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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约翰福音

新约概论 by 马有藻

4.约翰福音

作者:约翰。从(1)书之文学格调;(2)事迹之描述与地区语词;(3)两希之思想背景;(4)十二使徒团体及21;20,24等均可证实使徒约翰为本书之作者。此后从着终至170A.D.时,以使徒约翰为者之外证丰富,其中以波利甲,爱任纽,特土良,亚历山大的革利免,穆拉多利残典,反马吉安经典序言等不赘为著。

日期:85-90A.D.(从历史背景与考古学之发现(罗拔碎文RobertFragments,1935年出土;爱格顿蒲卷,EgertonPapyrus,1935年出版)等均可监定为此时之作品)。

地点:以弗所(教父遗传均一致以为此处为著作地点)。

对象:外邦居住之犹太人(注29)(从(1)犹太节期之释明;(2)外邦地方性词句之使用;(3)主题之发挥均指出本书之对象为圣殿焚毁后多年之事迹,又因散居以弗所之犹太人在多方面与外邦人相似,故可决定本书的对象为犹太人。虽本书主要对象为犹太人,唯信息切合历世之信徒)。

目的:证述耶稣基督是旧约预言之弥赛亚,是神的儿子(参20:31),是全地的救主(4:42)。

主题:耶稣是神的儿子。

特征:

(1)文学体裁方面简浅易明。

(2)神学思想深奥,着重耶稣的神性。

(3)以八个神迹(七个在复活前,一个在复活后)为全书骨架(注30)。

(4)纪录最多节期(三次逾越节,一次住棚节,一次烛光节,一次不明节日),这些都是决定耶稣事奉年日长短之要诀。*

(5)着重耶稣在犹大的宣道(其他福音书则着重加利利宣道)。

(6)指出耶稣的个人布道比群众布道(符类福音)为多。

(7)全书缺少耶稣比喻,却充满论谈(注31)。

(8)有关圣灵之讨论在本书内比其他的更多。

(9)内容是释明性(interpretative),非象别的福音书多历史性(historical)。

(10)记有著名之七句我是(6:35;8:12;9:5;10:7,11,14;11:25;14:6;15:1)。

(11)全书之钥字为相信、永生、生命、爱等。

历史背景:

约翰(意:神的恩典)与十二使徒之一的雅各同是西庇太的儿子,家居加利利之伯赛大,早年曾跟随施洗约翰为门徒(1:34-40),后转跟主耶稣到底,为主所特爱之门徒(12:23;19:26;20:2;21:7,20),他为人性情激烈(可3:17),但又柔顺(13:23),主复活后,他在耶路撒冷与彼得同作美好之见证(徒3:10;8:12)(注32)。

在使徒时代,约翰与彼得为主打美好的仗。在44A.D.时,希律安提帕一世把他的哥哥雅各害死,耶路撒冷教会大受逼迫,所有使徒也慢慢迁到各地实施教会的大使命。约翰最后一次在使徒行传出现乃是在耶路撒冷举行的首次教会大会(徒15:2)。

70A.D.时,耶路撒冷焚毁后,门徒星散各地,多人搬到以弗所居住,以弗所顿成当时的教会中心,教会史有云:到访以弗所即到访全世界。当约翰迁居以弗所后,该地长老必定请他把主耶稣的事迹存录下来(参2:22;7:39;21:19等处,指出作者缅怀过去的话)(注33),在那里约翰担负牧养该区众教会。

那里的教会受希腊哲学的影响颇深,特别是诺斯底主义里,否认基督神性的基督论,这是该主义中之一支派称幻影说(docetism)。所以约翰特意书写一本基督论的课本,不但给当时之教会,他为着后世之信徒,指出耶稣基督不是虚渺之人物,而是旧约所预言之弥赛亚,神的儿子,藉着神迹奇事证实他神性的身分,并论信靠他的便可得着永生(犹太人观念中之天国)(注34)。

大纲:

A.独立大纲:

一、神子的背景(1上)

A.他的永恒=1:1-5

B.他的出现=1:6-18

C.他的先锋=1:19-34

二、神子的工作(1下-11)

A.神子的门徒=1:35-51

B.神子的宣道=2-11

1.在加利利=2:1-12

2.在犹太=2:13-3:36

3.在加利利=4

4.在犹太=5

5.在加利利=6

6.在犹太=7-11

三、神子的受苦(12-19)

A.逾越节前=12

B.逾越节晚=13-19

四、神子的复活(20-21)

A.复活日=20上

B.复活后=20下-21

B.仿马太福音

一、神子的背景(1上)

A.他的永恒=1:1-5

B.他的出现=1:6-18

C.他的先锋=1:19-34

二、神子的工作(1下-5)

A.神子的门徒=1:35-51

B.神子的宣道=2-5

1.在加利利=2:1-12

2.在犹太=2:13-3:36

3.在加利利=4

4.在犹太=5

三、神子的被弃(6-11)

A.在加利利=6

B.在犹太=7-11

四、神子的受苦(12-19)

A.逾越节前=12

B.逾越节晚=13-19

五、神子的复活(20-21)

A.复活日=20上

B.复活后=20下-21

摘要:

本书为一释明基督为神之论文(故比其他福音书之著成为晚)(注35),而出发点则建立在历史事实上,这不是如诺斯底派根据幻想,否定历史之基督论,却是以无可推诿的史实(神迹)引证耶稣基督之神性。

本书虽有独立的格式,但也可仿照马太福音的格式,追溯主耶稣面世至被弃的过程,而且毫不牵强。前者可作独立研究,后者则符合符类福音之格式,故在合观下比较易明及易记,本概论以后者为依归(注36)。

一.神子之背景(1:1-34)

本书之主题是引证耶稣为神的儿子,旧约预言之弥赛亚。神子乃弥赛亚的第一名号(注37)(参但3:25;及诗2:7,12;赛7:14;9:6;何11:1等),此名号在新约里有极多之印证(太3:17;4:3;14:33;约1:34,49;3:16;罗1:4;来7:3等等不赘)。作者之目的乃是在神子的生平中挑选一些事迹(其中载有八个神迹)(注38),引证耶稣为神子为基督。

A.他的永恒(1:1-5)

神的儿子本是道(希腊哲学认为道是最崇高的理论,但约翰却证明道就是耶稣),他的永恒在简短数节内可见。他是:(1)从太初已有(即在时间之前已存在)(v.1a);(2)与神同位(v.1b);(3)与神同格(v.1c);(4)万物之创造者(v.3);(5)永生的源头,永生的化身(v.4a);(6)世人真光(v.4b;参1:9)。

B.他的出现(1:6-18)

神子虽然从永远已存在,但是他却在历史上出现,道成肉身,住在人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v.14a),满有神的荣光(v.14c)。他在历史上之出现不是没有人证(v.14b),乃是为表明天父之恩典和真理(vv.17-18)。

