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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路德的改教与神学理念

基督教发展简史 by 佚名

改教运动的响钟

为了对教会发行赎罪券提出质疑与抗议,马丁路德欣主后一五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用拉丁文写成著名的《九十五条》,钉在威登堡教堂的门上,希望教会的领袖及神学家们对他的质疑作出回应并与他公开辩论。当时的路德已是威登堡大学教授,主要教授经学。

《九十五条》的内容非常简单:他一开始劈头就说,当基督宣告:你们应当悔改。他的意思是信徒整个生命都是悔罪的生命,他一住以悔改的心态在主面前生活,为的是他厌恶自己罪孽深重,深感神代死的恩典浩大,而不是为了满足律法,好逃避神的刑罚。当信徒真心厌恶自己的罪而深痛悔改时,他不单不去逃避神的刑罚,反而心悦诚服地接受神的审判和磨炼。至于教皇,他根本没有赦罪的权柄,他只不过是神的仆役,代神宣告神的赦免,而向死人宣告赦免更是没有意义。假若教皇真的有权赦罪,为什么他不免费为人赦罪?因此,赎罪券不单没有圣经的根据,更与圣经的真理相违背。那些买赎罪券的人绝大多数都不是真心向神悔罪,他们若真心悔罪,便不会企图用金钱去挡住神的审判了。

《九十五条》钉上后,没有人向路德应战与他公开辩论,但《九十五条》的内容便很快传遍各地。教廷感到甚为震惊,便下令路德到罗马受审和答辩。支持路德的德国贵族从中斡旋,教廷决定让路德留在德国受审,由教皇的代表卡兹旦(Cajetan)负责检查他的信仰和劝谕他承认错误,但路德不肯就范,教皇再下令他到罗马受查,亦为路德所拒。路德只应承假若攻击他的人保持缄默,他也愿意保持缄默。在德国贵族的保护下,教会不能对路德采取什么行动,主后一五一九年,双方的缄默终于打破,结果路德与教廷的代表艾克(JohannEck)在来比锡公开辩论。艾克将问题的焦点转移,极少论到赎罪券的功能,反而大事追问路德对教皇及教会传统的权威的看法。路德被艾克步步逼进,最后不得不宣告,圣经是信仰唯一的权威(Solaura),教皇、教父及议会不是信仰的依据。此语一出,问题便更加严重了。教皇于是在主后一五二○年六月十五日颁下命令,宣布他为异端,饬令焚烧他的著述,限他在六十天内悔改,不然赶逐出教会,受永不超生的咒诅。路德接到诏令,悲愤不已,将教皇的诏令当众焚烧,以示抗议,也表示他与罗马教廷断绝关系。与此同时,路德写了三篇重要的改教文章,第一篇为〈上德国基督徒贵族书〉,第二篇为〈教会被掳于巴比伦〉,第三篇为〈基督徒的自由〉。在第一篇文章中,路德激发德国人的爱国情绪,叫他们不再受神圣罗马帝国或教廷的辖制,特别在宗教的事情上,谋求独立。他更叫贵族们认识到每一位平信徒都有祭司的职份,在不同的岗位事奉见证神,因此贵族们不需事事听命于教皇。第二篇文章的题目使我们记起十四世纪时教皇被法王胁持的事,象征着教皇权威的衰败。这篇文章的主题与第一篇文章互相呼应,论到信徒既有祭司的身分,教会的平信徒与圣品人员在地位上的分别便不是那么绝对,因此在领圣餐时,平信徒也有资格拿着圣餐的杯。教会于此时禁止信徒触摸圣餐的杯,便是掠夺了信徒的权利。同时,教会用「变质说」(Transubstantiation)来解释圣餐,也是将圣餐的本义和真理囚禁了。还有,教会现行的七样圣礼中,只有两样,即洗礼与圣餐礼是合乎圣经真理,其他五样,都是教会囚禁信徒的枷锁,若不将它们去掉,信徒便仍旧被掳。第三篇文章论到基督徒除了受神管辖之外,他是完全自由的,不受任何人辖制,然而因着爱的缘故,他虽无人管辖却肯成为众人的仆人。在这篇文章中,路德清楚地标示只有神的话语是个人行事为人的准则与依据。同时,路德也清楚地解释因信称义的道理,信心是信徒生活的动力,而信心就是与基督联合的经历。路德这三篇文章奠定了改教运动的理论基础,也确定了改教的路向。

