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书的神学
基督生平和言训 by 文牧
注∶这篇讲义的资料多摘录自麦资基著《新约导论》(香港∶基督教文艺,1976)苏蕙卿译,第六章"耶稣基督教导的概观",页145-181。
福音书的神学是新约神学,甚至是基督教神学的基础。许多基督教神学的基本资料都可以从福音书中找到。当然认识福音书神学也让我们更深一层的去认识耶稣基督的生平和言训。先让我们看看福音书书写的形式,然后才按着督各主题来研讨福音书神学的内容。
〖耶稣基督教训的文学形式∶〗
换句话说,福音书的神学就是耶稣基督的教训。这些教训零零散散的记录在福音书中。在分析耶稣教训的思想之前,我们必须先探讨传达这些教训的文学形式;也就是说在还没有真正探究耶稣说了些什么(福音书的神学),先察看他是怎样说的。
一.生动的说话∶耶稣是处在一个两千年前近东的社会,讲话也与当时代的人一样。他喜欢使用强烈的对比和激烈的说法——在修辞学上称为夸张法。比如「为甚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太7:3),或「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这些经文不可尽照字面的文字意思去理解,耶稣这样用词是要使谈话更加生动。
二.双关语∶希伯来人喜欢使用双关语,是因为有许多希伯来文字含有双重的意思。比如,希伯来文的ruah意思同是「风」及「灵」。必须掌握这字眼的用法,才可能明白约3:8的意思。耶稣向彼得说,「你是彼得(希腊语Petros含意坚固盘石),在这盘石(希腊语petra)上我要建造我的教会。」(太16:17)可见耶稣真正的意思不是要把教会建在彼得的身上,而是借用彼得这名字的意义,要把教会建立在坚固的盘石上。
三.箴言∶每种语言都有简单扼要的谚语或格言(统称箴言),明确而有力地将真理表达。箴言的目的是要具体地把一个真理表达,因此不可执着地计较当中一些词句的表面意义。比如「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太7:6),是要教导当时的信徒不要糟蹋圣物这具体的意思,并不应去辩论谁是狗或猪。
四.诗歌∶希伯来人诗歌的特色就如旧约诗篇所表现的,是以平行体为主∶两个句子并行排列,以致可以互相呼应或相反对照。不像中国人所强调的押韵。比如∶「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
五.比喻∶在所有耶稣的教训中,比喻是最引人注意的文体。耶稣「以人间的故事来讲解天上的事」。景像式比喻也使人容易记住。解释比喻最须要注意的是要找出那比喻的中心意思。不可把一个比喻灵意/伦理化。比如,奥古斯丁把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解释是人类的拯救计划,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是亚当从天上的福地(耶路撒冷)堕入死罪(耶利哥)。那人被打是受魔鬼的伤害。走过身边的祭司和利未人代表旧约的律法和先知,因为他们不能拯救罪人。好撒玛利亚人是基督。小店是教会,店主是使徒保罗,二钱银子是两条诫命。撒玛利亚人应许要回来是基督应许第二次降临。这样的解释已把比喻灵意化,抽取它离开原有的中心意思。
以下我们简略的讨论福音书的神学。按耶稣的教训这个角度来看。首先,我们必须承认耶稣并没有系统性的把福音书的神学排列出来,在此只好把适当的经文来作排列的工作。
一.神观
A.拟人法的神∶当时希腊哲学家所说的「神」是一个抽象的神。犹太教所说的神却是一个高高在上,审判稍为触犯律法的人的神。耶稣所讲论的上帝却是与人亲近,关切人的神。他说上帝甚至连麻雀掉落地上也关心(太10:29)。上帝也是仁慈的,他付给雇工应得的工资(太20:1-15)。上帝连我们的头发也数过(太10:30)。
