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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在格拉森赶鬼

主所行的神迹 by 法兰斯·迪信

(经文:马太福音八章28至34节;马可福音五章1至20节;路加福音八章26至39节)

透过四卷福音书记载耶稣所行的神迹,我们看见主耶稣基督如何处理各种情况,并证明他是掌管大自然(可五35-41;约二1-11)、胜过死亡(路七11-17)和疾病(可一40-45)的主。在本课查经,我们将要看见他是制伏魔鬼和污鬼的主。这个既可怕又奇妙的事件,记载在马可福音,我们将会在当中看见主的所言所行,以及别人对他的反应。

1.他看见了一个人。

马可在五章1至5节生动地描述了一个被「污鬼」附着的穷人(2节),生活非常可怜。他住在坟墓中间(3节),「没有人能捆住他」(3节)。他是一个具有暴力性格的人(4节),不受控制,构成公众的危险。他就是自己的敌人(5节)。路加福音八章27节告诉我们,他是赤身露体的。耶稣就是看见这个人──他可以为这样的一个人做甚麽呢?韦夫特(GeorgeWhitefield)经常指出:「耶稣会接纳被魔鬼隔绝的人」。肯宁顿夫人(LadyHuntingdon)反对他这句话,直至一个在他带领下信主的人告诉她,他从前是如何堕落,她才相信。感谢神!没有任何情况可以难倒他!没有罪是救主不能拯救的──翻阅马太福音十九26;路加福音十八27,十九10;罗马书五20;希伯来书七25;犹大书24至25节。

2.他被污鬼认出了身分。

我们在第6至7节看到这点。那人远远看见耶稣,就跑过去拜他,承认他是「至高神的儿子耶稣」,和惟独他才有能力「叫他受苦」。当然,是附在那人身上的邪灵在说话,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今天的人虽否定主的神性,但魔鬼却认识他是神──翻阅马可福音一章23至25节和路加福音四章33至35节,并比较雅各书二章19节。我们透过福音书的记载,当然认识到他拥有神的属性吧?还有谁可以赶逐魔鬼,释放饱受折磨的人?他确实就是神的儿子!

3.他发出了命令。

我们在第8节看到这点,留意我们的主拥有不形於色的威严。我们看见的那个人,显然被污鬼所附。在主的时代,这种事例很多;今天的宣教士亦告诉我们,在异教的国家,人被鬼附的情况仍很普遍。在所谓文明的国家,情况也许同样普遍,因魔鬼是非常攻於心计的,他会按照个别的客观情况和个人因素,来改变他的策略──翻阅哥林多後书十一章14节;彼得前书五章8节。圣经自始至终都承认邪灵会附在人的身上──参撒母耳记上十六章14节,列王记下二十二章21至23节。有时,是人邀请邪灵附体,圣经称他们是「交鬼」的──翻阅利未记十九章31节,二十章6至27节。这里警告我们要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灵界活动,因为这涉及交鬼和甚至是被鬼附──圣经中的污鬼,就是冒充死人的不洁的灵──翻阅列王纪下二十一章6节,二十三章24节;以赛亚书八章19至20节!

4.他显出了权柄。

我们在第9至14节──特别是13节──看到这点,「耶稣准了他们」。他拥有最终的决定权,因为他是克胜魔鬼的主。当我们读到这节经文的时候,我们会想到:「主岂有难成的事?」(创十八章14节)。你有甚麽问题?甚麽困难?甚麽隐而未现的罪?你是否相信主定然有权柄和能力去帮助及拯救你?──翻阅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8节,并比较路加福音一章37节。我们很容易产生疑惑和出现不信的恶心(来三12),但请翻阅马太福音十九章26节!

5.他带来了改变。

我们在第14和15节看到这点。这当然是个神迹──在这件事例中,我们看见这人在「之前」与「之後」的改变。

之前之後

被污鬼所附被基督所释放

(1)「被鬼附」(路八27)(1)「鬼…离开」(路八35)

(2)「住在坟茔里」(可五3)(2)「坐在耶稣脚前」(路八35)

(3)「用脚镣捆锁他」(可五4)(3)「坐着」(可五15)

(4)「没有人能制伏他」(可五5)(4)「心里明白过来」(路八35)

(5)「喊叫」(可五5)(5)「恳求耶稣」(可五18)

(6)「用石头砍自己」(可五5)(6)「你回家去」(可五19)

(7)「不穿衣服」(路八27)(7)「穿着衣服」(路八35)

比对而言,每个罪人在信主之後,都会经历这一切转变,因为主耶稣基督的大能,可以使他们得救,并彻底地改变过来──翻阅哥林多後书五章17节。你有否这个经历?

6.他暴露了人的愚妄。

我们在这事件中看到人心的败坏和愚妄。慈爱救主的出现,完全是为了施福给人,可是,当地的人却如何反应?──16至17节告诉了我们。他们只想他快些离开──比较马太福音二十七章22节。有人说过,他们重视猪的价值多过重视主。的确,人们总是思想自己的罪、享乐、野心,以及许多其他事物,胜过思想耶稣──但请翻阅马可福音八章36至37节。耶稣在约翰福音五章40节所说的话,是其中一句最可悲的话。你是这样的吗?如果是的话,你真是何等愚妄!