主后一五二一年,神圣罗马大帝查理五世运用皇帝的权力,召路德到沃木斯国去前受审。查理五世给他人身安全的保证,路德便来到国会前辩白,他用理性与圣经的依据,指出教会的错误,但查理五世一概不听,他要求的是路德承认错误。最后路德宣告,他既不能违背自己的良心,也不能违反圣经的教训,他只能站立在那里,愿神帮助他。说完便听任查理五世宣判他被剥夺一切公民权利及生命保障,他再不受国会的法律保护。路德知道自己的处境非常危险,现在,任何人都可以杀他而不受法律制裁,他离开国会,在返回威登堡的途中,一小队人马在森林内把他挟持,将他带到一堡垒中。原来是德国贵族为保护路德,故派人把他隐藏起来。路德在威特堡堡垒中改名换姓,埋头将圣经翻译成德文。经过将近一年的努力,他将新约译成德文。当他想继续翻译旧约时,外面情势危急,他不能不冒生命危险出去处理大局。原来支持路德改教的人中,有一位威登堡的教授名叫卡尔达德,他为人急进冲动,路德不在的时候,他成了改教的领导之一;可是他过于急进,将教会的传统全面否定,造成了不少破坏,很多贵族也恐慌起来。失去了贵族的支持,德国的改教便注定失败,于是路德急急出山,将激进派的路向改变过来。

路德回到威登堡后,立刻出版德文新约圣经,然后编写《崇拜礼仪》。他的得力助手墨兰顿(PhilipMelanchthon,1497~1560A.D.)也埋首写成第一部以因信称义为中心的更正教神学。主后一五二四年,他另一位助手也编好了更正教的诗集。这样,从圣经,神学,崇拜礼仪以及诗歌,更正教都自成一系,与天主教的传统分了家。

然而,主后一五二四到二五年都是路德受到最严重考验的一年,也是改教运动决定性的一年。主后一五二四到二五年有几件大事发生了。路德改教以来,一向极受基督徒的知识分子所推许,有了这些知识分子的支持,改教的大业便大有希望。当时在这些知识分子中有一位极有影响力的人,他便是伊拉姆斯(DesideriusErasmus。1466~1536A.D.)。伊拉姆斯在主后一五二四年写了一本《自由意志》的书,谈到人有自由意志作选择。路德看了这本书大为震怒,便写了《为奴的意志》驳斥他,指出人在犯罪以后,便在罪的捆锁中,没有自由。辩论变得白热化,很多知识分子觉得路德过份极端,在伊拉姆斯的带领下,离弃了路德的改教运动。路德因此失去了不少有力的知识分子的支持。在另一方面,德国的农民为争取更大的权利,与贵族发生武斗。农民在一次叛乱中杀死了不少贵族和地主。路德看到动乱后,便支持贵族镇压农民。这样一来,农民便觉得路德出卖他们,因此脱离了他的改教运动。路德在一年之内失去了知识分子和农民的支持。另一个相当大的打击,便是鼎力支持路德的德国公侯腓特烈逝世后,路德失去了一大靠山。幸而继位的约翰,同样支持路德。

虽然经历这些打击,路德仍不屈不挠地前进,带动改教运动的发展。不到几年,改教运动已扩散到德国以外的地区。在欧洲各地产生了重大的变革。

路德神学简述

路德不单是改教运动的先驱,更是一个伟大的神学思想家。他对真理的阐释直至今日,对信徒依然有极大的帮助。

为了纠正教会,路德对中古神学传统展开严厉的批评。他将神学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荣耀神学,第二类是十架神学。所谓荣耀神学,就是以神的创造作起点,企图运用理性,透过神所创造的字宙去证明神的存在并掌握他的神性。中古的神学家所高举的就是荣耀神学,他们一方面用理性去证明神的存在,另一方面根据神的创造去推断神的属性。这样做,他们不单高举了人的理性,更将被造之物提高到与神的属性同等的地位,仿佛人可以从被造之物的性质看到神的本性。所谓荣耀神学就是荣耀人的理性,荣耀宇宙的奇妙。路德觉得这种神学将神旨意的奥秘忘记了,他们忘记神的本性与旨意是深不可测,是人的理性所不能及的,假若神不向人启示,人绝不可能认识神。要认识神,我们便得谦卑地按照神的启示向我们显明他自己,神要怎样启示我们,神用什么方法、途径,我们只有接纳。神在什么地方最清楚的向人启示他的属性?不是在他的创造,而是在十字架上。在十字架上,神的尊贵、荣耀、权能与他的谦卑、宽容、忍耐结合在一起。透过十字架看神,神不再单单是一位高高在上,在权力、威严和绝对智慧中的神,而是一位亲自来到罪人当中,为罪人死的救赎主。这位神不要人与他保持距离地去认识他,他要人与他亲密地相交,他放下天上的荣耀,来到人的中间,就是为这缘故。