B.上帝为父∶当然,旧约也时常提起上帝是父。不过,通常那是指上帝为以色列人整个民族的父(申14:1;32:6;赛63:16;耶3:19;31:9,20)。耶稣所提出使人认识到这父上帝是个人的,是亲切的,甚至可作为天父的儿子(太5:44-45)。这位父亲也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12:32)。耶稣用亚兰文称上帝为「阿爸父」,这正是当时巴勒斯坦的孩子日常称呼自己父亲的用语。借着耶稣介绍给我们的天父,我们和上帝之间的距离更加拉近了。
二.神国
旧约及次经没有使用「上帝国」这个名词。不过上帝为王的观念却常有出现(出15:18;王下19:15;诗29:10;103:19;赛43:15)。神的国却是福音书的神学主题。
A.属灵的国∶虽然神国是含有「王治」或「王权」的观念,却没有「领土」或「领域」的意思。耶稣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
B.奥秘的神国∶天国(注一)是一个奥秘(太13:11),所以有人既不能了解(可4:11-12),甚至也不能看见(约3:3)。这个国是由父赐给耶稣,而耶稣却赐给那些他认为是值得与他共享其乐的人(路22:29-30)。这「神秘」的国在许多的比喻中谈论及表达出来。
C.现在的国度∶耶稣不只把上帝的国带来世界(可1:14),也把这国赐给人;是既时现在的。他要小孩子到跟前来,并宣布说,天国属于这样的人(太19:14;可10:14;路18:16)。当他赶驱魔鬼时,上帝国的能力成为可以看得见,摸得到的东西(太12:28;路11:20)。天国是近在眼前的,是人可以进入的(可1:15;路11:52),是人可以继承的(太25:34)。只要人「求他的国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12:31-32)。
D.未来的国度∶在许多时候,耶稣却谈论一个将来的天国(例如太8:11;20:21;可9:1)。同时他要门徒祷告说,「愿你的国降临」(太6:10;路11:2)。将来当人子在他父的荣耀里,会同众天使一起把这国度带来(太16:27)。
三.基督论
从一般人的眼光来看,耶稣的所作所为相似一位当时的教师。在犹太人眼中,曾引起许多人的误解,因为有人认为他是一位先知,或是复活的施洗约,或是旧约所预言要来的哪一位先知(可8:28;太16:14-15)。以下,我们藉耶稣对自己的称呼来认识这一位「基督」。
A.弥赛亚∶「弥赛亚」的称号是希伯来语,意思是「受膏者」,既希腊文之「基督」(救世主之意)。这个名词可用于任何受「圣油」膏过的人,如大祭司(利4:3,5,16)或国王(撒下1:14,16)。在旧约的后期,这尊号得了特别的意义,专指上帝所膏立的理想的国王,目的是要拯救他的百姓,并以公义建立他的王国(但9:26-27)。在新约里,希腊文「基督」一词在四福音中出现五十五次,在新约其它部份出现四七四次。这些实例令人注意的,是早期教会广泛地用这词语来指耶稣,耶稣不愿意使用,并不意味他不相信自己是弥赛亚;因为当别人直接地提出,或问他有关他的弥赛亚职份时,他是会承认的。因此在该撒利亚腓利比,他接受彼得的认信,「你是基督」(可8:29;太16:16)。在受审时,该亚法问他,「你是那称颂者的儿子基督不是」(可14:61),他也清楚肯定地回答说,「我是」。在与撒玛利亚妇人的谈话中,他也清楚地回答,「和你说话的就是他」(约4:26)。按当时的情况,耶稣所以不愿意承受「弥赛亚」这称号,一方面是弥赛亚完全显明的时间还没有到(约2:4),另一方面是因为当时的人将之与政治及国家主义方面的期望混淆起来。耶稣在他的传道工作中,不只一次警告别人——那些受他医治的人及他的门徒——不要宣扬他是弥赛亚(可1:25;5:43;7:36;8:30;9:9)。
——
注一∶福音书中这「天国」的名词与「神国」在意义上是没有分别的。犹太人以「天」字来代替「神」字,因为他们以为「神」是很神圣的字,不该轻易提起。马太主要是以犹太人为对象,所以大部份使用「天国」一辞。马可与路加却经常谈及上帝的国,因为这是非犹太人较容易明白的名词。
