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次见证(14-23节)
(一)对象——法利赛人 这些邻居与熟人之所以会将这已痊愈的瞎子带到法利赛人面前来,显然是因为他们对法利赛人,十分地敬重。
可是看他们查询这人的态度与手段,就可看出他们的真面目,是十分丑恶的。
(二)反应 法利赛人的反应,有以下几个特点:
1.
慌张。
他们见了这人后,首先所问的,不是“他是否生来瞎眼”?
也不是“真的蒙了医治吗”?
而是“怎么得看见”(15节)?
似乎他们已经承认,这人瞎眼复明是一个事实。
他们内心的慌张,在不知不觉间显明了出来。
反观这得了医治的瞎子,他的表现是何等的从容!
他将已对邻居说过的答案,再说一遍,一点没有惊慌。
说诚实话的人,绝没有慌张的理由。
2.
迷惑。
他们仍然没有否认神医的事实,只是企图迷惑这人,使他对主耶稣的观念改变,使他由相信耶稣“是从神来的”,变成是犯罪敌挡神的。
他们的理由是:主在安息日医好了他!
他们深信自己是律法的师傅,是信仰的引路人,经过这一番的“开导”,这位乞丐必会恍然大悟,不再到处为耶稣作见证了。
殊不知他们的这番理论,连自己的人也有不满的,这些人的良知使他们公开抗议说:“一个罪人,怎能行这样的神迹呢?”
从前正是受了同样良知的呼声,使得同是法利赛人的尼哥底母,来到主耶稣面前求教(参三2)。
看来,现在他们中间,仍有一些良知未泯的人,因此他们起了分争。
与不爱慕真理的人一同追求真理,一定会有永不止息的分争。
3.
寻隙。
他们既然心中已断定耶稣是罪人,现在他们内部也有人发出良知的抗议:“罪人怎能行这样的神迹呢?”
他们知道自己理亏,因此就想从其他的途径来推翻这神迹的事实!
或是至少找出一些人来,向大家证明这不是一件事实!
于是他们去找这生来瞎眼之人的父母,他们想,众人都已经知道他们对耶稣的判断:“若有认耶稣是基督的,要把他赶出会堂。”
(意即“革教”——排除在犹太人的一切集体活动之外。
)他们深信,凭他们这样显赫的权势与地位,这两位身为乞丐父母的小民,必会按他们心中的意图说话了。
从表面看,他们此举是在寻找事实真相的凭据,但实际上,他们是在找符合自己偏见的借口,可以用作推翻真理的凭据。
世上以这种态度对待主的救恩者,大有人在。
客观地看这乞丐父母的反应,仍然不能不佩服这一对贫穷可怜的夫妇。
虽然他们慑于法利赛人的威势,不敢公开为耶稣治好他儿子的事作见证,(基督徒常因怕人而不敢见证主,也容易忘记向主感恩。
)但是他们为儿子身上出现的神迹,却坚未定地宣告说,是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
由此可见他们实在也是正直的人。
他们虽然不敢公开见证主,但是他们却未说谎。
(因为他们并未亲眼看见主医寻治他们儿子的经过。
)他们乃是说:“他已经成人了,你们问他吧!”
——亲身经历的人,就是最好的见证!
他们的回答,法利赛人想必是大大失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