透过十字架去了解神,我们便领会,这位神的行动,真是超乎我们的理性可能想像的,一位无限、永恒的创造主,怎可能会进入有限的时、空中,变成被造物,藉此来启示人呢?道成肉身与十架受死的奥秘,粉碎了人理性的骄傲,叫人谦卑下来,听任神用他的途径去启示他自己。

另一方面,神既然通过受苦将自己显明出来,也通过受苦,叫人得救,那么受苦便有根深的意义和很高的价值。人要掌握神爱我们爱到什么地步,他也要经过受苦,与基督一同受苦。当人看到基督如何倒空自己,便领会他何等需要倒空他自己,不再夸自己的功劳,不再争取自己应得的权利,而甘愿与主一样背负十架,被十架带到最卑微的地步。在这卑微的地步,他才真正领会神的荣耀。透过十架,人亦可以看到自己的罪的可怕,和神为罪所要付的代价是何等的大。十字架显示神的公义和震怒是何等可怕,面对这公义的神,人再不能凭藉什么来消解神的义怒,人只有受死一途。在这一无依靠的情况下,人只有完全仰赖神的恩典,人只有紧握神恩典不放;他不敢再夸自己有什么好处,他只可夸基督的恩典。这种完全的仰赖,这种一无依靠的紧握,便是「信心」的经历。因信称义的道理就是这么简单,而因信称义也是路德十架神学的中心。

路德对神的恩典体会得很深,乃因为他对人的罪性的可怕体会得很深。在他的经历中,人要立志为善,但行出来的尽都是恶。人幻想自己能够行善,也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是美善,更构想美善是如何如何,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满身败坏,被罪恶的势力捆锁,完全没有能力为善。人既没有能力为善,也当然不能自救、不能靠自己称义。那么人得救完全是出于神。但问题却来了,有些人得救了,但有些人却得不到救恩,既然人得救完全出于神,那么没有得救的人是不是神不救他们呢?路德的答案是清楚的,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拯救谁就拯救谁,一切都是出于神的拣选。在这里我们必须强调,路德的预定论跟加尔文的有些不同。加尔文的预定论是完全以神的主权出发,因为神有绝对的主权,他预定一切。路德的起点却不同,他是从人的无能出发,人没有能力自救,得救是出于神。而现实告诉我们,世上很多人没有得救,这现象怎样解释?只有用神的拣选与预定作解释。

那么人的自由意志呢?人有自由吗?就这个问题路德写了一本很激烈的小册子,就是《论为奴的意志》,如前面所提。路德认为这本小册是他所有著作中最重要的一本。在这小册中,路德直接了当地表示,自由意志是罪人自己幻想、捏造的事实,人在犯罪后,根本连分辨善恶的能力也没有,何来有能力选择善?人在犯罪后,他的意志便沦为罪的奴仆,他没有不去犯罪的能力。但人不是有能力选择这样做或那样做吗?不错,但这选择也是走不出罪的范围:即是说,人可以选择这样犯罪或那样犯罪,无论他怎样选,结果都是一样的,就是犯罪。人即使面对善与恶,可以在善与恶之间作选择,即使他真的选择了善,但他立刻便发现,他根本没有能力将他选择的善实现出来,这样的选择便是一种虚幻的选择。要有真正自由,人心须被基督释放,被基督释放了,人才有真正的自由。其实,救恩的目标是在于叫人得到这真正的自由。得救后,人第一次成为自己的王,他可以独立自主,不再受任何辖制,他可以自由地来到神的面前,与他相交。但这完全自由的人却甘愿作众人的仆人,好像基督一样。他自由了,但他的自由是为他人而拥有的。以前他被锁于自我中心之内,现在他从自我中心的捆锁中释放出来,很自然地向他人流露责任与爱,这便是真自由的意义。