7.他赢得了名声。

我们在第18至19节看到这点。那人想跟从主,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不过,主的旨意是要他回家,向他的亲人展示他在他身上所施予的恩典。请再读第19节。我们有遵行这命令吗?主若为我们成就了大事,他的爱岂不促使我们为他而活,并将他的名声广传远方吗?──翻阅哥林多後书五章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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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马太福音八章28至34节;马可福音五章1至20节;路加福音八章26至39节) 透过四卷福音书记载耶稣所行的神迹,我们看见主耶稣基督如何处理各种情况,并证明他是掌管大自然(可五35-41;约二1-11)、胜过死亡(路七11-17)和疾病(可一40-45)的主。在本课查经,我们将要看见他是制伏魔鬼和污鬼的主。这个既可怕又奇妙的事件,记载在马可福音,我们将会在当中看见主的所言所行,以及别人对他的反应。 1.他看见了一个人。 马可在五章1至5节生动地描述了一个被「污鬼」附着的穷人(2节),生活非常可怜。他住在坟墓中间(3节),「没有人能捆住他」(3节)。他是一个具有暴力性格的人(4节),不受控制,构成公众的危险。他就是自己的敌人(5节)。路加福音八章27节告诉我们,他是赤身露体的。耶稣就是看见这个人──他可以为这样的一个人做甚麽呢?韦夫特(GeorgeWhitefield)经常指出:「耶稣会接纳被魔鬼隔绝的人」。肯宁顿夫人(LadyHuntingdon)反对他这句话,直至一个在他带领下信主的人告诉她,他从前是如何堕落,她才相信。感谢神!没有任何情况可以难倒他!没有罪是
救主不能拯救的──翻阅马太福音十九26;路加福音十八27,十九10;罗马书五20;希伯来书七25;犹大书24至25节。 2.他被污鬼认出了身分。 我们在第6至7节看到这点。那人远远看见耶稣,就跑过去拜他,承认他是「至高神的儿子耶稣」,和惟独他才有能力「叫他受苦」。当然,是附在那人身上的邪灵在说话,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今天的人虽否定主的神性,但魔鬼却认识他是神──翻阅马可福音一章23至25节和路加福音四章33至35节,并比较雅各书二章19节。我们透过福音书的记载,当然认识到他拥有神的属性吧?还有谁可以赶逐魔鬼,释放饱受折磨的人?他确实就是神的儿子! 3.他发出了命令。 我们在第8节看到这点,留意我们的主拥有不形於色的威严。我们看见的那个人,显然被污鬼所附。在主的时代,这种事例很多;今天的宣教士亦告诉我们,在异教的国家,人被鬼附的情况仍很普遍。在所谓文明的国家,情况也许同样普遍,因魔鬼是非常攻於心计的,他会按照个别的客观情况和个人因素,来改变他的策略──翻阅哥林多後书十一章14节;彼得前书五章8节。圣经自始至终都承认邪灵会附在人的身上──参撒母耳记上十六章14节,
列王记下二十二章21至23节。有时,是人邀请邪灵附体,圣经称他们是「交鬼」的──翻阅利未记十九章31节,二十章6至27节。这里警告我们要拒绝参与任何形式的灵界活动,因为这涉及交鬼和甚至是被鬼附──圣经中的污鬼,就是冒充死人的不洁的灵──翻阅列王纪下二十一章6节,二十三章24节;以赛亚书八章19至20节! 4.他显出了权柄。 我们在第9至14节──特别是13节──看到这点,「耶稣准了他们」。他拥有最终的决定权,因为他是克胜魔鬼的主。当我们读到这节经文的时候,我们会想到:「主岂有难成的事?」(创十八章14节)。你有甚麽问题?甚麽困难?甚麽隐而未现的罪?你是否相信主定然有权柄和能力去帮助及拯救你?──翻阅马太福音二十八章18节,并比较路加福音一章37节。我们很容易产生疑惑和出现不信的恶心(来三12),但请翻阅马太福音十九章26节! 5.他带来了改变。 我们在第14和15节看到这点。这当然是个神迹──在这件事例中,我们看见这人在「之前」与「之後」的改变。 之前之後 被污鬼所附被基督所释放 (1)「被鬼附」(路八27)(1)「鬼…离开」(路八35)
(2)「住在坟茔里」(可五3)(2)「坐在耶稣脚前」(路八35) (3)「用脚镣捆锁他」(可五4)(3)「坐着」(可五15) (4)「没有人能制伏他」(可五5)(4)「心里明白过来」(路八35) (5)「喊叫」(可五5)(5)「恳求耶稣」(可五18) (6)「用石头砍自己」(可五5)(6)「你回家去」(可五19) (7)「不穿衣服」(路八27)(7)「穿着衣服」(路八35) 比对而言,每个罪人在信主之後,都会经历这一切转变,因为主耶稣基督的大能,可以使他们得救,并彻底地改变过来──翻阅哥林多後书五章17节。你有否这个经历? 6.他暴露了人的愚妄。 我们在这事件中看到人心的败坏和愚妄。慈爱救主的出现,完全是为了施福给人,可是,当地的人却如何反应?──16至17节告诉了我们。他们只想他快些离开──比较马太福音二十七章22节。有人说过,他们重视猪的价值多过重视主。的确,人们总是思想自己的罪、享乐、野心,以及许多其他事物,胜过思想耶稣──但请翻阅马可福音八章36至37节。耶稣在约翰福音五章40节所说的话,是其中一句最可悲的话。你是这样的吗?如果
是的话,你真是何等愚妄! 7.他赢得了名声。 我们在第18至19节看到这点。那人想跟从主,是一件很自然的事,不过,主的旨意是要他回家,向他的亲人展示他在他身上所施予的恩典。请再读第19节。我们有遵行这命令吗?主若为我们成就了大事,他的爱岂不促使我们为他而活,并将他的名声广传远方吗?──翻阅哥林多後书五章14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