C.他的先锋(1:19-34)

神子道成肉身后,他的工作有先锋为他推介,预备人心,接受他为神的儿子。在本书内,先锋为神子的见证与符类福音有别,称他为神的羔羊(v.29)。作者加上自己的见证(这习惯在本书内出现多次,例3:16-21),称他是神的儿子(v.34)。

二.神子的工作(1:35-5:47)

A.神子的门徒(1:35-51)

神子藉着洗礼表示他与约翰的信息及世人联合在一起后,立即便展开他的宣道工作(次日,v.35)。他呼召初期的门徒,作者藉着这些初期门徒之见证辅证主耶稣之身分为:(1)神的羔羊(v.36);(2)拉比(v.38);(3)弥赛亚(v.41);(4)那一位(弥赛亚的通名)(v.45);(5)神的儿子(v.49a);(6)以色列的王(v.49b)。

B.神子的宣道(2:1-5:47)

作者在记神子的宣道工作时,他的格式似乎先引述神子在加利利的工作,在犹太的工作,然后交替的指出神子的宣道事迹(此交替式之格式直至书之结束):(1)在加利利=2上;(2)在犹太1=2-3下;(3)在加利利=4;(4)在犹太=5;(5)在加利利==6;(6)在犹太=7-20;(7)在加利利=21。他的资料全是选择性的,特别他以神子的神迹来证明耶稣是神子,所以最适当的开始便是神子第一个神迹而作起点,结语乃是论神子在世上最后一个神迹。

1.在加利利的事迹(2:1-12)

a.在拿撒勒(2:1-11)--在拿撒勒神子彰显他的权能,以水变酒,暗喻神子可使生命丰足(酒在犹太人观念中之代表意义)(非俗指除旧更新之意)。

b.在迦百农(2:12)--迦百农为神子之宣道大本营,不过作者的重点乃在神子之犹太宣道,故他故意不多记述。

2.在犹太(2:13-3:36)

作者记神子之工作多半在犹太,故此段比上段较长,其中有数件重要事迹,分二地区说明:

a.在耶路撒冷(2:13-3:31)--(1)洁净圣殿(2:13-22)--显出神子和神的关系(父子,v.16)与他的权能,并首次以殿喻己身。(2)广施神迹(2:23-25)--藉着神迹(在犹太之神迹与4:34无冲突)使人信靠他。首次在本书出现信钥字。(3)与人谈道(3:1-21)--与尼哥底母论见神的国(vv.3-5)之途径乃是重生(v.7),即从圣灵生(v.6),此为相信(vv.12,15)。灵生是自然的,不能靠感官触及的,然而可知道其存在(v.8)。水礼(v.5)为因相信而得灵生之表示。作者边记此事时边受感动,故他把自己之感动附加在此段谈话之末(3:16-21),以显出信与不信之后果及不信之因由。

b.在哀嫩(3:22-36)--作者记述此段之目的,显出先锋是预备神子出现的人物(他之下监(v.24)不但在耶稣生平中为一重要的动态,他是在神计划中一钥旨)。他对神子有极正确的态度:他必兴旺,我必衰微(v.29);以新郎之声音为喜乐,以此喜乐为满足(v.30)。作者一贯的习惯在此把自己的感动(注意他

字,v.32)附记下来(3:31-36),辅佐论神子之身分与权柄(注意:从天上来,万有之主,神所差来,神赐圣灵给他无限量,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信与不信之结局等语)。

3.在加利利(4:1-54)

在犹太,反对耶稣为神子已开始成形(v.1),故此神子防患于先,便离开那里到加利利去暂避风头(v.3)。作者选记二件事迹表明神子之工作,一是在途中发生,一是在到达后:

a.在撒玛利亚(4:1-42)--从神子与撒玛利亚妇人谈话的故事内,作者指出神子的宇宙性,他不单是以色列的王(1:49),也是全地救主(v.42)。他的恩典不是单给犹太人,也给外邦人(vv.12-13),他所受之敬拜不是限于某一地域,而是与诚实的心灵同在(vv.20-24;参赛57:15)。神子的全地性正要切合作者之主旨。

b.在迦拿(4:43-54)--作者选载神子在加利利所行的第二个神迹,指出神迹是神子的证件,而信心是得见神迹的必需品。另一方面,本段故事接续上文,这是第二件神迹,证明神子宇宙性,即救恩临到外邦人身上。

4.在犹太(5:1-47)

在外邦人身上神子得到信靠,在本国人身上神子却遭计害。本段记述神子回到国都过节时遭受逼迫(v.16)的情形。作者只记一件事件,原意是要指出神子遭受弃绝。

a.医治病人(5:1-18)--这是本书内第三件神迹,指出神子是安息日的主(符类福音之名词,例太12:8)。在符类福音内,主耶稣在安息日掐麦及治病(称为安息日事件),是人子被弃绝之记号,因而引起不得赦免之罪的宣告(参太12:32)。在约

翰福音内,虽未有同类的安息日事件,但却有其独立的安息日事件(vv.10,16),故仿配符类福音之结构,神子广大的宣道工作到此为一合理之段落。

此段记神子在安日医治三十八年之病者,整段故事没有信的表现,故明显地作者有别的目的,正是要显出神子有超越安息日的权柄。

b.辩护自己(5:19-47)--从上段里,犹太人要杀害神子的原因有二:(1)在安息日治病(5:18a);(2)自称与神平等(5:18b)。神子于是引证他超越寻常的身分,分三点证明:(1)神子的工作(5:19-23)--这段指出子所作的全是父所赐的权柄。如属世的家庭一般,子听从父命,子从父领受权柄,耶稣以神子身分,从父领受托付(v.20)及权能才能作成这些神迹(v.19b);(2)神子的恩惠(5:24-29)--神子有父的托付与权柄作他要作的工,唯接受他为神子的(行善的,v.29a),便接受无穷恩惠,就有永生,不至定罪,出死入生(v.24);但拒绝他的(行恶的,v.29b),便要接受定罪的审判,因神也把审判的权柄交给神子了(v.27);(3)神子的证明(5:30-47)--在此段中神子引述五大证明佐证他确是神子:(a)自己的见证,vv.30-31);(b)天父的见证(v.32,另有一位指神)(注39);(c)施洗约翰的见证(vv.33-35);(d)工作的见证(v.36);(e)圣经的见证(vv.37-47),其实这正是父在圣经内无言为子的见证(v.37)。

三.神子的被弃(6-11章)

安息日事件是神子遭拒的先兆,故他急速离开,回到加利利(参7:11),在加利利他遭百姓弃绝,门徒弃绝;在犹太也遭弃绝。

A.在加利利(6:1-71)