在路德的神学中,另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圣经的权威。对路德来说,圣经是信徒信仰生活唯一的依据。教皇的谕令、议会的决定、教会的传统,这一切与圣经对照起来,便显得微不足道:它们固然可能是真理的表达,但却不是真理的依据,只有圣经是神启示的真理的依据。但问题立刻来了,我们怎知圣经是神的话语,有如此绝对的权威?我们如何去证实?对路德来说,这问题简直不是问题,因为圣经本身便是最好的证明,圣经中神话语的权能叫我们不能不承认它的真确性。还有一个问题,便是我们解经时如何避免自己主观的思想、假设加在经文上面曲解圣经?路德提议信徒理解圣经时最好用圣经去解释圣经,即是透过其他经文去了解一段经文。更重要的,所有的经文都指向基督的救恩及因信称义的道理。不单全本圣经以此为中心,就是每一段经文也以此为指标。经这个角度去了解某一段经文,便甚为稳妥。不过,路德因为太强调以因信称义为中心,以致对雅各书有一些偏见,因为雅各书常提到信徒的行为,因信称义的道理似乎不够明显,于是路德觉得它比其他书卷不那么重要。同样地,旧约比较多谈律法,因信称义也不及新约明显,故也不及新约重要。这样一来,便造成圣经正典之内还有正典的观念了。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的观念值得一提的,便是路德将「信徒皆祭司」的真理再一次发掘出来。路德认为,无论每一个信徒在什么岗位上,他的工作都应该是神所呼召的,因此工作没有圣俗之分,所以在教会内圣品人员与平信徒的分界绝不是身分的分界,而是工作岗位的分别。路德将呼召扩充到信徒的职业上,叫信徒认识无论作什么他都是在服事神、敬拜神,这样对职业的理解在欧洲的文化发展中,至为重要。在另一方面,既然每一个信徒都有祭司的身分,他们便可以直接来到神的面前,领受神的赦免,也可为人代求,更可直接聆听神的话语,并宣讲神的话语。这样,路德大大的扩大了平信徒事奉的责任,这一点对日后教会及信徒个别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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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教运动的响钟 为了对教会发行赎罪券提出质疑与抗议,马丁路德欣主后一五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用拉丁文写成著名的《九十五条》,钉在威登堡教堂的门上,希望教会的领袖及神学家们对他的质疑作出回应并与他公开辩论。当时的路德已是威登堡大学教授,主要教授经学。 《九十五条》的内容非常简单:他一开始劈头就说,当基督宣告:你们应当悔改。他的意思是信徒整个生命都是悔罪的生命,他一住以悔改的心态在主面前生活,为的是他厌恶自己罪孽深重,深感神代死的恩典浩大,而不是为了满足律法,好逃避神的刑罚。当信徒真心厌恶自己的罪而深痛悔改时,他不单不去逃避神的刑罚,反而心悦诚服地接受神的审判和磨炼。至于教皇,他根本没有赦罪的权柄,他只不过是神的仆役,代神宣告神的赦免,而向死人宣告赦免更是没有意义。假若教皇真的有权赦罪,为什么他不免费为人赦罪?因此,赎罪券不单没有圣经的根据,更与圣经的真理相违背。那些买赎罪券的人绝大多数都不是真心向神悔罪,他们若真心悔罪,便不会企图用金钱去挡住神的审判了。 《九十五条》钉上后,没有人向路德应战与他公开辩论,但《九十五条》的内容便很快传遍各地。教廷感到甚为震惊,便下令路德到罗马受审和答辩。
