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份 三月三十日
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
(赛53:12)
为什么耶稣甘愿与罪人同列呢?
这一种谦卑自抑有几个强有力的理由。
他如此方能成为他们的辩护师。
在审判厅上律师和被告有时是站在一起的,从法律的观点看来,他们是没有分别的。
现在罪人被带到法庭之上,耶稣也在罪人席中出现。
他站在那里受讯问。
他指着他的肋旁、他的手、他的脚,在法官面前为他所代表的罪人求情,他以他的血来恳请。
他的恳请是有力量的,并获大胜。
他列在他们当中并分担他们的罪名,因此法官不得不宣布说:“让他们去吧!
把他们从牢狱中释放,因为他已作了他们的赎价。”
我们的主耶稣被列在罪犯当中为的是吸引他们的心来倾向他。
谁还怕那些我们同列(于罪人名单中)的人呢?
我们可以大胆地来到他面前,承认我们的过犯。
与我们同列的人是不能定我们的罪的。
他与罪犯同列于黑单中不是叫我们的名字也得列入圣徒的红单中吗?
他是圣洁的,所以列在圣者的名单中;我们是有罪的,所以列在罪犯之中;他把他的名字从前者撤消改列于黑单之中,而我们的名字便从黑单中勾销,写在那蒙悦纳的名单中,因为耶稣和属他的人已经完全掉换好了。
我们一切可怜的罪名耶稣都已挪去,同时耶稣所有的一切就都临到了我们,他的义、他的血和他一切所有的都赐我们作为聘礼。
信徒呀,快乐吧!
因为你得与那和罪犯同列的主相联,并因你得以与他新造的人同列,就证明你已经真蒙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