1.在加利利某山地(6:1-14)

此段记本书之第四个神迹,神子以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这神迹之目的是指出神子能解决人的生活问题,难怪他们要强迫他作王(v.15)。

2.在加利利海上(5:16-21)

在水面上行走的故事为第五个神迹,显出神子的权能超越自然界方面。

3.在伯赛大海边(6:22-40)

教训神的粮(v.33)是天上的真粮(v.32),是生命的粮(v.35),即是神子耶稣基督。

4.在迦百农会堂里(6:41-59)

犹太人议论神子僭妄自称为神之粮,吃他的必得永生的话(v.51)。神子解释吃即把他吃去,完全的接受,住在他里面,与他有交通,有关系(v.56)。

5.在迦百农会堂外(6:60-71)

因上文的话门徒多有离开神子而去的,连十二门徒之一也被预言要离他而去。

B.在犹太(7-11章)

在加利利,反对神子的动态还不算明显或强劲,这也是神子多留在加利利之因(7:1)。作者很少记述神子在加利利之事迹,因他的重心是神子在犹太宣道的情形。在犹太,当时住棚节到了,遵守神律法的神子便上耶路撒冷应节去,在那里便引起犹太人决定性(7:9)及最后性的弃绝他(12:10,19)。

1.在耶路撒冷(7:1-10:39)

a.第一次在殿中与犹太人辩论(7:1-52)--整段的辩论可分二部分,其背景为住棚节期(7:1-13):(1)节期之始(7:14-36)--在这段辩论中,神子再跟犹太人辩论安息日之目的(vv.22-23),而他们却认为他是被鬼附的(v.20,参8:48;10:20)。在四福音内,诬告耶稣被鬼附是耶稣生平中极要紧的一件事迹。在符类福音内,主耶稣认定这诬告为决定性之弃绝他,故称之为亵渎圣灵之罪或不得赦免之罪(参太12:24-32)。在约翰福音内,虽未有如符类福音那样诬告主耶稣被鬼附,而遭宣告亵渎圣灵之罪行,然而约翰福音亦有其独特的被鬼附之诬告(v.20),故弃绝神子的动态渐进入高潮了。这点从百姓的弃绝(v.30)到首领之捉拿(v.32)的动态中清楚易见。(2)节期之末(7;37-52)--在节期最后的一天,神子高声引旧约预言(参耶2:13;17:13)用在自己身上(v.38),这是有计画与目的的行动,因他有权能如此行,但后果却引起人的不满与更深的拒绝(vv.44-52)。

b.第二次在殿中与犹太人辩论(8:1-11)--犹太人以一个行淫被拿的妇人试探神子对神律法的态度(v.5),这是为着有正式的证据控神子于罪(v.6a),但神子以极巧妙的方法显出他的怜悯、赦罪与智慧。

c.第三次在殿中与犹太人辩论(8;12-59)--按严格之释经学,此段应是续前段(7:37-52)之事迹(故8:1-11为一段),是住棚节最后一天的情形(注40)。当众人在殿中高举烛光厌祝时,神子站起来高叫: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时(v.12),那气魄是何等的激昂,何等的雄壮!难怪国家首领反对他(v.13)。在这冗长之论谈中,神子宣告有关自己(Self-disclosure)的数项要点:(1)从上头来(v.23a);(2)不属这世界(v.23b);(3)得神直接的启示(v.26);(4)神的儿子(v.36);(5)本于神(v.42);(6)无罪行(v.46);(7)自有永在(v.58)。这些宣称大大的激怒他们,他们弃绝神子便不在话下了,还想要立即用石头把他打死(v.59)。

d.第四次与犹太人辩论(9:1-41)--这次辩论之背景乃是神子在安息日医治一个生来眼瞎的人(9:1-12),这次是本书中第六个神迹,也是约翰福音安息日神迹的另一件。以色列首领却不承认此神迹,把他赶逐,(v.34)(9:13-34),也计划赶逐任何承认神子为基督的人(v.22)。除却弥赛亚外,从创世以来未有人能行开眼的神迹(vv、32-33)。作者续记后来在与犹太人之辩论中(9:35-41),他们再次显出拒弃神子的态度(v.40)。

另一方面作者也藉着这故事指出神子的各项身分:(1)世上的光(v.5);(2)历史的人物(v.11);(3)先知(v.17);(4)从神来的(v.33);(5)神的儿子(v.35);(6)审判之主(v.39)。

e.第五次与犹太人辩论(10:1-21)--不知在什么场合或时间里,神子又与国家首领冲突起来(这不过是作者题材性的把神子与犹太人之冲突放在一起而已)。这次冲突的起因是神子用好牧人之比喻(原文是箴言或格言)喻他们是贼、强盗(vv.1,8)、雇工(v.12);他们的工作是从别处爬进去(神的国)的(v.1),是偷窃,毁坏(v.10),撇下羊逃走(v.12),不顾念羊的(v.13);也喻自己是羊的牧人(v.2),羊的门(v.7),好人(vv.11,14);工作是按名叫自己的羊(v.3),在羊前头(v.4),带至草地(v.9),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v.10),为羊舍命(vv.11,15)(读者可作图表比较)。

神子如此之勇敢,用比喻把他们的情况赤露敞开来,必定招惹他们的憎厌,认为他是被鬼附的,所以才说这些狂傲的话(v.20),但却有人接待他(v.21,可能仍是半信半疑)。

f.第六次与犹太人辩论(10:22-39)--在第六次与犹太人之辩论中(这是著名与父合一之讲道),作者指出神子是:(1)基督(vv.24-25);(2)赐永生者(v.28);(3)与神合一(vv.30,8);(4)神的儿子(v.36)。这些话犹太人认为是僭妄(v.33),故要拿起石头打他(v.31),又要捉拿他(v.39),这一切都显明他们不要神子为弥赛亚。

2.在伯大尼(10:40-11:53)

a.受国家百姓信服(10:40-42)--10:40应是11章之起头,地点是伯大尼(11:1),亦称为约但河外(10:40)。神子在一片喧囔杀害他的声音中却得多人信服(v.42)。作者指出神子受人信服之因乃是因为他的神迹(v.41),因神迹在约翰福音内有其特别之意义:神子的记号。

b.受国家首领计害(11:1-53)--另一方面,神子在伯大尼却遭国家首领商议杀害(v.53),其因是神子使拉撒路复活之神迹(第七个)使多人归主(v.45),当时大祭司该亚法献议把神子处死,免得通国灭亡(v.50),况且神子的死是合旧约的预言(数处综合齐看,例结37:15-28;赛53:5等不赘);由此可见当时的国家领袖用圣经支持把神子处死是为合法的,合理的,合预言的!