支持路德的德国贵族从中斡旋,教廷决定让路德留在德国受审,由教皇的代表卡兹旦(Cajetan)负责检查他的信仰和劝谕他承认错误,但路德不肯就范,教皇再下令他到罗马受查,亦为路德所拒。路德只应承假若攻击他的人保持缄默,他也愿意保持缄默。在德国贵族的保护下,教会不能对路德采取什么行动,主后一五一九年,双方的缄默终于打破,结果路德与教廷的代表艾克(JohannEck)在来比锡公开辩论。艾克将问题的焦点转移,极少论到赎罪券的功能,反而大事追问路德对教皇及教会传统的权威的看法。路德被艾克步步逼进,最后不得不宣告,圣经是信仰唯一的权威(Solaura),教皇、教父及议会不是信仰的依据。此语一出,问题便更加严重了。教皇于是在主后一五二○年六月十五日颁下命令,宣布他为异端,饬令焚烧他的著述,限他在六十天内悔改,不然赶逐出教会,受永不超生的咒诅。路德接到诏令,悲愤不已,将教皇的诏令当众焚烧,以示抗议,也表示他与罗马教廷断绝关系。与此同时,路德写了三篇重要的改教文章,第一篇为〈上德国基督徒贵族书〉,第二篇为〈教会被掳于巴比伦〉,第三篇为〈基督徒的自由〉。在第一篇文章中,路德激发德国人的爱国情绪,叫他们不再受
神圣罗马帝国或教廷的辖制,特别在宗教的事情上,谋求独立。他更叫贵族们认识到每一位平信徒都有祭司的职份,在不同的岗位事奉见证神,因此贵族们不需事事听命于教皇。第二篇文章的题目使我们记起十四世纪时教皇被法王胁持的事,象征着教皇权威的衰败。这篇文章的主题与第一篇文章互相呼应,论到信徒既有祭司的身分,教会的平信徒与圣品人员在地位上的分别便不是那么绝对,因此在领圣餐时,平信徒也有资格拿着圣餐的杯。教会于此时禁止信徒触摸圣餐的杯,便是掠夺了信徒的权利。同时,教会用「变质说」(Transubstantiation)来解释圣餐,也是将圣餐的本义和真理囚禁了。还有,教会现行的七样圣礼中,只有两样,即洗礼与圣餐礼是合乎圣经真理,其他五样,都是教会囚禁信徒的枷锁,若不将它们去掉,信徒便仍旧被掳。第三篇文章论到基督徒除了受神管辖之外,他是完全自由的,不受任何人辖制,然而因着爱的缘故,他虽无人管辖却肯成为众人的仆人。在这篇文章中,路德清楚地标示只有神的话语是个人行事为人的准则与依据。同时,路德也清楚地解释因信称义的道理,信心是信徒生活的动力,而信心就是与基督联合的经历。路德这三篇文章奠定了改教运动的理论基础,也
确定了改教的路向。 主后一五二一年,神圣罗马大帝查理五世运用皇帝的权力,召路德到沃木斯国去前受审。查理五世给他人身安全的保证,路德便来到国会前辩白,他用理性与圣经的依据,指出教会的错误,但查理五世一概不听,他要求的是路德承认错误。最后路德宣告,他既不能违背自己的良心,也不能违反圣经的教训,他只能站立在那里,愿神帮助他。说完便听任查理五世宣判他被剥夺一切公民权利及生命保障,他再不受国会的法律保护。路德知道自己的处境非常危险,现在,任何人都可以杀他而不受法律制裁,他离开国会,在返回威登堡的途中,一小队人马在森林内把他挟持,将他带到一堡垒中。原来是德国贵族为保护路德,故派人把他隐藏起来。路德在威特堡堡垒中改名换姓,埋头将圣经翻译成德文。经过将近一年的努力,他将新约译成德文。当他想继续翻译旧约时,外面情势危急,他不能不冒生命危险出去处理大局。原来支持路德改教的人中,有一位威登堡的教授名叫卡尔达德,他为人急进冲动,路德不在的时候,他成了改教的领导之一;可是他过于急进,将教会的传统全面否定,造成了不少破坏,很多贵族也恐慌起来。失去了贵族的支持,德国的改教便注定失败,于是路德急急出山,将激进派的路
向改变过来。 路德回到威登堡后,立刻出版德文新约圣经,然后编写《崇拜礼仪》。他的得力助手墨兰顿(PhilipMelanchthon,1497~1560A.D.)也埋首写成第一部以因信称义为中心的更正教神学。主后一五二四年,他另一位助手也编好了更正教的诗集。这样,从圣经,神学,崇拜礼仪以及诗歌,更正教都自成一系,与天主教的传统分了家。 然而,主后一五二四到二五年都是路德受到最严重考验的一年,也是改教运动决定性的一年。主后一五二四到二五年有几件大事发生了。路德改教以来,一向极受基督徒的知识分子所推许,有了这些知识分子的支持,改教的大业便大有希望。当时在这些知识分子中有一位极有影响力的人,他便是伊拉姆斯(DesideriusErasmus。1466~1536A.D.)。伊拉姆斯在主后一五二四年写了一本《自由意志》的书,谈到人有自由意志作选择。路德看了这本书大为震怒,便写了《为奴的意志》驳斥他,指出人在犯罪以后,便在罪的捆锁中,没有自由。辩论变得白热化,很多知识分子觉得路德过份极端,在伊拉姆斯的带领下,离弃了路德的改教运动。路德因此失去了不少有力的知识分子的支持。在另一方面,德国的农民为争
