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祸哉,法利赛人(路11:37-路12:12)
主耶稣与法利赛人之间的冲突,显然开始公开化了。
法利赛人紧紧追随在主的左右,“私下窥听,要拿他的话柄”(54节),主也当着他们的面,或是在公众的集会中,公开地严责他们的错误。
一、在家中责备(37-54节)
(一)主在法利赛人家中作客(37-38节)
1.
稀有的邀请。
在主向那些试探祂的人讲论“约拿的神迹”结束之时,听众之中突然有一个法利赛人前来,邀请主耶稣到他的家吃饭。
在他所请的宾客之中,除了主耶稣之外,还有律法师(45节),可能还有一些文士和法利赛人(53-54节)。
因此这人的用心究竟是善是恶?
我们虽不能肯定,但是这餐饭“不好吃”却是十分肯定的了。
主明知这餐饭“不好吃”,祂仍应邀赴席了。
因祂认为这实在是一次稀有的机会,可借此与法利赛人有一次直接交往;另一方面,因祂对人的善意,从不拒绝;对人的恶意,从不畏惧。
祂的生活言行都不怕光,所以能光明磊落地与任何人交往。
2.
饭前的冲突。
一开始用饭,这家的主人就对他所请来的这位客人感到诧异,因为看见祂“饭前不洗手”。
主人认为,这位客人实在有失体统,真不像是一个敬虔的宗教领袖了(从前法利赛人曾因门徒饭前不洗手而向主问罪;参第二十二章)。
按犹太人饭前洗手的规矩,不是为了讲究卫生,也不是出于律法的要求,乃是犹太人按传统而立的一个规矩(可7:8)。
其用意是象征每次用饭之前,都将自己与世界接触而沾染的污秽洗去。
这种规矩,若是真能同时伴随着内心的洁净来实行,实在美好。
可是这时的犹太人,却完全把它形式化和迷信化了。
他们以为不管人的内心如何,未洗的手便是“俗手”,是污秽的,是神所不喜悦的;若是饭前洗手,这手便是“圣手”,是洁净的,是神所喜悦的。
由于他们有了这种错误的观念,所以对洗手的规矩,越来越讲究,也越来越复杂。
每次洗手,都有一定的程序与方式(有些人甚至在吃每一道菜之前,都如法进行一次)。
他们要用专为洁净而备之水洗(参约2:6)。
首先从指尖洗到手腕,再搓手掌;然后再从手腕洗到指尖。
若是忽略了,便认为是得罪神!
我们可以想见,在这次吃饭的时候,众人都在严严肃肃地洗手,独有耶稣不洗就吃饭,当然会引起大家的注意和主人的诧异了。
究竟主知不知道这“洗手”的规矩呢?
祂当然知道!
那么祂为什么不洗手呢?
不是祂轻看这种规矩,祂乃是特意要借着不洗手,来显出法利赛人对这洗手观念的错误,并且即时教导他们,纠正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