说:「你爱我,但别人比你更爱我。别人是没有条件的:既不要我当她的丈夫,也不要求什么,甚至愿意倒贴……」
我说:「你要的到底是那一种爱?」他说是殉情式的爱。所以我就开瓦斯自杀,结果瓦斯不够,我没死成。
这样五年下来,我像是行尸走肉一般,因为心里上我并没有要离婚,可是毕竟离婚了;我想尽各种办法要恢复那个婚姻,可是恢复不来。
我的心挂在那里割来割去,不断的纷乱着:你的身份究竟是离婚了?还是还没有离婚?
等待成为新的人
感谢主!前后十年的第一次婚姻,后面五年我得救了。
偶而的一个机会我进到教会,那天的讲员是一位知名的传讲上帝福音的人,说他如何从一个很叛逆的高中生,到得救改变生命。他引用圣经的话说:「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我很羡慕,也很希望像他所说的,再活一次,而活出来的不再是从前的我,那该有多好!所以我就接受了这个信仰,我在等待自己成为一个新造的人。
可是事实上我依然很痛苦,我还是很想念孩子、也很恨孩子的爸爸。夜深人静曲终人散的时候,我痛苦到极点,泪不能止,我向上帝哭:「你跟我以前所拜过的神都是一样的吗?都是假的、骗人的吗?都是心里的安慰吗?为什么我还是这么苦?」
关键在哪里呢?
关键在于我要接受这个信仰时,陪谈员跟我谈,要我认罪悔改,我却很反感——要我认罪悔改?我被伤到这种地步,你叫我认罪悔改?耶稣为什么不叫别人认罪悔改?为什么不去叫我妈妈?为什么是我?
在此之前,别人曾跟我传福音,我反驳那个人说:「我好到可以当神,我准备死了以后,让我的后代像我妈妈拜『祖公妈』一样,把我也当作神供在红龛桌上拜。你要传教,传给帮我洗衣服的欧巴桑,我就是不需要,不要传给我。」
就是这样,我认为自己很能干、很完美、受到很多**,我为什么要认罪悔改?
然而我若是不认罪祷告,耶稣就跟我没有关系,一点关系都没有!
若不生,就不死。若不死,就不生。
那时我的过去根本没有死。
经过一段时间,有一次我去参加一个家庭聚会。我看到有一个妈妈跪下来在做认罪祷告,当时我觉得认罪很简单,于是我问上帝:「是不是我也需要认罪?」
那一晚上帝就光照我,我痛哭流涕看到自己的罪多得不得了,我不但看到过去的自己是多么地可恶,也看到自己嘴巴讲的是一回事,脑子里却一直在恨人,不断产生「谋杀」的意念。看到先生就说:「我这么爱你,你怎么可以用这种态度待我?」可是一离开他,又恨他恨得牙痒痒的。
我看到自己那么多罪,心中又怕又难过,忍不住哭了出来。然后上帝的话就在我心底向起,祂说:「我的肉是可吃的,血是可喝的。」那时我才领悟过来,原来,我受洗过后就领圣餐,可是我并没有认罪,所以「罪」还在我身上,我就吃喝自己的「罪」。
人到山穷水尽时
我在做认罪祷告时相当清楚的看见了自己的败坏我向上帝承认:「是的,主!这是我的罪。」主就接受我了。每个人信主的经历不一样,至今我仍然无法忘怀那种经历,当我被主接受的时候,邵那种感觉像是被温水瀑布倾天流下抱住我,使我整个人像是个刚出生的娃娃没有什么重量,仿佛跟空气的分子结合在一起,因为我脱离了败坏、罪恶、肉体的捆绑。
那天晚上,我差不多是跳呀、跳呀、跳着回家,因为我真的很快乐。以后,我整个生命都改变了。
基本上,人的叛逆不走到山穷水尽,就是不肯信主。我念小学时就到过教会,但只是去教会拿卡片、在诗班唱唱诗等,至今仍有很多圣歌我都会背,但我不认识上帝,上帝跟我一点关系都没有,直到我认罪悔改,生命全然改变。
从此之后我是个福音的使者。
所有「人」的问题,上帝都有答案、都有解决的办法。我一听到朋友有任何无法处理的困难或问题时,我都会说「你来试试耶稣。」
以诚实聘你归我
我开始传福音时,还一边在找被前夫带走的孩子;一边在打官司。我到法院去自诉离婚是假的,法院判我违造文书,我把违造文书的责任全往自己身上揽,因此前夫没有被判刑,我则被判半年,缓刑三年。
我这样一路走来,很苦、很苦,但若是这样走来得以信耶稣,我愿意再走一次。
在我很痛苦的那段时期,上帝把祂的话给我,在圣经何西阿书二章19.20节说:「我必骋你永远归我为妻,以仁爱、公平、慈爱、怜悯,骋好你归我。我也以诚实骋你归我,你就必认识我耶和华。」当我读到这段经文时,心里何其感动,因为人在世上的生命七八十年就过去了,可是我在天家有一位永生的丈夫,有一天祂要再来,当号角吹起时,祂要来迎娶一群儆醒忠心的童女。
「诚实」,是前夫所没有的美德,世人用诡诈待我,可是上帝要用诚实待我——「以诚实骋你归我」,那我还要什么呢?有上帝我就够了。
所以我就下了一个决心,我要顺服天上的丈夫,并且求祂感动地上的丈夫,他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因为我若不能顺服地上的丈夫,我就不能顺服天上的丈夫;若我不能爱看得见的弟兄,怎么说能去爱看不见的上帝呢?
