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 死而复活的宣告(太16:21-28;可8:31-可9:1;路9:22-27)
主耶稣将教会的真理启示给门徒后,祂吩咐门徒:“不可对人说他是基督”——“意即不要将彼得所宣告的信仰到处传扬。
为什么主如此吩咐?
因为从祂在耶路撒冷工作的经验(参约10:22-39),祂知道犹太人根本是不可能有门徒这样的信心,他们对弥赛亚的观念已经定了型,认为基督是一位领导犹太人起来推翻罗马统治的救星,他们是绝对不会相信耶稣“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的。
相反地,祂将要被他们苦害、杀害。
所以主耶稣向门徒启示了教会的真理后,就将十字架的信息——“他必须上耶路撒冷去,受长老、祭司长、文士许多的苦,并且被杀,第三日复活”——传给他们。
使他们知道,建造教会的工作虽是极其荣耀,但是所经过的路,却是需要付上极大的代价。
祂自己就是如此,要付上了“许多的苦,并且被杀”的代价,然而这些代价绝非虚掷,因为祂第三日要复活!
神的救恩大工因此得以完成!
一、十字架的启示(十六21-23)
主耶稣死而复活(十字架)的启示,也是紧接着门徒已认识了祂是谁而来的。
可见这也是主对门徒的另一个更深的真理教导,门徒对于教会真理教导,没有什么反应;但是对十字架的启示,却是难以接受,甚至连这位最认识主,也是主最得意的门徒彼得,一听见就立刻“拉着”主,劝祂“万不可如此”行!
由此可见,十字架的道理是人的天性所难以接受的。
(一)十字架的奇妙 保罗说:“十字架的道理,在那灭亡的人为愚拙,在我们得救的人却为神的大能”(林前1:18)。
由此可见,十字架是多么的奇妙了。
1.
经历奇。
基督是荣耀的,十字架是羞辱的,那么:
(1)基督要受许多的苦,基督的荣耀在哪里?
(2)永生神的儿子要被人杀害且死亡,那么祂神子的权能在哪里?
祂真是永生的吗?
难怪门徒听见这样的宣告,无不震惊,使这位天真热烈爱主的彼得,也情不自禁地要阻挡耶稣走这样的一条路了。
显然,所有的门徒都没有留心到主耶稣在这宣告中,所说的最后五个字——“第三日复活!”
他们也许根本不了解复活的意义,也不可能根本不相信复活的可能,所以他们才会有这种惊惶失措的表现。
这就是信徒走十字架道路之人的通病。
只看见受苦、死亡,不看见复活。
因此许多信徒的十字架经历是可怜的、羞辱的,一点也不像主耶稣,祂十字架的经历是奇妙的、荣耀的,是使人蒙恩,又使神得荣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