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督教要义》第二卷讨论基督及拯救诸问题时,加尔文同样坚持万事万物不能逃避神的管制。加尔文首先指示我们审察自己。他对于人的“固有的自爱”––由于人最初的叛逆以致无视自己的卑污––这一点,深为悲伤。亚当丧失了原始天赋的德性,非但他自己的,连他子孙的德性也丧失了。我们生来就承受了亚当的罪,就是愤怒之子。罪是出乎自然,拯救出乎恩典。没有恩典,我们灵魂的各部必充满了罪。智力受伤害,意志受奴役。虽然如此,加尔文认为人仍然有某些存留的:心思仍然有各样丰富的恩赐在装饰着。对这些恩赐加尔文讨论颇详,且极珍惜。在这里他的意见和亚里斯多德相同:
“人既生而为社会动物,在天性上知所以爱护社会;由此可知人人都有尊重秩序及诚实的意识。”
我们从事艺术或科学的才智均属天赋。世俗的作家亦表现真理的高贵光辉;无论真理在何处出现,我们都不应拒绝,因为一切真理均出自上帝,若加拒绝,就是侮辱上帝。哲学家、医药专家、数理科学家等指示我们上帝给我们何等丰富的恩赐。上帝有一种恩典表现在我们共同的天性上,而特别的天赋是上帝所赐的特殊灵感。非信徒的天赋也是神的恩赐(见第二卷第二章第十二至十七节;第三卷第十四章第二节)。上述就是加尔文关于一般恩典(GratiaGeneralis)的主张,这一题目他提过好多次。在各时代都有人只凭天性的指示,献出他们的全生命以追求公义,由此证明在他们的天性上有若干成分的纯洁。加尔文认为这种生命可例证神圣恩典的功用足以阻止非信徒趋向于他们堕落天性的极端生活。世俗所有的德行实由于上帝所赐的恩典,好使人类蒙受益惠。这些德行,在世虽蒙称颂,但在上帝面前却无功德。是的,每一个人,不论是虔敬或不虔敬的,由于神圣的恩赐,都有他的特殊才智或技能,可从事于某种工作,如果他拒绝以得自于神者作相当贡献,就是干犯上帝(见第二卷第二章十四至十七节)。在这里加尔文是处在一种结合自然与恩典的活动的境界中。他的对于一般恩典的观念不能说是完全一贯的。他颂扬属世事件及各色人物之含有美善者,但其范围只限于那些影响到属世生活的事物。例如古时哲学家对真理的渴慕及追求。可是这种努力当用之于探索属灵事件的时候则不适宜。理性不能告诉我们上帝本身是什么,他和我们的关系又是什么。
这种更高的知识只能从圣灵的启迪得到。虽然我们承认由于自然律的作用外邦人心中也铭刻着公正的律例,可是他们不能实行它,因而受着他们自己良心的谴责。为着这理由,加尔文往往把自然律的学说和他的对于人类的绝对堕落的观念连在一起。只有极无知的作家才会否认加尔文是主张自然律的。非但在《基督教要义》一书,即在其他许多作品中,特别是在《罗马人书释义》,加尔文都讲论过自然律。其实这是他的思想的重要部分,特别在他的政治思想上是必要的一点;也可说是他的一般恩典说的延续,如果不是完全相同,象杜马喀所想的那样的话。若就《基督教要义》一书中所论的来说,我们确不能将一般恩典和自然律这两种观念分开。可是加尔文为着尊崇上帝的最高地位,把自然律置于上帝的活动意志之下。他不同意在他之前的比力(GabrielBiel)和在他之后的格柔丢(HugoGrotius)所主张的,认为自然律不须有一位上帝,也可能见效。也不同意把它当作伯拉纠主义(Pelagianism)的仆从。人在基本上固然知道什么是公平正直,而且渴慕社会正义;但他求善的意志是微弱的,在上帝面前他不能为自己的称义做些什么。加尔文必能同意丁尼生(Tennyson)所说的:“上帝啊,人与人之间的功绩在你面前,有何足夸。”
关于人的意志之堕落,加尔文以谨慎的态度坚持他的主张,并十分借重奥古斯丁的意见,认为向善意志因恩典得以恢复给上帝所选召的人。
“这恩典并非随便施赐与众人的……人固然应当知道上帝的恩赐将无例外地给予凡祈求的人;但那些祈求的人是先蒙属灵恩典的激动,甚至这一微小部分的赞美,也必须归之于他。”(见第二卷第三章第十节)。
旧约指出基督为得救的希望;人的堕落使人陷于绝望境地,非从旧约所预示而新约所显明的中保及拯救者获得帮助,没有别的方法。律法象一面镜子,在它里面我们可以看出自己面上的污点。它亦可能规范恶人的行为;且为指导基督信徒行为所需要的。加尔文和其他神学家一致,认为自然道德律乃包含于十诫里面。
“进一步说,那些包含于两版的诫命,从某一意义上看是内在律所指示给我们的。那内在律,如同我们所说过的,从某一意义上看是铭刻在每一个人心中的。”
可是人不能依靠自然律而知道怎样正确地崇拜上帝。明文的律法除去了自然律的暗昧之处(见第二卷第八章第二节)。正如路德和墨兰顿所已经做过的,加尔文对十诫的每一诫命都加以详细解释。关于基督道理的详细讨论只在第二卷第十二至十七章看到。由于神的命令,神的儿子为着我们的拯救,取得人的肉身。他的顺服止息了上帝合理的忿怒,并使我们得以称义。在他里面所发现的公义就好象是我们的公义一样,为上帝所悦纳。他的死解除了罪,他的复活使生命复元,他的升天开启了亚当所关闭的天国之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