结果,他开始愿意跟我谈。本来我到处追踪要找人和他谈,他都不愿意,弄得每次找到人的时候都是在法院,他每次都很得意的对我说「你要打官司,我陪你。你要见小孩,免谈!」
谈了几个月,他很清楚,表示不愿再婚。他告诉我:「你若不甘心的话,我再写一分离婚证书给你。」他还建议:「女人哪!卅岁以后,苍老得很快!若有人要你,赶紧去嫁吧!才不会后悔。」那年我卅岁。
我说:「谢谢你。」无论他说什么,我都说谢谢你,「谢谢你给我的建议。」、「谢谢你陪我再写一分离婚证书。」
再写第二份离婚证书时,我只要他加一条:我随时有小孩子的探视权。他说:「不加!要就像以前那样,不要就拉倒,随便你。」
最后我拿到一份什么也没有的离婚证书,一毛钱都没有、不能随时去看孩子,所有的人都骂我笨,说:「你要这样的话,五年前就可以去找你的第二春,何必又花了五年?把生命中最精华的十年,廿岁到卅岁,都花在这里。」
但是,对我个人来讲,这是很不一样的,我觉得这是我顺服神的结果,不是用我自己的办法去得来的。
奇妙的重逢
在台北市忠孝东路四段,有一个以琳书房,是一个基督教文字中心。我重新得救成为福音使者时,太平洋建设总经理的特别助理,一位谢先生,请我共同在以琳书房旁边一个空间规划出一个交谊厅,在那里传福音。
我在交谊厅传福音的时候,再度与一个人重逢,他是我这一辈子第一个跟我求婚的人,那年我十七岁,刚到台北不久。
当年他跟我求婚时,我不敢接受,第一、他是个外省人,从小我被灌输的省籍观念很重。其次,我觉得我的层次跟他差很多,他懂得音乐之美、艺术之美,我们交往时,他总是带我去聆赏海顿的音乐、去看昼展,而我的成长背景没有音乐、没有艺术,他讲的话我都听不懂,像鸭子听雷一样。
因此他第一次跟我求婚时,我不敢想,故意找理由说:「你凭什么养我?」他说:「你可以做衣服养活自己。」我拒绝:「那我何必结婚?」
他想,我们都还年轻,来日方长,所以隔年他都去服兵役了。没想到等他回来,做事一段时间后,我们再重逢时,我已经从一个小女生变成一个离婚的女人,他实在难以想象。
了解我的情况后,他第二次再跟我求婚,我说「不行!我很清楚我的道路、前途、婚姻都在上帝手中,我不能答应你任何事情。」
他说:「如果是这样,我就当一个教会的辅导哥哥,陪你走下去,直到你对婚姻恢复信心。」原来,他早就是个基督徒,他们全家都是,只是我以前不知道。
他就陪了我三年半,看着我被前夫扯打、欺侮,他什么都不能做,只能陪着我掉泪,连讲话的立场都没有。
直到他看到我第二次拿到的离婚证书时,他说:「你这个女人太笨了,没有我来照顾你是不行的。」所以他第三次求婚。我就在拿到那份离婚证书的两个多月之后,与他结婚。
后嗣的祝福
上帝照着祂自己的应许再给了我一个美满的婚姻。
我现在的先生是一个诚实的人,藏不住诡诈,个性非常直率。最主要的乃是他对我非常的专一,全世界我是他最好的朋友,炒个蛋给他吃,他都会说:「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
早期我们在晨曦会服事,晨曦会是一个帮助人戒毒的福音机构。那时我的第一个孩子被前夫带去藏起来,我那满满的母爱没有地方发泄,所以就找那些需要戒毒的人,把他们一个个当成自己的儿子、女儿,爱他们,为他们祷告。
本来我现在的丈夫很怕孩子、讨厌小孩,我们结婚时,他说不要小孩,我也答应他不要生。可是上帝感动别人为我们祷告,结果我们得到祝福有了小孩。
现在我丈夫爱孩子爱得不得了,我们家的布置处处都是为小孩而考虑,譬如为了儿子,门特别去加了一个油压式的门弓器,他要求门随时一定要关妥,因为我们住一楼,怕蚊子进来叮儿子,他还设计了标语到处贴着:不随时关此门罚款二万元!真是很可爱的一个人。
后来上帝把一个又一个离婚的妇人交给我,我的先生就在旁陪着,帮助我开放家庭,让这些离婚的妇女到我们家来倾诉、祷告、接受辅导、吃饭、过夜等等,一九九一年七月我们成立了帮助走在离婚边缘或已离婚妇女的「多加团契」,直到现在,我先生的金钱支持都是这个团契收到的最大奉献来源。
数不清的婚变困扰
成立多加团契以后,我和我的同工们接触了各种个案。基督徒夫妻也有婚变的困扰,有人问我:基督徒能不能离婚?