B.人子∶耶稣不用「弥赛亚」这名词,而比较喜欢自称为「人子」。在福音书中,这名词出现八十一次。根据学者的研究,记述耶稣的那五个传统资料都有记录∶比如,Q本(太8:20;路9:58),马可专有资料(可2:10),马太专有资料(太25:31),路加专有资料(路17:22),及约翰的传统(约5:27)。这耶稣的自称,除了一个(注二),其它都是出于耶稣本人的口中。除了福音书以外,新约其它部份只出现过四次(徒7:56;来2:6;启1:13;14:14)。因此,我们可以说这是耶稣用来自称的称号。犹太人以前曾使用「人子」一词,有各种不同的意义。在诗篇,这是指「一般人」(诗8:4;80:17)。以西结书内,「人子」出现九十次以上,所描述的是先知本人。第三个意义是在但以理书7:13-14中出现,描写这位先知所得的异象。在这里,人子是一位「荣耀的至圣者」(但7:18,27)。较晚期的启示文学如以诺书37-61,及以斯拉二书13,「人子」成为一位「超人」并且要成为上帝国弥赛亚式的统治者。从福音书「人子」的记录和用法,它们似乎与但以理书的意义相关连,但是,在福音书中,它的意义又超过这一切的背景意义。我们或者可以结论说,新约的「人子」意义是丰富的;约可分为三类∶
一.有些用法是与耶稣公开传道时期的活动有关。当他医治了瘫子(可2:10),或替门徒在安息日所作的事加以辩护(可2:28),或是回答那个想跟随他的人(太8:20;路9:58),或是将自己与施洗约翰比较时(太11:19;路7:34),他自称为人子。
二.有时指荣耀的人子。是指那将要在云中降临的人子(太24:27;可13:26;14:62;路17:24-30)。这种「荣耀高升」的意义可追源至但7:13-14。
三.受苦的人子。耶稣常提起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难,受死及复活(太20:18,28;26:45;可8:31;10:33;14:21,41;路18:31;19:10)。此外他又自视为以赛亚所描述的那位受苦的仆人,还宣称说,「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赛53:10-12;可10:45)。
C.上帝的儿子。在福音书,「人子」是耶稣的自称,而「弥赛亚」则是别人对他的称呼;但是「上帝的儿子」或「儿子」的用法却不同。约翰福音的作者时常用那个较专门的名词,「上帝的儿子」(1:34,49;5:25;9:35;10:36;11:4,27;19:7;20:31),同时也使用那个较简单或绝对的名词「子」(3:17,35-36;5:19-23,26;6:40;8:36;14:13;17:1),及那只是约翰专有的「独生子」(3:16)。约翰在书中竭力要显明那位起初与上帝同在的,他就是神,现在已经成为人了(约1:1,14)。作者认为上帝的儿子就是以色列人的王(1:49)。耶稣也是因为这称号而被认为是亵渎而定死罪(可14:61-64)。
四.人论
根据耶稣的看法,人有两方面的本份,既是人与神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A.人与神之间。有人问耶稣那一条诫命最重要时,他就宣布说,「第一要紧的就是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可12:29,引自申6:4及利19:18)。这诫命说明人必须以「全部」的人来爱上帝。并且,人不但要这样来爱神,也必须敬畏上帝∶「我的朋友,我对你们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甚么的,不要怕他们,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路12:4-5)。人与神之间,耶稣也指明人是罪人。耶稣从来不谈抽象的罪,一谈必是具体的,称之为「债」(太6:12),或「过犯」(太6:14-15)。他也描写那个时代的人为罪恶及不信的世代(可8:38;9:39)。关于罪,耶稣所指也不是像犹太人所说的是触犯了律法,反而是人们拒绝遵行神的旨意。耶稣说,一个人内心对兄弟所怀的怒或是淫念,就是犯罪(太5:21-23,27-28)。关于在神面前的属灵操练,他反对藉宗教之名进行虚假的行为,因此他坚持祷告或行善不是为表演(太6:1-8),而禁食也不是为夸张(太6:16-18)。
