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 赶出群鬼(太8:28-34;可5:1-20;路8:26-39)
主与门徒抵达对岸不久,就遇着一位被群鬼所附之人迎面而来。
主立刻将这人从鬼的权势中救了出来。
借着这件事,使门徒可以明自,在灵界中有鬼的工作;并且知道连魔鬼也服在主的权柄之下。
一、污鬼的活动
从这被鬼附之人,我们可知不少有关鬼的知识:
(一)鬼的真相
1.
他们是灵界活物,喜欢附着有形体的活物而活动。
他们最喜欢附的,是人的身体(可能是因为人的身体较其他一切活物的身体更完美)。
若是不能附于人体,他们甚至愿意去附着猪的身体。
2.
他们有名字。
这个污鬼自我介绍的名字是“群”,按其原总是“营”(legeon)。
按当时罗马军队的编制,即指有六千之多的意思!
试想有六千个鬼可附于一个人的身上,可见鬼的确是灵界的活物,是不受物质大小限制的。
3.
他们有知识。
他们不但认识主是“至高神的儿子”(路8:28);他们也知道有“无底坑”(路8:31)。
4.
他们有知觉。
他们怕受苦,最怕无底坑的痛苦(参路16:28;启20:10,启21:8)。
5.
他们有意志。
所以他们有选择的自由与能力。
他们最坚定的意志表现,就是抵挡神。
所以明知主的权能超过他们,他们仍然宣告说:“我与你有什么相干!”
(可5:7;路8:28)若是我们行事为人,也想与主无干,这种思想的根,乃是从魔鬼来的。
我们当记得:与主无干,必是与苦难有关了。
(二)鬼的作为:在这人身上表现为
1.
住在坟茔。
欢喜不洁之处,且喜欢与正常人隔绝。
2.
赤身露体。
举止失常,不知羞耻。
3.
超然能力。
铁链都可挣断(有的还会说其他地方的方言或作其他奇异的事),无人能管束他。
4.
凶恶可怕。
与爱心温柔绝缘,人见人怕,无人敢接近他。
5.
伤害自己。
鬼使这人“用石头砍自己”(可5:5),虽是遍体鳞伤,仍是不断伤害自己。
6.
日夜不安。
这人昼夜在无人之地喊叫,可见他内心的矛盾与痛苦。
从以上六种现象可以看出,魔鬼的确是邪恶的,并且“他从起初是杀人的”(约8:44)。
人若被鬼所附,绝无力自拔,只有主耶稣,才能把我们从他的权势之下救拔出来(来2:14-15)。
再者,我们也当知道,魔鬼并非可以随意附在人的身上,除非这人犯罪,给魔鬼留了地步,并且他又同意魔鬼的进入(例如犹大,参约13:2-27;撒上16:14;王上22:21-23)。
罪人若是能及时悔改并竭力抵挡魔鬼,魔鬼是绝对无力伤害他的(雅4:7;启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