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事仍然在
所有的人,包括这本书的所有读者,全世界的人们,都会有些事情是想留在过去的。
谁想翻出旧账再给人讲讲过去做过的让他至今还为之内疚、为之羞耻或为之困窘的坏事或傻事?
再过分一些,谁愿意自揭旧疤,想想自己过去是如何被耍弄的,或是想想自己过去是如何和一个严重精神病患者拼命的?
诚然,有些人就是会不明白,有些人会加以判断,有些人会感到厌恶,有些人会被拒绝。
在这个章节的前面我曾说过,如果你知道故事背后还有别的事情,你还“被爱着”还“被接受”,这对你有什么好处?
一旦我们新认识了一个人,而且这次看来是“认真的”了,我们会说出全部吗?
是不是每次的亲密接触都要对自己全盘托出?
把自己的隐私全说出来,可是后来就会感到自己完全是在自寻精神/情感蹂躏,这种事你想干多少次?
到底把细节讲得多深才算合适?
在交往当中,哪个方面可以公开到这种程度?
在交往当中,在哪个方面你敢冒这个险?
这都是极其重要的问题。
让我用一些听众的例子来回答。
令人遗憾的是,性虐待(性骚扰或者蹂躏儿童)总是“秘密”。
这有一封听众写来的信,讲的是如何同将来的伴侣谈性虐待问题:
“如果你自己没有处理好这个问题(性虐待)就去和别人交往是不明智的。
你以为你可以把它藏起来然后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但是现实当中会有很多事让你想起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
你将不是你真实的自我,也会很不舒服。
你总感觉好像你隐藏了什么,你也会有一些你自己意识不到的举动,比如你会因为牵手或接吻感到内疚或是不舒服。
“你怕被拒绝是因为你已‘习惯’。
你怕有人会以为你怪异或者是不正常。
你并没有自找让这些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当你意识到这点并就相关问题寻求帮助时,你就不会感觉是在向自己爱的人藏匿什么了。”
在我做广播节目时所收到的电话中,不仅有一些女士询问是否应该、如何以及何时向她们的男朋友或丈夫讲述自己童年时受到的骚扰,还有一些女士觉得为时已晚,因为他们的丈夫曾受过虐待,他们仍然内疚,为之羞耻,惧怕亲热,担忧他们的性能力以及能否生小孩——唯恐他们对别人做的事情发生到自己身上。
除此以外,还有男士们打进来的电话,他们一直爱着保护着自己的女朋友或是妻子,但是当他们突然发现自己的同伴曾受到过骚扰,而且她们还对此给出更明确的解释说这种奇怪的行为是性的一种方式和消极状态,这样,他们生气了,失落了,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
我们都明白了,人们并不是因为低劣才隐瞒这些信息的——这是自我保护的问题。
蒙在鼓里的同伴继续被欺骗着,无法就其婚姻生活中希望承担的责任和将处理的问题进行选择,这位同伴也没有机会与秘密的主人联手使事情变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