3.在以法莲(11:54-57)

神子到耶路撒冷西北之以法莲城稍避犹太人之毒计(v.57),另一面在赴十架前多与门徒接近,坚固他们(v.54)。犹太人弃绝他已成铁实,他们只等候神子再次出现而下手杀害。

四.神子的受苦(12-19章)

神子骑驴进京是耶稣生平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迹,此次为神子最后一次献给以色列,为他们的王(12:12-19)。这件事迹引进神子受难的星期,称为受难周。在符类福音内,主耶稣进京后每天之事迹均有记录,约翰福音则只记受难前一晚的情形,但作者却多记一件符类福音无提及之事迹,即是逾越节前六天神子在伯大尼受马利亚用香膏膏他,旨在描写一幅对比之图画:在受难前得享片刻温暖之接受。

A.逾越节前(12:1-50)

1.在伯大尼;受人膏抹(12:1-11)

在伯大尼三姊弟之家内,神子享受马利亚用极贵之香膏膏抹,这牺牲给在场的人产生二个心情:(1)神子:这牺牲预指一个更大的牺牲(v.7);(2)犹大:这牺牲是一种浪费。

耶稣在伯大尼之出现也吸引二种不同的人:(1)要杀神子(及拉撒路)的犹太人(v.10);(2)要见活死人拉撒路(因而受感信主的有好些人)(v.11)。

2.在耶路撒冷:献己为王(12:12-19)

神子骑驴进京一事在四福音内均有记载,但在约翰福音内则最为简单,因进京的故事是显明神子为以色列的王(v.13),而本书的主题则是耶稣为神。虽然此段是神子最后献上自己为以色列王,但国家领袖也不接待他(v.19)。

3.在耶路撒冷:受人寻找(12:20-50)

此段之中心乃是神子吸引万人之讲道,故事背景为一些希利尼人到耶路撒冷来寻找他(12:20-22),他以此为他要得荣耀(死与复活)的记号(v.23)(因希利尼人(希腊)代表的外邦人来寻找他(注41),而本国人竟然弃绝他),于是他立刻宣告其著名吸引万人之论谈(12:23-36),这吸引万人之动力从他的死而来(v.24),但结果也没有人信从他(13:37-44),故神便使他们的心刚硬起来,因他们已落在必受责打的光景中(v.40;参太13:15)。他本来不是要施审判,而是要拯救(v.47),但审判是弃绝的结果(v.48)。

B.逾越节(13-19章)

作者从星期日(骑驴进京)跳到逾越节晚之事迹,该晚异常热闹:

1.为门徒洗脚:彼此服事(13:1-20)

为门徒设立彼此服事的榜样(v.14),如同神子服事他们一般(v.16)。

2.赐新命令:彼此相爱(13:21-38)

在最后晚餐时,神子待犹大离席后便开始其伟大的楼房论谈(UpperRoomDiscourse)(13:31-14:31或13:31-17:6)。首先他吩咐他们彼此相爱,因犹大没法与他们彼此相爱。这是一条新的命令,乃是以神的爱爱人(是这方面新,因他们在律法内已有要相爱的命令)。

3.安慰门徒(14:1-31)

神子似乎模到他的门徒因他要离开而有的忧愁与伤感,于是便在四方面安慰他们:(1)他必要再回(vv.1-4);(2)与父合一(vv.5-14);(3)应许圣灵(vv.15-26);(4)留下平安(vv.27-31)。

4.说明关系(15:1-27)

从14:31表示他们已离开了楼房,故15-17章之事迹是往客西马尼园途中所说之话(注42)。本章为著名之关系论,神子在三方面指出三种不同的关系:(1)信徒与主之关系如同葡萄树与枝子(vv.1-11);(2)信徒彼此的关系乃是彼此相爱如主所爱(vv.12-17);(3)信徒与世界的关系乃是属世而超世(vv.18-27)。

5.启示将来(16:1-33)

本章为全书著名之启示录,内容包括四方面的启示:(1)为主受苦(vv.1-6);(2)圣灵工作(vv.7-15)(在14章内预言圣灵的来临,今章启示圣灵的工作);(3)必要复活(vv.16-24);(4)明告使命(v.28)(vv.25-33)。

6.为信徒祈求(17:1-26)

16:32暗示神子在此章独自在一隅向天父祈求。此章为著名大祭司之祷告,回应以前曾向彼得所说之预言(路22:31-32)(注43),神子在三方面为三件事祷告:(1)为成全使命的自己,求天父使己同享荣耀(vv.1-5);(2)为目前的门徒,保守他们合而为一。如圣父子一样(v.6-19);(3)为将来的信徒,使他们合而为一,v.21a),信靠圣父子(v.21b),得享神爱(v.23)(vv.20-26)。

7.在山园被捉拿(18:1-11)

作者以大祭司的祈祷代替了符类福音的山园祷告(非相同祈祷),在山园里,神子被弃的后果初步实现。

8.通宵受审(18:12-9:16)

神子被拿后经过多次的审问:(1)在大祭司亚那面前(18:22-23);(2)在大祭司该亚法面前(18:24-27);(3)在彼拉多面前(18:28-19:16)。在三次的审问时,他们总找不到神子的罪(参18:23,38;19:4,6,12),然而无罪就被判为有罪,因他要担当众人的罪(参林后5:21;彼前2:22),他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1:29)。

9.被钉十字架(19:17-29)

神的羔羊被牵到宰杀之地,又象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过;耶和华却定意把他压伤,使他受痛苦,以他为赎罪祭(赛53:7,8,10)。在十架上,神子向父神说成了后,便将灵魂交付神了(v.30)。成了乃是回应17:4之宣告,神子在地上的工作完成了。

10.被放墓中(19:31-42)

在四福音中,只有约翰福音细述神子被放的坟墓是一财主的坟墓,作者写神子为神的羔羊,他一定详读以赛亚53章有关神羔羊的预言,当他看到圣经预言一点一画的应验,丝毫不差时,那惊奇、赞美的感觉骤然从他的心窝里扑出来!

