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未见却信。
存这种态度的人,并非是话都信的糊涂人,乃是对真理和原则存客观态度并坚持的人。
这种人,既不受自己的情绪和有限的影响;也不为环境的表面现象所左右。
他们注重“实底”,坚持“确据”(来11:1),对所信的对象,有情有义,因此能得主的喜悦。
所以主说:“那没有看见就信的,有福了”(29节。
参彼前1:8)。
3.
主的恩慈。
多马因为不信所说的话,不单冒犯了那十个与他日夜相处三年多之久的弟兄,实际上也是对复活之主的大胆冒犯!
因为他表示,纵使他看见了复活之主,他仍是不信,除非他能用指头摸主的钉痕,用他的手探主肋旁的枪伤来证明!
对于这样一个顽固无情的人,主竟给他机会,来满足他的心愿。
这是何等的恩情呢!
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在主复活的那天晚上,其他十个门徒都一同聚集,惟独多马一人不在其中?
但是很明显地,主没有选别的日子向他显现,却特别在过了一个礼拜之后,再拣选一个众使徒们聚集的时机,来向他显现。
若是多马这次仍不参加这次“主日聚会”,他岂不是又失去一次蒙恩的机会?
他的灵性岂不是永难复兴吗?
借此主岂不教导他与弟兄相交,共同聚会,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吗!
多马虽然曾经顽固无情,为人又多忧多疑,但是当他遇见了复活的主之后,他的表现——“我的主!
我的神!”
却是在众使徒中,最热情,也是最杰出的。
感谢主,祂的恩爱,能化无情为热情;能使多忧多疑的人,变成信仰最坚定的人!
祂恩爱的力量真是伟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