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人的本性」
(一)各种论说:
壹.西欧哲学家看人性的善恶
一、人性为恶说。西方的人生邪恶说,是基于邪恶的世界观而来。中世纪前期寺院派的教育(MonasticEducation),根据这种人性观点,以厉行僧侣训炼,养成天国公民为目的;锻炼意志,禁制欲念为手段。中世纪后期经院派的教育(scho1asticEducation),力求避免恶劣活动之可能机会,彻底涤除其所视为邪恶之性质。奥古士丁的「忏悔录」及「神国」两书,皆述及旧约的记载,人类始祖亚当误用自由,以致犯罪,殃及子孙。神学加尔文派亦认为:亚当被逐出伊甸园的结果,不仅超自然的禀赋遭取褫夺,其人性亦腐化,人性既已堕落,决不能无神助而自己再起。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之际,罗马教廷的腐败,人生行为全被私利所支配。欲制定法律或建立国家,必须先定人都是恶的,随时随地表现其性恶,确在当时的环境中反映着。
二、人性为善说。此说只流行于哲学家和教育家之间。他们根据人性物性之自然,以求共同的理性与法则。辛尼迦(Seneca.4B.C-65A.D.)说:「善何以认识?顺乎自然而已,只要顺乎自然,无所需于巧工。」卢骚(F,F,Rousseaul712一1778)亦谓「天造之物,一切皆善,一经人手,则变为恶。」他们都主张人性原始为善,当顺乎自然而生活;顺乎自然,原顺从理性,亦即顺从神而生活。人类回到始祖自作孽而被逐离开之原位,此为智能,理性激发吾人知善知恶,回到自然,就是回到理性。人能顺乎理性,不加小巧智能,满足自然生活,便是「自由人」,亦可称为自然生活的「自然人」。总之,他们以为:人性本初纯善厌恶,善属天性,恶属人为。
三、人性亦善亦恶说。此说在西方发生最早。希腊哲学家分析人性有三种要素:理性、意性、欲性。三者的类别各有特征:理性是合理的、单一的;意性和欲性均为冲动的、非合理的;但意性是单一的,欲性是杂多的。人有理性乃有睿智之德,便能抑制欲性,决定意性。因之理性似善,欲性似恶,而意性似近于善而远于恶;若理性运用得当,则意性与欲性均可为用,亦可为善。亚里斯多德亦认为:人性可善可恶,而善恶均起自人生的同一活动;而德与不德,则视其活动的状态如何?人性本身的善恶虽非均等,而开发恶性与发扬善性的困难却相等。总之,人性在某一些部份是善,在别一些部份是恶,二者是兼而有之。
四、人性非善非恶说。文艺复兴时期荷兰人文主义派伊拉慈莫斯(D.Erasmus.1466-1536)谓:「人初生如未定型之蜡。」近代英国经验主义派洛克(F.Lockel632-1704)谓:「人心原似一张自纸。」皆认为人性是无善无恶的。前者是说,人性如蜡,教育是一种艺术,使人及早养成社会所采的良善习惯;后者又以人性如素丝白纸,既可资施行工作,又无道德上的癖性须克服。英国麦荪女士亦谓:「儿童非生而善或恶的,不过具有趋于善恶之可能性。」即原人性不是善的也不是恶的,人性原始倾向之道德品质,不在于行为的冲动,而在于其达到完成的态度,是被环境所促成。人性倾向善或恶的强弱,将依各种环境的势力或界限而定。按此种学说的解释,为一般人所乐于接受而无异议。
贰、我国先哲看人性的善恶
一、荀子的性恶说。荀子在性恶篇劈头就说:「人之性恶,其善伪也。」这里「伪」即「为」字之意。就是说:人性本是恶的,但其所以善是人为的。他对「性」「伪」。划分很清楚,认为人顺本性去做,一定闹出乱子来,必须靠教育礼法来裁制及诱导』才不致为恶。譬如「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这是本性。若做到「饥见长而不敢先食;劳而不敢求息。」这完全依赖后天教育之功,并非本性所能。总之,天生成的便是:『性」属恶;人力做的便是「伪」,才能善。虽然他认为人性完全是恶的,但断言「涂之人可以为禹。」即一个平常人,也可成为圣人。可见人有为善的可能,看重学习之功,仍有善端。
二、孟子的性善说。孟子曾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可见人性皆善。他又举例证明人性之善,譬如见孺子将入于井,无论何人,必立即趋而救之。其所以去救,「非所以内交于孺于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完全由于不忍人之心而然。他从心里上建立性善之论据,以为人有仁义礼智是基于心,良能不学而能,良知不虑而知,理义为人心之所同然。他对恶之看法是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又说:「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由这些话可知自然状态未能证明人性之本善,适正于环境之不良;而善性存于心,往往受环境的影响,把原来的善端压抑丧失了,以致成为恶人。所谓恶人,并非本来就恶,一样可以为善。但孟子之主张,人性若不靠后天力量的改进,就无法自立为善,即使有善,亦无以发挥,是其缺憾。