——
注二∶约12:34似乎是个例外。然而,人们只是重复耶稣先前所说。
B.人与人之间∶耶稣所指的「第二大」的诫命是「要爱人如己」(可12:29-31)。这说明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爱」来维持的,也是最重要的。另外,耶稣也以一个「金科玉律」来总括人与人之间的伦理要求,就是「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太7:12)。早在基督教产生以前,这「金科玉律」已是中国,印度及希腊的哲学家所陈明了。在两约中间的犹太人作品中,也有这种说法。多比雅(Tobit)劝他的儿子不要作恶,说∶「你所厌恶的,不要向别人那样作」(多比雅4:15)。但是,耶稣所说的却是积极的,胜过从前的教师的消极说法。另外,耶稣所强调的教训,不是戒条式的伦理,而是原则性的伦理。他并没有草拟出详细的规条,他所交付给门徒的,是要他们本这种基本的原则,在个别的处境中加以运用。比如,耶稣说完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时,就说∶「你照样去行吧!」(路10:39)。意思并不是说等到有完全相同的情形发生时,就照所吩咐的去做。他的意思是说,人应该本这样的精神,看到别人有各样的需要时,就可以自发地作出反应。从耶稣所说「八福」的谈论里,其中所强调的,不是某一件事情,而是某一种人∶「虚心的人温柔的人怜恤的人清心的人有福了」(太5:3-11)。
C.遵行上帝旨意的报偿∶耶稣不只一次对门徒谈起他们要为自己积聚财宝在天上,甚至还谈说遵行他教训的人在今世及来生所得到的报偿(太5:12,46;6:20;可9:41;10:21;路6:23,35)。有时有人反对这种的教义,但是详细研究耶稣在这方面的伦理教训,就可以看出,他对报偿的性质及报偿之为引诱(或贿赂)提出了完全不同的方向。当他劝门徒说「积聚财宝在天上」(太6:20;路12:33),他的意思是爱好或以天上的事为乐。再者,耶稣论报偿的教训,完全不属于金钱方面的利益。
在葡萄园工人的比喻(太20:1-15)以及仆人不能求恩于主人的比喻中(路17:7-10),耶稣明显的说明人所得的报偿不在于人的要求,而是完全出于上帝的恩典。
〖耶稣的伦理教训〗
耶稣的伦理教训是具创始性的。当然这创始性不如说是革新性。耶稣从自己民族的传统中借用了不少的观念。但是,他取用了传统的伦理,却将之改变,使之成为新的教训∶
A.耶稣从年长者所积聚的许多传统资料中,选出了他认为是有生气的要素。他也将法利赛人所知道的摩西律例清理,删去了不相关的枝节问题,只留下其中重要的原则。
B.耶稣虽然采用当时流行的犹太箴言,有时其至连字眼也一样,但是他的强调却有不同。他注重的是内心的动机,而不是外在的规定。他和当时的文士都谈到上帝的律法,但后者通常强调的是「律法」,而耶稣则重「上帝」。
C.耶稣不仅挑选出重要的原则,他更把握其中的终极意义。他汲取那爱邻人的旧命令——意是爱以色列的同胞(利9:18),却将之扩大为亳无保留地爱护并关心所有的人。
D.耶稣的教训具有创始性。主要不在于他到底带来了多少新的资料,而是在于他如何使这些教训与新的宗教观念并宗教经验发生关联。所有的伦理教训的目的都不是要获得知识,而是在导致行动。在耶稣的传道工作中,重要的一点也就是他有能力激发别人遵行他的教训。