五.神子的复活(20:1-21:25)

A.复活日(20:1-25)

1.早上(20:1-18)

神子复活就是他是神的儿子之明证,从这段史实中看出他的复活有下面数点确据:(1)坟石挪开(v.1)(不是给神子出来,而是给门徒进去看);(2)衣着齐放(vv.3-5);(3)作者(先进到坟墓)的见证(v.8);(4)神子自己(vv.11-18)。

2.晚上(20:19-25)

复活日晚上,门徒因惧怕自己会象神子般受捉拿杀害,那时又不见了他的身体,在惧怕的困境中,神子向他们显现,目的有四:(1)证明他的复活(v.20);(2)差遣他们传复活的信息(v.21);(3)给他们预尝将来沛降之圣灵(v.22);(4)给他们宣判的权柄(v.23)。

B.复活日后(20:26-21:25)

1.八日后(20:26-31)

复活日多马多疑,故没有亲睹复活主之风采,现今他蒙神子眷顾,再给机会,信心坚定,日后与各门徒为主打美好的仗,可见主体恤人的多疑软弱,没有把人丢弃不顾,而致徒受主恩。

2.某日(21:1-25)

这段事迹(第八个神迹)是全书的附跋,旨在指出门徒从复活的主那里领受大使命。这虽不是符类福音那样的教会大使命(例太28:18-20),然而在约翰福音的独立结构中,这也是一种大使命,是喂养羊群的使命。这使命是牧养教会的使命,而符类福音所说的使命是扩展教会的使命,是教会增长的使命。前者是教会

对内的使命,而两者则构成教会真实的大使命。

*****

约翰福音被称为属灵的福音(SpiritualGospel),又喻为基督的心。如马太福音是圣殿的以色列人院,马可福音为祭司院,路加福音为外邦人院,约翰福音是圣殿之至圣所无疑(注44)。因本书把主的心揭开,叫世人晓得他是神的儿子(20:31a),也叫人因相信神而得永生(20:31b)。圣经说:神子来是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10:10)。你有永远的生命吗?你有丰盛的生命吗?

书目注明:

(注1)牛述光著「新约全书释义」,晨星书屋1969年第三版第10页.

(ע2)W.G.Scroggie,AGuidetotheGospels,Pickering&Inglis,1965pp.142-143.

(ע3)E.F.Harrison,IntroductiontotheNewTestament,Eerdmans,1968(3rd),p.131;NewScofieldReferenceBible,Oxford,1967p.987.

(ע4)F.F.Harrison,pp.135-136.

(注5)读者有意详研此问题可参JamesMartin,TheReliabilityoftheGospels,Hodder&Stoughton,1959,pp23-71,85-96;F.F.Bruce,TheNewTestamentDocuments,AreTheyReliable?Eerdmans,1960(5th),pp.10-61.

(注6)如H.A.Guy,ACriticalIntroductiontotheGospels,Macmillan,1960,pp.28-29(或全书);WilliamBarclay,TheFirstThreeGospels,SCM,1966,pp.116-141(或全书);DonaldGuthrie,NewTestamentIntroduction,Tyndale,1966,pp.114-117;W.G.Scroggie,pp.83-93;B.F.Westcott,AnIntroductiontotheStudyoftheGospels,Macmillen,1881,pp.163-212;Harrison,pp.136-145等不赘.

(注7)W.R.Farmer,TheSynopticProblem,Macmillan,1964,pp.199-232(或全书);B.Crischton,ThePriorityofMatthew,unpublishedTh.M.Thesis,DallasTheologicalSeminary,1945;J.F.Walvoord,Matthew:TheKingdomCome,Moody,1974,p.11;R.C.H.Lenski,TheInterpretationofSt.Matthew-sGospel,Augusbury,1946,p.19(笔者支持马太福音为首本福音论).

(ע8)NewScofieldReferenceBible,pp.987-988.

(ע9)C.C.Ryrie,BiblicalTheologyoftheNewTestament,Moody,1966(3rd),pp.59-60.

(注10)参W.G.Scroggie,TheUnfoldingDramaofRedemption,II,Pickering&Inglis,1957,pp.89-102,122;又同作者著AGuidetotheGospels,Pickering&Inglis,1965,488-504;I.L.Jensen,TheLifeofChrist,Moody,1969,pp.24,51,58-59,72,80,82,86-87;马有藻著「基督生平概要」.

(ע11)E.F.Harrison,p.157.

(ע12)G.A.Hadjiantoniou,NewTestamentIntroduction,Moody,1957,p.57.

(注13)参W.G.Scroggie,AguidetotheGospels,pp.268-270逐节列述.

(ע14)W.S.McBirmie,TheSearchForTheTwelveApostles,Tyndale,1973,p.174.

(注15)参上文「四福音之形成」及拙著「马太福音注释」.

(注16)此主题之发挥可参拙著[马太福音注释].

(注17)S.L.Johnson,“TheGenesisofChrist”,BibliothecaSacra,112:319,Oct.,1965.

(注18)如G.C.Morgan,TheGospelAccordingtoMatthew,Revell,1931,p.41;W.Barclay,TheGospelofMatthew,I.Westminster,1958,p.87;W.Hendriksen,N.T.Commentary:Matthew,Baker,1973,pp.249,261;J.O.Sanders,RealDiscipleship:ADevotionalExpositionoftheSermonontheMount,Zondervan,1972,p.17

(注19)如J.F.Walvoord,Matthew:ThyKingdomCome,Moody,1974,pp.103-104;M.R.DeHaan,TheParablesofJesus,RBC,1961,p.23.

(注20)「百姓」非如俗解「教会」(如M.F.Unger,Unger-sBibleHandbook,Moody,1960,p.484;H.A.Kent,"Matthew",TheWycliffeBibleCommentary,Moody,1963,p.967;Jameison,Fausset,Brown,ACriticalCommentaryontheWholeBible,V,n.d.,p.104;W.H.G.Thomas,OutlineStudiesinMatthew,Eerdmans,1961,p.312);而是指在主再来时的以色列国(参太24:34,罗11:26)(如J.D.Pentecost,LifeofChrist,lecturenotes,DallasTheologicalSeminary,1967,pp.78-79;A.J.McClain,TheGreatnessoftheKingdom,Moody,1968,pp.309-310).

(ע21)RalphEarle,"JohnMark",Zondervan-sPictorialBibleDictionary,Zondervan,1963,p.510.

(注22)有关彼得从未到过罗马之说,参E.S.English"WasSt.PeterEverinRome?"BiblicothecaSacra,Oct.,1967,pp.314-320.

(注23)E.F.Harrison上引书第175页.

(ע24)WilliamBarclay,TheActsoftheApostles,Westminster,1955,pp.xiv-xv.

(注25)Ryrie上引书第51页.

(注26)详研此点可参拙著上引论文第219-235页.

(ע27)M.C.Tenney,"Luke",WycliffeBiblecommentary,p.1045.

(注28)A.Plummer,"St.Luke",InternationalCriticalCommentary,T.T.Clark,1969,p.561;但F.Godet,CommentaryonSt.Luke-sGospel,II,T.T.Clark,1957,p.358却指是复活40日后升天前之言.

(注29)E.F.Harrison,上引书第215页.

(注30)欲精研此题目可参M.C.Tenney,"TheSymphonicStructureofJohn",BibleothecaSacra,April,1063,pp.117ff.

(注31)有意详研此点的可参E.F.Harrison,"TheDiscoursesoftheFourthGospel",BibliothecaSacra,Jan.,1960,pp.23-31.

