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十字架之前(太27:32-34;可15:21-23;路23:26-32)
一、古利奈人西门(太27:32;可15:21;路23:26;约19:17)
按当日的常规,被定钉十字架死罪的犯人,必须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前往刑场。
由于主耶稣一夜未眠,又连续经过了六次审判和多次鞭打,所以祂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只走了一段路程(约19:17),就再也无力背着这重约一百磅的十字架继续前行了。
因此罗马兵丁就临时从路旁的人群中,抓了一个名叫西门的人来,叫他背负主耶稣的十字架,直到刑场。
按这西门,乃是北非洲的一个大城古利奈的人。
当时有不少犹太人移居该城。
西门这次来耶路撒冷,可能是前来过节的,不料却被兵丁强迫去为一名“罪犯”代背十字架。
他当时心中有何等的不满与怨恨,是可想而知了。
可是结果,此事却使他名垂千古。
他的大名不但被三本福音书记载下来,更可贵的是,他和他的一家,因此都相信了主(可能是被主在十字架上的大爱所感动)。
后来他的两个儿子——亚力山大和鲁孚都成了相当出名的基督徒,保罗甚至称西门的妻子“就是我的母亲”(罗16:13)。
西门最初被迫而背负的这十字架,后来却成了他荣耀无比的十字架!
在世人之中,他是惟一背负过主耶稣十字架的人。
这一个荣耀,连最大的使徒都没有资格获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