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审判的结果。
(1)义人 主称他们是“蒙我父赐福的”。
究竟神所赐的,是什么福呢?
①“来”主呼召他们来,永远与祂同在。
②“承受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承受”的涵意有二:第一,儿子的名分;第二,完全的享受。
所以这句话的意思是,在那永远的荣耀国度里,他们将有最完全和永不失落的享受。
③“往永生里去”(46节)。
所谓“永生”,并不单单地指“长生不老”而言,圣经的“永生”,含有更深更美的内容。
简言之,乃是指主耶稣那样完美的生命,并且包括完美的生存状态而言。
(参约17:3)
(2)恶人 主称他们是“被咒诅的人”,究竟他们受了什么咒诅呢?
①“离开我”。
将要永永远远与主隔绝,离开祂荣耀的面,在祂的恩爱中永远无分。
②“往永刑去”。
将在地狱中永远受苦。
(参彼后3:7;启20:11-15)
在将来的审判中,无论是信徒的审判也好,或是万国万民的审判也好,只有蒙福或受罚这两种人,这是真正的定案,也是永远的定案。
我们必须根据主借着这些比喻所启示的,好好地准备自己,好在那审判来到时,被称为“蒙神赐福的人”啊!
(注:一般解经家在解释这个“绵羊与山羊”的比喻时,都注重在:神在大灾难的末了,主将根据万国万民对待犹太人的态度而审判他们。
不过,神的真理总是一贯的,所以我们也可以将这个比喻所含的教训,普遍应用在一般信徒身上,以此来提醒自己如何准备面对神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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