在耶稣的那个时代,人民几乎都处在一个浓厚的宗教背景中。对真理的追求也是热切的。但是耶稣可以把一个「古老的真理」给于人那样绝对的相信和掌握。耶稣作教师的力量,另一个相当重要的要素就是他以身作则把自己的教训实践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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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这篇讲义的资料多摘录自麦资基著《新约导论》(香港∶基督教文艺,1976)苏蕙卿译,第六章耶稣基督教导的概观,页145-181。 福音书的神学是新约神学,甚至是基督教神学的基础。许多基督教神学的基本资料都可以从福音书中找到。当然认识福音书神学也让我们更深一层的去认识耶稣基督的生平和言训。先让我们看看福音书书写的形式,然后才按着督各主题来研讨福音书神学的内容。 〖耶稣基督教训的文学形式∶〗 换句话说,福音书的神学就是耶稣基督的教训。这些教训零零散散的记录在福音书中。在分析耶稣教训的思想之前,我们必须先探讨传达这些教训的文学形式;也就是说在还没有真正探究耶稣说了些什么(福音书的神学),先察看他是怎样说的。 一.生动的说话∶耶稣是处在一个两千年前近东的社会,讲话也与当时代的人一样。他喜欢使用强烈的对比和激烈的说法——在修辞学上称为夸张法。比如「为甚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太7:3),或「人到我这里来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14:26)。这些经文不可尽照字面的文字意思去理解,耶稣这样用词是要使谈话
更加生动。 二.双关语∶希伯来人喜欢使用双关语,是因为有许多希伯来文字含有双重的意思。比如,希伯来文的ruah意思同是「风」及「灵」。必须掌握这字眼的用法,才可能明白约3:8的意思。耶稣向彼得说,「你是彼得(希腊语Petros含意坚固盘石),在这盘石(希腊语petra)上我要建造我的教会。」(太16:17)可见耶稣真正的意思不是要把教会建在彼得的身上,而是借用彼得这名字的意义,要把教会建立在坚固的盘石上。 三.箴言∶每种语言都有简单扼要的谚语或格言(统称箴言),明确而有力地将真理表达。箴言的目的是要具体地把一个真理表达,因此不可执着地计较当中一些词句的表面意义。比如「不要把圣物给狗,也不要把你们的珍珠丢在猪前」(太7:6),是要教导当时的信徒不要糟蹋圣物这具体的意思,并不应去辩论谁是狗或猪。 四.诗歌∶希伯来人诗歌的特色就如旧约诗篇所表现的,是以平行体为主∶两个句子并行排列,以致可以互相呼应或相反对照。不像中国人所强调的押韵。比如∶「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 五.比喻∶在所有耶稣的教训中,比喻是最引人注意的文体。耶稣「以人间的故事来讲解天上的事」。景像式比喻也
使人容易记住。解释比喻最须要注意的是要找出那比喻的中心意思。不可把一个比喻灵意伦理化。比如,奥古斯丁把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解释是人类的拯救计划,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是亚当从天上的福地(耶路撒冷)堕入死罪(耶利哥)。那人被打是受魔鬼的伤害。走过身边的祭司和利未人代表旧约的律法和先知,因为他们不能拯救罪人。好撒玛利亚人是基督。小店是教会,店主是使徒保罗,二钱银子是两条诫命。撒玛利亚人应许要回来是基督应许第二次降临。这样的解释已把比喻灵意化,抽取它离开原有的中心意思。 以下我们简略的讨论福音书的神学。按耶稣的教训这个角度来看。首先,我们必须承认耶稣并没有系统性的把福音书的神学排列出来,在此只好把适当的经文来作排列的工作。 一.神观 A.拟人法的神∶当时希腊哲学家所说的「神」是一个抽象的神。犹太教所说的神却是一个高高在上,审判稍为触犯律法的人的神。耶稣所讲论的上帝却是与人亲近,关切人的神。他说上帝甚至连麻雀掉落地上也关心(太10:29)。上帝也是仁慈的,他付给雇工应得的工资(太20:1-15)。上帝连我们的头发也数过(太10:30)。 B.上帝为父∶当然,旧约也时常提起上帝是父