(注32)有关约翰身世的传说,读者可参McBirnie上引书第108-121页或任何较详的圣经字典.

(注33)C.C.Ryrie着上引书第308-310页.

(注34)马有藻著「约翰福音诠释」,宣道出版社1985年版第34页.

(ע35)E.F.Harrison,Introduction,p.205.

(注36)这纲要与W.G.Scroggie,GuidetotheGospels,pp.461-466有同感.

(ע37)J.F.Walvoord,JesusChristOurLord,Moody,1971,pp.38-42.

(注38)B.F.Westcott,AnIntroductiontotheStudyoftheGospels,Macmillan,1881,p.313极强调[七]个神迹指主的一,[八]个神迹指主的复活,如[七]是[完全之意],[八]是[新生命]之意.

(ע39)E.F.Harrison,"John",WycliffeBibleCommentary,p.1084.

(注40)参WilliamBarclay,TheGospelofJohn,IIWestmiinster,1960,p.11;D.O.Fuller,ed.;CounterfeitorGenuine,Mark16?John8?,GrandRapidsInternational,1975,p.138;但LeonMorris,"John",NewInternationalCommentary,Eerdmans,971,p.435却不以为然.

(注41)TheCompanionBible,Bagster,1969reprint,p.1550同感.

(注42)E.F.Harrison,"John",WycliffeBibleCommentary,p.1106却认为[起来,我们走吧]不是马上[起来,走吧].

(ע43)M.C.Tenney,John,TheGospelofBelief,Eerdmans,1968(8th),p.243.

