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四福音总论
一.引言
福音在新约被称为(1)神的福音(可1:14);(2)神恩惠的福音(徒20:24);(3)可称颂之神的福音(提前1:10);(4)永远的福音(启14:6);(5)他儿子的福音(罗1:9);(6)得救的福音(弗1:13);(7)天国的福音(太4:23);(8)基督荣耀的福音(腓1:27);(9)平安的福音(弗6:15)等,因为福音的源头是真神,福音的本身是耶稣(注1)。
初期教父罗马的革利免(ClementofRome,c.95A.D.)曾致信给哥林多教会,首先引用前三福音书。其后使徒约翰之门徒帕皮亚(Papias,120A.D.)引证福音书之流传。
首称新约头四本书为福音书的,算是教父游斯丁(Justin,c.150A.D.)。穆拉多利残典(c.160),亚历山大之革利免(ClementofAlexandria,c.190),非洲教父特土良(Tertullian,c.200)皆引证福音书之真实。后教父爱任纽(Irenaeus,c.180)更强调四福音象四活物那样的完全(注2)。
四福音主要内容是主耶稣的生平传记,但单以传记的体裁看福音书,未免误会了作者写书之宗旨(注3),因这传记的材料是选择性的,为的是指出福音书内之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