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陷害的计谋成形(太26:1-5、太26:14-16;可14:1-2、可14:10-11;路22:2-6)
一、时间
逾越节前两天,即尼散月十二日(星期三)。
此时主耶稣刚好“说完了这一切的话”——即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和第二十五章的“橄榄山宝训”。
就在此时,主很清楚地对门徒说:“……过两天是逾越节,人子将要被交给人,钉在十字架上!”
祂又一次向门徒明言:
①死的日期:是“过两天”。
②死的导因:是“被交”——被自己的人出卖。
③死的方式:是“钉在十字架上”——不是犹太人的刑法,乃是被罗马统治者以罗马刑法处死。
除了主之外,有谁对自己的死知道得这么清楚?
这么准确?
因此单从这一点看,祂不是不能躲避死,祂乃是真正甘心为人舍命(约10:18)。
二、主角
陷害主耶稣阴谋的主角是:
(一)犹太的领导阶级 祭司长和民间的长老,换言之,即全公会的人。
他们在“那时”——即主耶稣向门徒宣告祂自己死讯的同一天,他们也在大祭司该亚法的院里开会,结果他们的决议有二:
1.
用诡计捉拿,但目的却是杀害,这是他们早已决定了的事。
(参约11:53)
2.
待节日以后正式进行此项行动。
他们这两个决议都是因顾虑主有群众的支持,在节日期间行动,将会发生暴乱,所以只有采取诡诈的方法行事了。
(二)犹大 马太说:“当下……犹大去见祭司……”(14节)也即是说,他在祭司长等人开会后不久,去见祭司长的。
他向他们建议:
1.
他愿将耶稣交给他们。
2.
他要索取出卖费三十块钱。
正好是一个奴仆的身价(参出21:32),也是马利亚那玉瓶香膏一样的价值(可14:5)。
撒迦利亚的预言,不知不觉地,就这样应验了(亚11:12)。
3.
他决定寻找最符合祭司长等人所要求的机会而采取实际行动。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有了犹大自动前来献策,并且协助成全他们的诡计,相信祭司长等人必是个个喜出望外了。
有什么其他途径比犹大作内线更好呢?
他们当天所计划的,立刻就有了答案!
他们既是宗教领袖,说不定还会为此而大大“感谢神”呢。
在同一天里,主自己、犹太的领袖和犹大都集中注意力在主的死上!
在这一问题上,神与撒但、光明与黑暗也正在互相面对交锋,各有计谋。
十字架实在是灵界注目的中心,是最凶猛的战场!
三、教训
从这片段的历史事件,我们可知:
①宗教徒,甚至基督徒(犹大)若是不相信耶稣,常会有邪恶的筹算。
②尽管恶人的筹算立定,甚至十分通顺,但是仍然无法超越神的筹算。
犹太领袖们本来决定不在节日里捉拿主,但事实上,犹大却偏偏在这时候将耶稣交给了他们。
③撒但并非是无所不知的,不然他就不会驱使犹大在逾越节时,将主耶稣交给犹太领袖,因为此举反而证明了主耶稣的确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
“深哉神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
他的踪迹、何其难寻!
……。
愿荣耀归给他,直到永远,阿们!”
(罗11: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