。不过,通常那是指上帝为以色列人整个民族的父(申14:1;32:6;赛63:16;耶3:19;31:9,20)。耶稣所提出使人认识到这父上帝是个人的,是亲切的,甚至可作为天父的儿子(太5:44-45)。这位父亲也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12:32)。耶稣用亚兰文称上帝为「阿爸父」,这正是当时巴勒斯坦的孩子日常称呼自己父亲的用语。借着耶稣介绍给我们的天父,我们和上帝之间的距离更加拉近了。 二.神国 旧约及次经没有使用「上帝国」这个名词。不过上帝为王的观念却常有出现(出15:18;王下19:15;诗29:10;103:19;赛43:15)。神的国却是福音书的神学主题。 A.属灵的国∶虽然神国是含有「王治」或「王权」的观念,却没有「领土」或「领域」的意思。耶稣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18:36) B.奥秘的神国∶天国(注一)是一个奥秘(太13:11),所以有人既不能了解(可4:11-12),甚至也不能看见(约3:3)。这个国是由父赐给耶稣,而耶稣却赐给那些他认为是值得与他共享其乐的人(路22:29-3
0)。这「神秘」的国在许多的比喻中谈论及表达出来。 C.现在的国度∶耶稣不只把上帝的国带来世界(可1:14),也把这国赐给人;是既时现在的。他要小孩子到跟前来,并宣布说,天国属于这样的人(太19:14;可10:14;路18:16)。当他赶驱魔鬼时,上帝国的能力成为可以看得见,摸得到的东西(太12:28;路11:20)。天国是近在眼前的,是人可以进入的(可1:15;路11:52),是人可以继承的(太25:34)。只要人「求他的国因为你们的父乐意把国赐给你们」(路12:31-32)。 D.未来的国度∶在许多时候,耶稣却谈论一个将来的天国(例如太8:11;20:21;可9:1)。同时他要门徒祷告说,「愿你的国降临」(太6:10;路11:2)。将来当人子在他父的荣耀里,会同众天使一起把这国度带来(太16:27)。 三.基督论 从一般人的眼光来看,耶稣的所作所为相似一位当时的教师。在犹太人眼中,曾引起许多人的误解,因为有人认为他是一位先知,或是复活的施洗约,或是旧约所预言要来的哪一位先知(可8:28;太16:14-15)。以下,我们藉耶稣对自己的称呼来认识这一位「基督」。 A.弥赛亚
∶「弥赛亚」的称号是希伯来语,意思是「受膏者」,既希腊文之「基督」(救世主之意)。这个名词可用于任何受「圣油」膏过的人,如大祭司(利4:3,5,16)或国王(撒下1:14,16)。在旧约的后期,这尊号得了特别的意义,专指上帝所膏立的理想的国王,目的是要拯救他的百姓,并以公义建立他的王国(但9:26-27)。在新约里,希腊文「基督」一词在四福音中出现五十五次,在新约其它部份出现四七四次。这些实例令人注意的,是早期教会广泛地用这词语来指耶稣,耶稣不愿意使用,并不意味他不相信自己是弥赛亚;因为当别人直接地提出,或问他有关他的弥赛亚职份时,他是会承认的。因此在该撒利亚腓利比,他接受彼得的认信,「你是基督」(可8:29;太16:16)。在受审时,该亚法问他,「你是那称颂者的儿子基督不是」(可14:61),他也清楚肯定地回答说,「我是」。在与撒玛利亚妇人的谈话中,他也清楚地回答,「和你说话的就是他」(约4:26)。按当时的情况,耶稣所以不愿意承受「弥赛亚」这称号,一方面是弥赛亚完全显明的时间还没有到(约2:4),另一方面是因为当时的人将之与政治及国家主义方面的期望混淆起来。耶稣在他的传道工作中,
