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宗教?
论到宗教,谁能有些意见,但宗教是世界上最难解说的。兹述若干定义如下:
“宗教是追求理想生活上的价值。”
“宗教是在人这一方面承认超人能力的管理,以致叫人去顺服、恭敬和崇拜。”
明显可见,宗教是最难下定义的。如果根据我们对宗教的见解去下定义,那么这定义必然狭窄。
从历史方面来说,佛教起初便是纯粹的无神主义。然而它确是宗教。孔教(亦称儒教)在根本形式上论到神的存在来说,不过是未可知主义。然而它也往往被称为宗教。
我们也必须注意,“宗教”一词是在客观的意义和主观的意义上来被使用的。当我们说到“回教是独神教”的时候,我们是在客观的意义上用“宗教”这名词。在此句中“宗教”一词说到客观的现实,正如我们说“亚洲是最大的一洲”,“洲”字一名词是说到客观的事实。
另一方面,当我们说“宗教乃各处人类的特性”的时候,我们是以主观的意义来使用“宗教”一词。在此句中“宗教”乃是属于人类的个性的。在此主观的意义上来说,宗教并不是一个复杂的教义、崇拜、组织、规条、寺院祭祀等等,乃人类意识上的事实。我们可以这样解说客观与主观意义上的区分,在主观的意义上,我们是说到“宗教”,但在客观的意义上,我们是说“诸宗教”或某些特殊宗教(如佛教或回教)。
另外的宗教定义是:宗教是人对他所信仰为人生终极意义的反应。
论到那些说“让我们吃喝快乐吧!因为明天要死了”的人怎样呢?这种态度也算为他们的宗教么?此种行为也反应他们对人生终极意义的信仰么?
当然,真实宗教的定义必定狭窄。真实宗教的定义必是:“人对真神之启示的适当反应。”但为宗教下一普通定义,我们就无须只限于真宗教;我们是以宗教为人生现象来讨论,暂时不论它的真实与价值的问题。
宗教的普遍性
有人说:“人是属乎宗教的动物。”另一个普通界说是:“人类在天性上是属宗教的。”宗教在某种方式上,在人类中是普遍的,这乃是事实。
有时有人说,石器时代的人是无宗教的。但这未经证实,不过是假说而已。因为人类学者尚未找到石器时代人的宗教证据,因此人就急促下定义说,石器时代的人是无宗教的。其实是我们对石器时代的人所知有限,而且根据无证据的辩论是危险的。“我可以说香港长洲没有狐狸,因为我住在长洲一年多,从来未见过一只。”这种说法明显是靠不住的。
其实,宗教在人类中非但普遍,而且是持久的。无神论与反宗教的宣传和压力在苏联继续了四十年之久,迄今仍未能从该国人民中消除宗教。
国外宣教师与人类学者报告说宗教在今日人类中是普遍的,(不拘人论到石器时代的人怎样说)。哲学家休谟(David Hume)本人虽然是个怀疑者,有一次他说:“你去找一种完全与宗教脱节的民族吧,如果你能找到的话,他们和野兽总还差几分。”甚至休谟都未说能找到这种毫无宗教的人。
讨论
1.为何“宗教”难下定义?
2.“宗教”二字的主观意义为何?
3.“宗教”二字的客观意义为何?
4.真宗教如何界说?
5.一般的宗教如何界说?
6.所提的这些定义,是适切的吗?如果不是,怎能将这些定义加以修正?
7.关于宗教的普遍性有何说法?
8.据说那一类人是没有宗教?
9.为何这种说法不能认为是可靠的?
10.有何例证可以提出来说明宗教的坚持乃是人生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