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从客西马尼园到公庭
【经文】:太26:36-太27:2;可14:32-52;路22:40-路23:12;约18:1-约19:6。
【引言】:主耶稣对门徒的临别赠言与祷告结束以后,祂就离开吃逾越节筵席的房子(太26:17-19),带着十一个门徒出了耶路撒冷城,渡过汲沦溪,来到祂经常与门徒聚集的客西马尼园。
按这汲沦溪,乃是一条从北向南流的小溪。
它经过耶路撒冷的圣殿山与郊外橄榄山之间的山谷,最后注入死海。
昔日大卫王被他的知心朋友亚希多弗出卖,曾经此溪逃往橄榄山,今日大卫的子孙,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也是在这同一条路上,被出卖祂的人所捉拿!
这是何等不幸的历史重演。
约翰福音只记载了主在吃逾越节筵席的那间房屋中的祷告,却没有记载主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其他三福音书却恰恰相反,只记载了主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却没有记主在最后晚餐之屋中的祷告。
其中原因,主要是由于约翰福音是最后写成的福音书,所以前三福音书已有的,它就不再记录;它所记录的,通常都是前三福音书所“遗漏”的。
主耶稣是在吃了逾越节的筵席,并对门徒说了很长的临别赠言和作了最后的离别祷告之后,才去到耶路撒冷城外,渡过汲沦溪,来到客西马尼园的。
由此可知,祂与门徒抵达这园子时,必是夜深之时了,就在祂于此园祷告的时候,犹大率领了犹太人领袖所派的兵丁,前来捉拿祂。
当夜祂就受到犹太领袖们的三次审判。
到了天亮时(太27:1),犹太的领袖们就把祂交给罗马帝国的统治者,这些外邦统治者,又曾三次审判祂,然后就在当天上午,将祂判了死罪,并立刻执行,将祂钉在十字架上。
这样仓促而又繁密的审判,这样迫切而又残忍地处死,不是一个罪大恶极的罪人,乃是一位人间从来未曾有过的完人,这件事,实在是人类历史中一件最可耻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