(ע44)J.VernonMcGee,BriefingtheBible,ThroughtheBiblePublishers,n.d.,p.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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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约翰福音 作者:约翰。从(1)书之文学格调;(2)事迹之描述与地区语词;(3)两希之思想背景;(4)十二使徒团体及21;20,24等均可证实使徒约翰为本书之作者。此后从着终至170A.D.时,以使徒约翰为者之外证丰富,其中以波利甲,爱任纽,特土良,亚历山大的革利免,穆拉多利残典,反马吉安经典序言等不赘为著。 日期:85-90A.D.(从历史背景与考古学之发现(罗拔碎文RobertFragments,1935年出土;爱格顿蒲卷,EgertonPapyrus,1935年出版)等均可监定为此时之作品)。 地点:以弗所(教父遗传均一致以为此处为著作地点)。 对象:外邦居住之犹太人(注29)(从(1)犹太节期之释明;(2)外邦地方性词句之使用;(3)主题之发挥均指出本书之对象为圣殿焚毁后多年之事迹,又因散居以弗所之犹太人在多方面与外邦人相似,故可决定本书的对象为犹太人。虽本书主要对象为犹太人,唯信息切合历世之信徒)。 目的:证述耶稣基督是旧约预言之弥赛亚,是神的儿子(参20:31),是全地的救主(4:42)。 主题:耶稣是神的儿子。 特征: (
1)文学体裁方面简浅易明。 (2)神学思想深奥,着重耶稣的神性。 (3)以八个神迹(七个在复活前,一个在复活后)为全书骨架(注30)。 (4)纪录最多节期(三次逾越节,一次住棚节,一次烛光节,一次不明节日),这些都是决定耶稣事奉年日长短之要诀。* (5)着重耶稣在犹大的宣道(其他福音书则着重加利利宣道)。 (6)指出耶稣的个人布道比群众布道(符类福音)为多。 (7)全书缺少耶稣比喻,却充满论谈(注31)。 (8)有关圣灵之讨论在本书内比其他的更多。 (9)内容是释明性(interpretative),非象别的福音书多历史性(historical)。 (10)记有著名之七句我是(6:35;8:12;9:5;10:7,11,14;11:25;14:6;15:1)。 (11)全书之钥字为相信、永生、生命、爱等。 历史背景: 约翰(意:神的恩典)与十二使徒之一的雅各同是西庇太的儿子,家居加利利之伯赛大,早年曾跟随施洗约翰为门徒(1:34-40),后转跟主耶稣到底,为主所特爱之门徒(12:23;19:26;20:2;21:7
,20),他为人性情激烈(可3:17),但又柔顺(13:23),主复活后,他在耶路撒冷与彼得同作美好之见证(徒3:10;8:12)(注32)。 在使徒时代,约翰与彼得为主打美好的仗。在44A.D.时,希律安提帕一世把他的哥哥雅各害死,耶路撒冷教会大受逼迫,所有使徒也慢慢迁到各地实施教会的大使命。约翰最后一次在使徒行传出现乃是在耶路撒冷举行的首次教会大会(徒15:2)。 70A.D.时,耶路撒冷焚毁后,门徒星散各地,多人搬到以弗所居住,以弗所顿成当时的教会中心,教会史有云:到访以弗所即到访全世界。当约翰迁居以弗所后,该地长老必定请他把主耶稣的事迹存录下来(参2:22;7:39;21:19等处,指出作者缅怀过去的话)(注33),在那里约翰担负牧养该区众教会。 那里的教会受希腊哲学的影响颇深,特别是诺斯底主义里,否认基督神性的基督论,这是该主义中之一支派称幻影说(docetism)。所以约翰特意书写一本基督论的课本,不但给当时之教会,他为着后世之信徒,指出耶稣基督不是虚渺之人物,而是旧约所预言之弥赛亚,神的儿子,藉着神迹奇事证实他神性的身分,并论信靠他的便可得着永生(犹太人
观念中之天国)(注34)。 大纲: A.独立大纲: 一、神子的背景(1上) A.他的永恒=1:1-5 B.他的出现=1:6-18 C.他的先锋=1:19-34 二、神子的工作(1下-11) A.神子的门徒=1:35-51 B.神子的宣道=2-11 1.在加利利=2:1-12 2.在犹太=2:13-3:36 3.在加利利=4 4.在犹太=5 5.在加利利=6 6.在犹太=7-11 三、神子的受苦(12-19) A.逾越节前=12 B.逾越节晚=13-19 四、神子的复活(20-21) A.复活日=20上 B.复活后=20下-21 B.仿马太福音 一、神子的背景(1上) A.他的永恒=1:1-5 B.他的出现=1:6-18 C.他的先锋=1:19-34 二、神子的工作(1下-5) A.神子的门徒=1:35-51 B.神子的宣道=2-5 1.在加利利=2:1-12 2.在犹太=2:13-3:36 3.在
加利利=4 4.在犹太=5 三、神子的被弃(6-11) A.在加利利=6 B.在犹太=7-11 四、神子的受苦(12-19) A.逾越节前=12 B.逾越节晚=13-19 五、神子的复活(20-21) A.复活日=20上 B.复活后=20下-21 摘要: 本书为一释明基督为神之论文(故比其他福音书之著成为晚)(注35),而出发点则建立在历史事实上,这不是如诺斯底派根据幻想,否定历史之基督论,却是以无可推诿的史实(神迹)引证耶稣基督之神性。 本书虽有独立的格式,但也可仿照马太福音的格式,追溯主耶稣面世至被弃的过程,而且毫不牵强。前者可作独立研究,后者则符合符类福音之格式,故在合观下比较易明及易记,本概论以后者为依归(注36)。 一.神子之背景(1:1-34) 本书之主题是引证耶稣为神的儿子,旧约预言之弥赛亚。神子乃弥赛亚的第一名号(注37)(参但3:25;及诗2:7,12;赛7:14;9:6;何11:1等),此名号在新约里有极多之印证(太3:17;4:3;14:33;约1:34,49;3:16;罗1
:4;来7:3等等不赘)。作者之目的乃是在神子的生平中挑选一些事迹(其中载有八个神迹)(注38),引证耶稣为神子为基督。 A.他的永恒(1:1-5) 神的儿子本是道(希腊哲学认为道是最崇高的理论,但约翰却证明道就是耶稣),他的永恒在简短数节内可见。他是:(1)从太初已有(即在时间之前已存在)(v.1a);(2)与神同位(v.1b);(3)与神同格(v.1c);(4)万物之创造者(v.3);(5)永生的源头,永生的化身(v.4a);(6)世人真光(v.4b;参1:9)。 B.他的出现(1:6-18) 神子虽然从永远已存在,但是他却在历史上出现,道成肉身,住在人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v.14a),满有神的荣光(v.14c)。他在历史上之出现不是没有人证(v.14b),乃是为表明天父之恩典和真理(vv.17-18)。 C.他的先锋(1:19-34) 神子道成肉身后,他的工作有先锋为他推介,预备人心,接受他为神的儿子。在本书内,先锋为神子的见证与符类福音有别,称他为神的羔羊(v.29)。作者加上自己的见证(这习惯在本书内出现多次,例3:16-21),
称他是神的儿子(v.34)。 二.神子的工作(1:35-5:47) A.神子的门徒(1:35-51) 神子藉着洗礼表示他与约翰的信息及世人联合在一起后,立即便展开他的宣道工作(次日,v.35)。他呼召初期的门徒,作者藉着这些初期门徒之见证辅证主耶稣之身分为:(1)神的羔羊(v.36);(2)拉比(v.38);(3)弥赛亚(v.41);(4)那一位(弥赛亚的通名)(v.45);(5)神的儿子(v.49a);(6)以色列的王(v.49b)。 B.神子的宣道(2:1-5:47) 作者在记神子的宣道工作时,他的格式似乎先引述神子在加利利的工作,在犹太的工作,然后交替的指出神子的宣道事迹(此交替式之格式直至书之结束):(1)在加利利=2上;(2)在犹太1=2-3下;(3)在加利利=4;(4)在犹太=5;(5)在加利利==6;(6)在犹太=7-20;(7)在加利利=21。他的资料全是选择性的,特别他以神子的神迹来证明耶稣是神子,所以最适当的开始便是神子第一个神迹而作起点,结语乃是论神子在世上最后一个神迹。 1.在加利利的事迹(2:1-12) a.在拿撒勒(
2:1-11)--在拿撒勒神子彰显他的权能,以水变酒,暗喻神子可使生命丰足(酒在犹太人观念中之代表意义)(非俗指除旧更新之意)。 b.在迦百农(2:12)--迦百农为神子之宣道大本营,不过作者的重点乃在神子之犹太宣道,故他故意不多记述。 2.在犹太(2:13-3:36) 作者记神子之工作多半在犹太,故此段比上段较长,其中有数件重要事迹,分二地区说明: a.在耶路撒冷(2:13-3:31)--(1)洁净圣殿(2:13-22)--显出神子和神的关系(父子,v.16)与他的权能,并首次以殿喻己身。(2)广施神迹(2:23-25)--藉着神迹(在犹太之神迹与4:34无冲突)使人信靠他。首次在本书出现信钥字。(3)与人谈道(3:1-21)--与尼哥底母论见神的国(vv.3-5)之途径乃是重生(v.7),即从圣灵生(v.6),此为相信(vv.12,15)。灵生是自然的,不能靠感官触及的,然而可知道其存在(v.8)。水礼(v.5)为因相信而得灵生之表示。作者边记此事时边受感动,故他把自己之感动附加在此段谈话之末(3:16-21),以显出信与不信之后果及不信之因由。 b.