不只一次警告别人——那些受他医治的人及他的门徒——不要宣扬他是弥赛亚(可1:25;5:43;7:36;8:30;9:9)。 —— 注一∶福音书中这「天国」的名词与「神国」在意义上是没有分别的。犹太人以「天」字来代替「神」字,因为他们以为「神」是很神圣的字,不该轻易提起。马太主要是以犹太人为对象,所以大部份使用「天国」一辞。马可与路加却经常谈及上帝的国,因为这是非犹太人较容易明白的名词。 B.人子∶耶稣不用「弥赛亚」这名词,而比较喜欢自称为「人子」。在福音书中,这名词出现八十一次。根据学者的研究,记述耶稣的那五个传统资料都有记录∶比如,Q本(太8:20;路9:58),马可专有资料(可2:10),马太专有资料(太25:31),路加专有资料(路17:22),及约翰的传统(约5:27)。这耶稣的自称,除了一个(注二),其它都是出于耶稣本人的口中。除了福音书以外,新约其它部份只出现过四次(徒7:56;来2:6;启1:13;14:14)。因此,我们可以说这是耶稣用来自称的称号。犹太人以前曾使用「人子」一词,有各种不同的意义。在诗篇,这是指「一般人」(诗8:4;80:17)。以西结书内,
「人子」出现九十次以上,所描述的是先知本人。第三个意义是在但以理书7:13-14中出现,描写这位先知所得的异象。在这里,人子是一位「荣耀的至圣者」(但7:18,27)。较晚期的启示文学如以诺书37-61,及以斯拉二书13,「人子」成为一位「超人」并且要成为上帝国弥赛亚式的统治者。从福音书「人子」的记录和用法,它们似乎与但以理书的意义相关连,但是,在福音书中,它的意义又超过这一切的背景意义。我们或者可以结论说,新约的「人子」意义是丰富的;约可分为三类∶ 一.有些用法是与耶稣公开传道时期的活动有关。当他医治了瘫子(可2:10),或替门徒在安息日所作的事加以辩护(可2:28),或是回答那个想跟随他的人(太8:20;路9:58),或是将自己与施洗约翰比较时(太11:19;路7:34),他自称为人子。 二.有时指荣耀的人子。是指那将要在云中降临的人子(太24:27;可13:26;14:62;路17:24-30)。这种「荣耀高升」的意义可追源至但7:13-14。 三.受苦的人子。耶稣常提起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难,受死及复活(太20:18,28;26:45;可8:31;10:33;14:21,4
1;路18:31;19:10)。此外他又自视为以赛亚所描述的那位受苦的仆人,还宣称说,「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赛53:10-12;可10:45)。 C.上帝的儿子。在福音书,「人子」是耶稣的自称,而「弥赛亚」则是别人对他的称呼;但是「上帝的儿子」或「儿子」的用法却不同。约翰福音的作者时常用那个较专门的名词,「上帝的儿子」(1:34,49;5:25;9:35;10:36;11:4,27;19:7;20:31),同时也使用那个较简单或绝对的名词「子」(3:17,35-36;5:19-23,26;6:40;8:36;14:13;17:1),及那只是约翰专有的「独生子」(3:16)。约翰在书中竭力要显明那位起初与上帝同在的,他就是神,现在已经成为人了(约1:1,14)。作者认为上帝的儿子就是以色列人的王(1:49)。耶稣也是因为这称号而被认为是亵渎而定死罪(可14:61-64)。 四.人论 根据耶稣的看法,人有两方面的本份,既是人与神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A.人与神之间。有人问耶稣那一条诫命最重要时,他就宣布说,「第一要紧的就是你
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上帝」(可12:29,引自申6:4及利19:18)。这诫命说明人必须以「全部」的人来爱上帝。并且,人不但要这样来爱神,也必须敬畏上帝∶「我的朋友,我对你们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甚么的,不要怕他们,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路12:4-5)。人与神之间,耶稣也指明人是罪人。耶稣从来不谈抽象的罪,一谈必是具体的,称之为「债」(太6:12),或「过犯」(太6:14-15)。他也描写那个时代的人为罪恶及不信的世代(可8:38;9:39)。关于罪,耶稣所指也不是像犹太人所说的是触犯了律法,反而是人们拒绝遵行神的旨意。耶稣说,一个人内心对兄弟所怀的怒或是淫念,就是犯罪(太5:21-23,27-28)。关于在神面前的属灵操练,他反对藉宗教之名进行虚假的行为,因此他坚持祷告或行善不是为表演(太6:1-8),而禁食也不是为夸张(太6:16-18)。 —— 注二∶约12:34似乎是个例外。然而,人们只是重复耶稣先前所说。 B.人与人之间∶耶稣所指的「第二大」的诫命是「要爱人如己」(可12:29-3