圣经里说,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你们要娶那在主里的人。
基本上,上帝恨恶的是罪,不是罪人。对于离婚这件事,祂恨恶的是造成离婚的事件、原因,祂不恨那些离婚的人。
一般来说,每对夫妇离婚的原因都很复杂。如果当事的这两个基督徒都愿意和我们谈,我们就会请他们好好的思考,是不是愿意在主基督里,做妻子的顺服丈夫,如同教会顺服基督一样;做丈夫的爱妻子,如同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命一样。彼此给对方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如果劝到一个地步,有一方还是执意不肯,那我们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来,他(她)到底有没有在信仰里重生?若没有,我们就把福音再重新跟他(她)讲清楚:你今天成为基督徒是耶稣基督为你死、为你被钉十字架,所以从此以后你要吃生命树上的果子,不能再吃分辨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能站在分析善恶的立场去评断对方的是是非非,而是该站在生命树的前面,饮活水的泉源,回到上帝的标准来。上帝的标准在圣经里记载得明明白白: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逼迫你们的人祷告。
假如回到信仰救恩的开始,那一方还是坚持离婚,不肯给对方机会,那就跟不信主耶稣的人没什么两样,我们也认为可以离婚。
我对圣经的了解,上帝并没有说不能离婚。神说,那不信的,他(她)若要去,就让他(她)去。
破镜边缘的辅导
至于非基督徒的离婚辅导,我举一个案例来说。有某位太太的同事是个基督徒,辗转听到我在做这方面的辅导,便带她到多加团契来。起初,她不肯来,觉得这是一件家丑、一件倒霉的事,她的同事硬把她请来。来到这里时,她也说婚姻已到了不堪忍受的地步,非离婚不可。
我就跟她谈,要她试着回忆当初和这个人结婚,是不是一个衷心的选择?如果今天就这样离婚了,是不是太不忠于当初的选择?
第二个问题:你选择他的时候,是根据什么?一定是布一些令她心动的地方,对不对?
她有三个小孩,我再问她:「生这三个小孩的过程里,没有爱吗?」
她说当时年纪比较大了,家人逼着她结婚,这时这个人出现了,好象也差不到哪里,他求婚,她就答应了。后来这个先生做什么都失败,这位太太帮她先生付了很多的会款,弄得她负荷很重,她就想:如果我没有这个丈夫,应该可以过得好一点。
我跟她一直谈,后来我对她说:「你能不能让我为你祷告?然后你回去想一想我刚刚向你提的问题。」于是我站在她的立场跟上帝谈,请上帝帮她整理她的难题,为她开创环境。
祷告结束时,她也愿意说阿门,接着便回家了。过了一段时间,带她来的那位基督徒传来好消息,说上帝给这对夫妇兴起环境,做了奇妙的改变——过年期间,这对夫妇到丈夫的老板家拜年。这位老板是个基督徒,主动的问起他们的婚姻状况,她的先生竟然先承认他对太太讲话的态度太激烈,反倒不像一般有龃龉的婚姻,去指责太太的不是。这个太太很稀奇她先生的改变。后来先生的老板邀他们到教会去,他们也答应要去参加礼拜堂的聚会。
隔天这个太太又打电话向我致谢,她说:「谢谢你为我祷告,谢谢你提醒我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一些问题。」我相信那是圣灵做的改变,我除了祷告,实在不能做什么。
多加帮你站起来
许多有问题的婚姻个案来到我这里,就如同一个个沉重不堪的摊子,面对这些我不知道我能做什么,我在祷告之后就交给神。换句话说,祷告之后就「归零」了,可是带给我的却是再一次的激励,再一次经历神的信实和伟大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