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愚蠢的幸福
“多年来我母亲一直试图寻找幸福,
起初她想在我父亲身上寻找,
然后她在酒杯中寻找,
然后她以为可以在商店中买到幸福,
后来她进了精神病院,
最后她找到了她的‘幸福药丸(药物)’,
时至今日,她也没有得到幸福的真谛。”
——一名听众
今天早上我吃完早餐,在打算坐下来写这一章之前翻了翻周日的报纸,在报纸最后一栏的最后一页发现了一则服装广告。
那个广告模特已届中年,灰头发,戴一副眼镜,穿着一条长及脚踝的朴素的黑色长裙,一件红色的无扣开襟羊毛衫。
她笑容灿烂,除了设计师的名字之外,那则广告上惟一的说明只有一条:“实践幸福”。
我马上叫我丈夫来看这个令人印象深刻的巧合:这则广告传达的“信息”与我打算写的这一章的内容不谋而合。
这样的巧合让我大为欣喜,因为,作为一名虔诚的犹太教徒,我本是不相信巧合的——对那些愿意接受它的人来说,巧合才是意味深长的事。
这件巧合使我坐下来写文章时感觉更加幸福——写作本身就是一种令我幸福的事情。
为什么我一开始要说这个呢?
因为人们往往对这样看起来似乎无足轻重的“令人幸福的”体验漠然置之毫不在意,你们许多人将那些美满的爱情关系弃之一旁,认为可以在其他人的怀抱里找到幸福。
我很了解这些,因为我在自己的电台节目里总是听到这类故事。
经常有人因为暴力、酗酒、没有安全感、重大的性格缺陷以及不忠实等等严重的问题离开自己的另一半。
现在,我总是听到这样的男男女女声称他们觉得应该离开自己的配偶,哪怕他们已经怀了孕,孩子还小,甚至已经子女成群,因为他们不“幸福”。
这意味着什么?
为什么夫妻关系会因为一时间的自我情绪冲动就结束?
大家是不是以为长久而美好的婚姻就代表着你会终生陶醉如上云端?
或者以为幸福的体验就必需是惊天动地而不能是细致安详,就如同天崩地裂与凉风轻拂不可同日而语一样?
那则广告道出了全部真谛:“实践幸福。”
幸福是一种自觉的决定,一种坚定的态度,一种对细微分歧的接纳,需要出自你自己一方的行动和理解。
多数情况下,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那些抱怨自己不知何故总是“不幸福”的人做起事来,也总是不会带给周围的人幸福,就像那些乏味无聊的家伙也常常使别人感到无聊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