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浪子的醒悟(17-20节) 浪子自离开父亲之时起,他的心灵就一直在醉生梦死之中,所以当他“任意妄为”时,他不知错误;当他“穷苦起来”时,只知“投靠那地方的一个人”,却没有想到回家投靠慈父,人远离神的后果也是如此,圣经说:“你们死在罪恶过犯之中”——心灵沉睡、执迷不悟。
所以在纵情作恶时,不会感到羞耻,反而会自呜得意;遇到困难打击时,不会省察自己,只会怨天尤人;这种心灵的沉睡,实在可怕!
只会使人恶上加恶、苦上加苦,直至将罪人推送到永远的沉沦里。
可幸的是,这浪子在沉沦的边缘,也就是苦到不能再苦之时,他的心灵突然苏醒过来了。
他一醒悟过来,苦难就已到尽头、希望的曙光开始出现了。
什么叫作“醒悟”?
从这浪子的经历可知,有以下的特点:
1.
想起慈父。
最初他“把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来,往远方去,”原是打定主意与慈父一刀两断;他离家出走之后,多年以来,他已将慈父置于脑后,没有父亲的生活他已过惯了。
所以当他走投无路时,只有束手待毙。
然而他突然醒悟,想起“我父亲有多少雇工,口粮有余”这个事实,希望的曙光,不是就立时出现在他心间吗?
所以什么是心灵的苏醒?
心灵苏醒的第一步,就是突然想起天上有一位慈爱的神。
从不信神和没有神的错误里醒悟过来。
2.
不愿饿死。
浪子深知自己长此下去,必会饿死,但是他不愿饿死,他要寻求生路。
所以心灵苏醒的第二步,就是有强烈的“求生欲”——要活得美好,要活到永远!
竭力要摆脱自己那种苦恼又无希望的生活。
3.
愿亲近神。
这浪子开始将他的希望放在慈父的身上,他说:“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
所以心灵苏醒的第三步,就是心中愿意亲近神。
例如开始愿意听道、读经或者愿意与爱主的信徒来往等等。
4.
认识错误。
苦难若是使他怨天尤人,这苦难只是使这浪子的心刚硬顽梗而已。
但现在苦难却是使他能知道自己“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父亲)”,又使他觉得自己不配称为儿子,这种心灵与他起初离家出走时完全不同,他对自己的错误有了清楚的认识,并且愿意悔改了。
这时,苦难的确使他完全苏醒过来了。
所以苏醒的最后表现,就是心灵谦卑,向神认罪悔改。
这才是真实的醒悟。
若是没有这种醒悟,纵使他回到父家,他仍然会第二次离家出走的。
因此神说:“我住在至高至圣的所在,也与心灵痛悔谦卑的人同居,要使谦卑人的灵苏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苏醒”(赛57: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