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荷兰改革宗教会抵达新大陆
强壮而充满野心的荷兰人也不甘落后,他们于公元1623年在美洲建立了两个商业据点,一个在纽约州赫得逊河上游的奥本尼(Albany),另一个在新泽西州得拉瓦河边的剑登(Camden),公元1626年,米努特(Minuit)成为第一任新荷兰区统治者。
荷兰在美洲殖民时,正是多特会议后四年,也是荷兰改革宗教会最强盛的时期,因此,他们在新大陆建立的改革宗教会也很兴旺,并且还有阿姆斯特丹监督会的辅导。
第一间改革宗教会是于公元1628年在迈可留斯牧师(Michaelius)领导下成立;第二任牧师波迦得(Bogardus)于公元1633年到任,在他活跃的任职期间,他们在新阿姆斯特丹建造两个教堂;第一间是简单的、木造的、像仓房的建筑;第二间则用石头建造,长七十二尺,宽五十尺,花费二千五百元荷币(约合美金一千七百元),在当日是一笔很大的数目。
新荷兰殖民区最有名的牧师是范米可兰伯(Van Mekelenburg),他忠心地在教会事奉,也关心印第安人的需要,他学习摩和克族(Mohawk)语言,向他们传讲福音。
因此,他被誉为是复原教宣教士中,第一个向印第安人传福音的人。
公元1664年,在施图维山(Stuyvesant)担任新阿姆斯特丹统治者及教会长老期间,这块殖民地被英国人占据,改名为纽约。
荷兰改革宗教会获准继续工作。
三十年后,这块殖民地已经有许多不同的信仰和宗派:有英国分离派及荷兰改革宗许多教会,还有法国预格诺派教会、路德宗教会、安立甘教会及犹太人的会堂。
以后,荷兰改革宗教会在美洲的发展很慢,一直等到富瑞林浩生(Frelinghuysen)出现,才把新生命复兴之火再度举进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