三、老庄的自然主义说。老庄宗自然不以善恶言性,其自然主义说有二意义:一为泛神论的意义,老子说:「天法道,道法自然。」是以自然为极,而无高居于其上者,以自然为第一原理。庄子亦谓:「道无所不在通天下一气耳。」所以老庄言天言道言自然,皆以其为遍于万物,是为泛神之说。二为放任说的意义,老庄宗自然,极于放任,不加干涉。老子说:「我无为而民自化。」一切皆以自然为本旨。庄子亦说:「不忘其所始,不求其所终,不以心损道,不以人助天。」此皆放任自然,不加人事。其极归于天人合一,以自然为中心。老庄有同样毛病;根本未提性字,既不敢承认人性为恶,亦不敢承认人性为善;但仅主张无情无欲以免危害天性。其崇尚自然,实过于消极无为。
四、王阳明的良知良能说。此说亦即「无善无恶」的主张。为其「致良知」与「知行合一」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心即理也」之道上。他认为:此心应在「去人欲」「存天理」上用功,便是「致良知」即「致知格物」的道理。所谓「致知」并非充广知识,乃是实有其事,在于即物而穷其理;所谓「格物」乃是正其事,善其恶。总之,是以良知尽天理。他对人性善恶的解释有这样的理论:「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格物,为善去恶是致知。」他认为善恶不出于本性,而出于意志。只要人在意志是能够「去得一分私欲,就能见得一分天理。」而天理是至善的,所以他又说:「性无善恶,是为至善。」但去人欲工夫,王阳明认为是靠自己的「慎独」工夫。不过人能否都可做到「慎独」?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二)圣经中的人性观
一般人所谓「圣经中的性恶观」看法,是我们所不能否认的;然而基督教对人性之观点,与一般哲学家所倡之「性恶说」并不同。
一、旧约中看人性。神最初创造宇宙万物,看一切都是良善的。神建立世界的计划与美意,乃是照他自己的形像造男造女,并赐给他们权柄管理万物,享受产业。同时神也赐给他们自由意志,选择自己所愿意的。人若遵行神的旨意,选择了善的途径,便不会犯罪;然而始祖亚当却偏离了神,听从魔鬼的谗言,倾向邪恶,自甘堕落。由于他们对神的不信、悖逆、自私,就由圣洁像神的性格,变为污秽罪恶的奴隶,不能再在伊甸园见神的面,圣洁的神便与污秽的人隔离。从亚当遗留下来的影响,众人生出来就都有一种必然倾向罪的趋势,这种趋势带给人软弱,当人在作道德上选择的时候,他们就都有犯罪的可能。但神也预知人的自由行动,神预先看见他最初的创造计划给罪恶所破坏,就随备一个救赎,来挽救人类败坏的心。所以救赎是神创造的最高目标,人惟有接受救赎,才能脱离罪恶,得到真自由。
二、新约中看人性。耶稣的宝训及保罗的书信,对罪恶的看法,都有详尽的解释。
(1)罪恶的本质
1、罪是背逆神保罗在罗马书一章二十一节解释说:他们虽然知道神,都不当做神荣耀他,也不感谢他。神尊重人,也希望人能荣耀他;然而人却远离神的亮光,甘心活在黑暗中。
2、罪是不信神约翰在约翰福音里强调说:人最大的福气就是接受神借道成肉身的耶稣身上所赐的恩典。(约一:12)。然而人因不信,就拒绝了神在基督身上最高的启示,远离真道,去就魔鬼,这是最大的罪。
3、罪是属魔鬼约翰一书三章八节:「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恶人爱恶,就拣选恶,因为他内心是恶的,必倾向恶,恨恶神,怕见光,喜爱黑暗生活。
4、罪是僧恶心保罗说:「你们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负一轭,义和不义有什么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么相通呢?」(林后六:14)。凡活在黑暗中的人,不但违反神的旨意;也常恨恶神的儿女,他们内心的思想和动机便是罪。
(2)善灵与恶灵
(3)律法与称义
(4)真正的义人性的善,即真正的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