1)。这说明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以「爱」来维持的,也是最重要的。另外,耶稣也以一个「金科玉律」来总括人与人之间的伦理要求,就是「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太7:12)。早在基督教产生以前,这「金科玉律」已是中国,印度及希腊的哲学家所陈明了。在两约中间的犹太人作品中,也有这种说法。多比雅(Tobit)劝他的儿子不要作恶,说∶「你所厌恶的,不要向别人那样作」(多比雅4:15)。但是,耶稣所说的却是积极的,胜过从前的教师的消极说法。另外,耶稣所强调的教训,不是戒条式的伦理,而是原则性的伦理。他并没有草拟出详细的规条,他所交付给门徒的,是要他们本这种基本的原则,在个别的处境中加以运用。比如,耶稣说完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时,就说∶「你照样去行吧!」(路10:39)。意思并不是说等到有完全相同的情形发生时,就照所吩咐的去做。他的意思是说,人应该本这样的精神,看到别人有各样的需要时,就可以自发地作出反应。从耶稣所说「八福」的谈论里,其中所强调的,不是某一件事情,而是某一种人∶「虚心的人温柔的人怜恤的人清心的人有福了」(太5:3-11)。 C.遵行上帝旨意的报偿∶耶稣不只
一次对门徒谈起他们要为自己积聚财宝在天上,甚至还谈说遵行他教训的人在今世及来生所得到的报偿(太5:12,46;6:20;可9:41;10:21;路6:23,35)。有时有人反对这种的教义,但是详细研究耶稣在这方面的伦理教训,就可以看出,他对报偿的性质及报偿之为引诱(或贿赂)提出了完全不同的方向。当他劝门徒说「积聚财宝在天上」(太6:20;路12:33),他的意思是爱好或以天上的事为乐。再者,耶稣论报偿的教训,完全不属于金钱方面的利益。 在葡萄园工人的比喻(太20:1-15)以及仆人不能求恩于主人的比喻中(路17:7-10),耶稣明显的说明人所得的报偿不在于人的要求,而是完全出于上帝的恩典。 〖耶稣的伦理教训〗 耶稣的伦理教训是具创始性的。当然这创始性不如说是革新性。耶稣从自己民族的传统中借用了不少的观念。但是,他取用了传统的伦理,却将之改变,使之成为新的教训∶ A.耶稣从年长者所积聚的许多传统资料中,选出了他认为是有生气的要素。他也将法利赛人所知道的摩西律例清理,删去了不相关的枝节问题,只留下其中重要的原则。 B.耶稣虽然采用当时流行的犹太箴言,有时其至连字眼也一样,但是他的
强调却有不同。他注重的是内心的动机,而不是外在的规定。他和当时的文士都谈到上帝的律法,但后者通常强调的是「律法」,而耶稣则重「上帝」。 C.耶稣不仅挑选出重要的原则,他更把握其中的终极意义。他汲取那爱邻人的旧命令——意是爱以色列的同胞(利9:18),却将之扩大为亳无保留地爱护并关心所有的人。 D.耶稣的教训具有创始性。主要不在于他到底带来了多少新的资料,而是在于他如何使这些教训与新的宗教观念并宗教经验发生关联。所有的伦理教训的目的都不是要获得知识,而是在导致行动。在耶稣的传道工作中,重要的一点也就是他有能力激发别人遵行他的教训。 在耶稣的那个时代,人民几乎都处在一个浓厚的宗教背景中。对真理的追求也是热切的。但是耶稣可以把一个「古老的真理」给于人那样绝对的相信和掌握。耶稣作教师的力量,另一个相当重要的要素就是他以身作则把自己的教训实践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