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理派在新英格兰
英王詹姆士一世在位时,严厉地警告清教徒必须归从国教,否则立即驱逐出境。
国王的作风使所有不从国教者都不舒服,因此,斯洛克比公理派信徒被迫于公元1609年逃往荷兰的莱登。
这些英国人在荷兰并不快乐,首先他们发现,要在一个陌生的国家谋生活不容易,后来令他们更不悦的是,看到自己的孩子去荷兰学到许多坏榜样;因此,他们决定到美洲新大陆去建立新的家园。
他们从英国的普里茅斯(plymouth)驾五月花号(May flower)启程,于公元1620年十一月十一日抵达美洲的鳕鱼角(Cape Cod),他们把上岸的地方命名为普里茅斯以纪念他们在英国家乡。
在美国史上,这批人被称为“天路客”(Pilgrims)。
这些在普里茅斯殖民的人大多是贫穷卑贱的人,他们在英国被看为“激进份子”,因为他们坚持公理派的教会行政观念而脱离英国国家教会;换言之,他们就是当时的“分离派”,大部份清教徒都愿意留在国家教会中,而视这批“分离派”为“自以为义的滋事份子”。
事实上,分离派信徒在当时是被所有英国人所讨厌的。
普里茅斯殖民地一直都很小。
英国清教徒前往美洲的大移民开始于公元1628年,他们在撒冷(Salem)建立麻萨诸塞湾殖民地(Massachusetts Bay Colony);这个殖民地一开始就非常兴盛,到公元1640年时,已经有二十万人在撒冷地区找到安居之所;这批殖民者,大部份是有钱、有地位、有才干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