取更大的权利,与贵族发生武斗。农民在一次叛乱中杀死了不少贵族和地主。路德看到动乱后,便支持贵族镇压农民。这样一来,农民便觉得路德出卖他们,因此脱离了他的改教运动。路德在一年之内失去了知识分子和农民的支持。另一个相当大的打击,便是鼎力支持路德的德国公侯腓特烈逝世后,路德失去了一大靠山。幸而继位的约翰,同样支持路德。 虽然经历这些打击,路德仍不屈不挠地前进,带动改教运动的发展。不到几年,改教运动已扩散到德国以外的地区。在欧洲各地产生了重大的变革。 路德神学简述 路德不单是改教运动的先驱,更是一个伟大的神学思想家。他对真理的阐释直至今日,对信徒依然有极大的帮助。 为了纠正教会,路德对中古神学传统展开严厉的批评。他将神学分为两类,第一类是荣耀神学,第二类是十架神学。所谓荣耀神学,就是以神的创造作起点,企图运用理性,透过神所创造的字宙去证明神的存在并掌握他的神性。中古的神学家所高举的就是荣耀神学,他们一方面用理性去证明神的存在,另一方面根据神的创造去推断神的属性。这样做,他们不单高举了人的理性,更将被造之物提高到与神的属性同等的地位,仿佛人可以从被造之物的性质看到神的本性。所谓荣耀神学就
是荣耀人的理性,荣耀宇宙的奇妙。路德觉得这种神学将神旨意的奥秘忘记了,他们忘记神的本性与旨意是深不可测,是人的理性所不能及的,假若神不向人启示,人绝不可能认识神。要认识神,我们便得谦卑地按照神的启示向我们显明他自己,神要怎样启示我们,神用什么方法、途径,我们只有接纳。神在什么地方最清楚的向人启示他的属性?不是在他的创造,而是在十字架上。在十字架上,神的尊贵、荣耀、权能与他的谦卑、宽容、忍耐结合在一起。透过十字架看神,神不再单单是一位高高在上,在权力、威严和绝对智慧中的神,而是一位亲自来到罪人当中,为罪人死的救赎主。这位神不要人与他保持距离地去认识他,他要人与他亲密地相交,他放下天上的荣耀,来到人的中间,就是为这缘故。 透过十字架去了解神,我们便领会,这位神的行动,真是超乎我们的理性可能想像的,一位无限、永恒的创造主,怎可能会进入有限的时、空中,变成被造物,藉此来启示人呢?道成肉身与十架受死的奥秘,粉碎了人理性的骄傲,叫人谦卑下来,听任神用他的途径去启示他自己。 另一方面,神既然通过受苦将自己显明出来,也通过受苦,叫人得救,那么受苦便有根深的意义和很高的价值。人要掌握神爱我们爱到什么
地步,他也要经过受苦,与基督一同受苦。当人看到基督如何倒空自己,便领会他何等需要倒空他自己,不再夸自己的功劳,不再争取自己应得的权利,而甘愿与主一样背负十架,被十架带到最卑微的地步。在这卑微的地步,他才真正领会神的荣耀。透过十架,人亦可以看到自己的罪的可怕,和神为罪所要付的代价是何等的大。十字架显示神的公义和震怒是何等可怕,面对这公义的神,人再不能凭藉什么来消解神的义怒,人只有受死一途。在这一无依靠的情况下,人只有完全仰赖神的恩典,人只有紧握神恩典不放;他不敢再夸自己有什么好处,他只可夸基督的恩典。这种完全的仰赖,这种一无依靠的紧握,便是「信心」的经历。因信称义的道理就是这么简单,而因信称义也是路德十架神学的中心。 路德对神的恩典体会得很深,乃因为他对人的罪性的可怕体会得很深。在他的经历中,人要立志为善,但行出来的尽都是恶。人幻想自己能够行善,也以为自己知道什么是美善,更构想美善是如何如何,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满身败坏,被罪恶的势力捆锁,完全没有能力为善。人既没有能力为善,也当然不能自救、不能靠自己称义。那么人得救完全是出于神。但问题却来了,有些人得救了,但有些人却得不到救恩,既然人得救
完全出于神,那么没有得救的人是不是神不救他们呢?路德的答案是清楚的,神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拯救谁就拯救谁,一切都是出于神的拣选。在这里我们必须强调,路德的预定论跟加尔文的有些不同。加尔文的预定论是完全以神的主权出发,因为神有绝对的主权,他预定一切。路德的起点却不同,他是从人的无能出发,人没有能力自救,得救是出于神。而现实告诉我们,世上很多人没有得救,这现象怎样解释?只有用神的拣选与预定作解释。 那么人的自由意志呢?人有自由吗?就这个问题路德写了一本很激烈的小册子,就是《论为奴的意志》,如前面所提。路德认为这本小册是他所有著作中最重要的一本。在这小册中,路德直接了当地表示,自由意志是罪人自己幻想、捏造的事实,人在犯罪后,根本连分辨善恶的能力也没有,何来有能力选择善?人在犯罪后,他的意志便沦为罪的奴仆,他没有不去犯罪的能力。但人不是有能力选择这样做或那样做吗?不错,但这选择也是走不出罪的范围:即是说,人可以选择这样犯罪或那样犯罪,无论他怎样选,结果都是一样的,就是犯罪。人即使面对善与恶,可以在善与恶之间作选择,即使他真的选择了善,但他立刻便发现,他根本没有能力将他选择的善实现出来,这样的
选择便是一种虚幻的选择。要有真正自由,人心须被基督释放,被基督释放了,人才有真正的自由。其实,救恩的目标是在于叫人得到这真正的自由。得救后,人第一次成为自己的王,他可以独立自主,不再受任何辖制,他可以自由地来到神的面前,与他相交。但这完全自由的人却甘愿作众人的仆人,好像基督一样。他自由了,但他的自由是为他人而拥有的。以前他被锁于自我中心之内,现在他从自我中心的捆锁中释放出来,很自然地向他人流露责任与爱,这便是真自由的意义。 在路德的神学中,另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圣经的权威。对路德来说,圣经是信徒信仰生活唯一的依据。教皇的谕令、议会的决定、教会的传统,这一切与圣经对照起来,便显得微不足道:它们固然可能是真理的表达,但却不是真理的依据,只有圣经是神启示的真理的依据。但问题立刻来了,我们怎知圣经是神的话语,有如此绝对的权威?我们如何去证实?对路德来说,这问题简直不是问题,因为圣经本身便是最好的证明,圣经中神话语的权能叫我们不能不承认它的真确性。还有一个问题,便是我们解经时如何避免自己主观的思想、假设加在经文上面曲解圣经?路德提议信徒理解圣经时最好用圣经去解释圣经,即是透过其他经文去了解一段
经文。更重要的,所有的经文都指向基督的救恩及因信称义的道理。不单全本圣经以此为中心,就是每一段经文也以此为指标。经这个角度去了解某一段经文,便甚为稳妥。不过,路德因为太强调以因信称义为中心,以致对雅各书有一些偏见,因为雅各书常提到信徒的行为,因信称义的道理似乎不够明显,于是路德觉得它比其他书卷不那么重要。同样地,旧约比较多谈律法,因信称义也不及新约明显,故也不及新约重要。这样一来,便造成圣经正典之内还有正典的观念了。 最后,还有一个重要的观念值得一提的,便是路德将「信徒皆祭司」的真理再一次发掘出来。路德认为,无论每一个信徒在什么岗位上,他的工作都应该是神所呼召的,因此工作没有圣俗之分,所以在教会内圣品人员与平信徒的分界绝不是身分的分界,而是工作岗位的分别。路德将呼召扩充到信徒的职业上,叫信徒认识无论作什么他都是在服事神、敬拜神,这样对职业的理解在欧洲的文化发展中,至为重要。在另一方面,既然每一个信徒都有祭司的身分,他们便可以直接来到神的面前,领受神的赦免,也可为人代求,更可直接聆听神的话语,并宣讲神的话语。这样,路德大大的扩大了平信徒事奉的责任,这一点对日后教会及信徒个别的发展,有很
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