在哀嫩(3:22-36)--作者记述此段之目的,显出先锋是预备神子出现的人物(他之下监(v.24)不但在耶稣生平中为一重要的动态,他是在神计划中一钥旨)。他对神子有极正确的态度:他必兴旺,我必衰微(v.29);以新郎之声音为喜乐,以此喜乐为满足(v.30)。作者一贯的习惯在此把自己的感动(注意他 字,v.32)附记下来(3:31-36),辅佐论神子之身分与权柄(注意:从天上来,万有之主,神所差来,神赐圣灵给他无限量,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信与不信之结局等语)。 3.在加利利(4:1-54) 在犹太,反对耶稣为神子已开始成形(v.1),故此神子防患于先,便离开那里到加利利去暂避风头(v.3)。作者选记二件事迹表明神子之工作,一是在途中发生,一是在到达后: a.在撒玛利亚(4:1-42)--从神子与撒玛利亚妇人谈话的故事内,作者指出神子的宇宙性,他不单是以色列的王(1:49),也是全地救主(v.42)。他的恩典不是单给犹太人,也给外邦人(vv.12-13),他所受之敬拜不是限于某一地域,而是与诚实的心灵同在(vv.20-24;参赛57:15)。神子的全地性正要
切合作者之主旨。 b.在迦拿(4:43-54)--作者选载神子在加利利所行的第二个神迹,指出神迹是神子的证件,而信心是得见神迹的必需品。另一方面,本段故事接续上文,这是第二件神迹,证明神子宇宙性,即救恩临到外邦人身上。 4.在犹太(5:1-47) 在外邦人身上神子得到信靠,在本国人身上神子却遭计害。本段记述神子回到国都过节时遭受逼迫(v.16)的情形。作者只记一件事件,原意是要指出神子遭受弃绝。 a.医治病人(5:1-18)--这是本书内第三件神迹,指出神子是安息日的主(符类福音之名词,例太12:8)。在符类福音内,主耶稣在安息日掐麦及治病(称为安息日事件),是人子被弃绝之记号,因而引起不得赦免之罪的宣告(参太12:32)。在约 翰福音内,虽未有同类的安息日事件,但却有其独立的安息日事件(vv.10,16),故仿配符类福音之结构,神子广大的宣道工作到此为一合理之段落。 此段记神子在安日医治三十八年之病者,整段故事没有信的表现,故明显地作者有别的目的,正是要显出神子有超越安息日的权柄。 b.辩护自己(5:19-47)--从上段里,犹太人要杀害神子
的原因有二:(1)在安息日治病(5:18a);(2)自称与神平等(5:18b)。神子于是引证他超越寻常的身分,分三点证明:(1)神子的工作(5:19-23)--这段指出子所作的全是父所赐的权柄。如属世的家庭一般,子听从父命,子从父领受权柄,耶稣以神子身分,从父领受托付(v.20)及权能才能作成这些神迹(v.19b);(2)神子的恩惠(5:24-29)--神子有父的托付与权柄作他要作的工,唯接受他为神子的(行善的,v.29a),便接受无穷恩惠,就有永生,不至定罪,出死入生(v.24);但拒绝他的(行恶的,v.29b),便要接受定罪的审判,因神也把审判的权柄交给神子了(v.27);(3)神子的证明(5:30-47)--在此段中神子引述五大证明佐证他确是神子:(a)自己的见证,vv.30-31);(b)天父的见证(v.32,另有一位指神)(注39);(c)施洗约翰的见证(vv.33-35);(d)工作的见证(v.36);(e)圣经的见证(vv.37-47),其实这正是父在圣经内无言为子的见证(v.37)。 三.神子的被弃(6-11章) 安息日事件是神子遭拒的先兆,故他急速离开,回
到加利利(参7:11),在加利利他遭百姓弃绝,门徒弃绝;在犹太也遭弃绝。 A.在加利利(6:1-71) 1.在加利利某山地(6:1-14) 此段记本书之第四个神迹,神子以五饼二鱼喂饱五千人。这神迹之目的是指出神子能解决人的生活问题,难怪他们要强迫他作王(v.15)。 2.在加利利海上(5:16-21) 在水面上行走的故事为第五个神迹,显出神子的权能超越自然界方面。 3.在伯赛大海边(6:22-40) 教训神的粮(v.33)是天上的真粮(v.32),是生命的粮(v.35),即是神子耶稣基督。 4.在迦百农会堂里(6:41-59) 犹太人议论神子僭妄自称为神之粮,吃他的必得永生的话(v.51)。神子解释吃即把他吃去,完全的接受,住在他里面,与他有交通,有关系(v.56)。 5.在迦百农会堂外(6:60-71) 因上文的话门徒多有离开神子而去的,连十二门徒之一也被预言要离他而去。 B.在犹太(7-11章) 在加利利,反对神子的动态还不算明显或强劲,这也是神子多留在加利利之因(7:1)。作者很少记述神子在加利利之事迹
,因他的重心是神子在犹太宣道的情形。在犹太,当时住棚节到了,遵守神律法的神子便上耶路撒冷应节去,在那里便引起犹太人决定性(7:9)及最后性的弃绝他(12:10,19)。 1.在耶路撒冷(7:1-10:39) a.第一次在殿中与犹太人辩论(7:1-52)--整段的辩论可分二部分,其背景为住棚节期(7:1-13):(1)节期之始(7:14-36)--在这段辩论中,神子再跟犹太人辩论安息日之目的(vv.22-23),而他们却认为他是被鬼附的(v.20,参8:48;10:20)。在四福音内,诬告耶稣被鬼附是耶稣生平中极要紧的一件事迹。在符类福音内,主耶稣认定这诬告为决定性之弃绝他,故称之为亵渎圣灵之罪或不得赦免之罪(参太12:24-32)。在约翰福音内,虽未有如符类福音那样诬告主耶稣被鬼附,而遭宣告亵渎圣灵之罪行,然而约翰福音亦有其独特的被鬼附之诬告(v.20),故弃绝神子的动态渐进入高潮了。这点从百姓的弃绝(v.30)到首领之捉拿(v.32)的动态中清楚易见。(2)节期之末(7;37-52)--在节期最后的一天,神子高声引旧约预言(参耶2:13;17:13)用在自己身上(v.38
),这是有计画与目的的行动,因他有权能如此行,但后果却引起人的不满与更深的拒绝(vv.44-52)。 b.第二次在殿中与犹太人辩论(8:1-11)--犹太人以一个行淫被拿的妇人试探神子对神律法的态度(v.5),这是为着有正式的证据控神子于罪(v.6a),但神子以极巧妙的方法显出他的怜悯、赦罪与智慧。 c.第三次在殿中与犹太人辩论(8;12-59)--按严格之释经学,此段应是续前段(7:37-52)之事迹(故8:1-11为一段),是住棚节最后一天的情形(注40)。当众人在殿中高举烛光厌祝时,神子站起来高叫: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时(v.12),那气魄是何等的激昂,何等的雄壮!难怪国家首领反对他(v.13)。在这冗长之论谈中,神子宣告有关自己(Self-disclosure)的数项要点:(1)从上头来(v.23a);(2)不属这世界(v.23b);(3)得神直接的启示(v.26);(4)神的儿子(v.36);(5)本于神(v.42);(6)无罪行(v.46);(7)自有永在(v.58)。这些宣称大大的激怒他们,他们弃绝神子便不在话下了,还想要立
即用石头把他打死(v.59)。 d.第四次与犹太人辩论(9:1-41)--这次辩论之背景乃是神子在安息日医治一个生来眼瞎的人(9:1-12),这次是本书中第六个神迹,也是约翰福音安息日神迹的另一件。以色列首领却不承认此神迹,把他赶逐,(v.34)(9:13-34),也计划赶逐任何承认神子为基督的人(v.22)。除却弥赛亚外,从创世以来未有人能行开眼的神迹(vv、32-33)。作者续记后来在与犹太人之辩论中(9:35-41),他们再次显出拒弃神子的态度(v.40)。 另一方面作者也藉着这故事指出神子的各项身分:(1)世上的光(v.5);(2)历史的人物(v.11);(3)先知(v.17);(4)从神来的(v.33);(5)神的儿子(v.35);(6)审判之主(v.39)。 e.第五次与犹太人辩论(10:1-21)--不知在什么场合或时间里,神子又与国家首领冲突起来(这不过是作者题材性的把神子与犹太人之冲突放在一起而已)。这次冲突的起因是神子用好牧人之比喻(原文是箴言或格言)喻他们是贼、强盗(vv.1,8)、雇工(v.12);他们的工作是从别处爬进去(神的国)的(v.1)
,是偷窃,毁坏(v.10),撇下羊逃走(v.12),不顾念羊的(v.13);也喻自己是羊的牧人(v.2),羊的门(v.7),好人(vv.11,14);工作是按名叫自己的羊(v.3),在羊前头(v.4),带至草地(v.9),叫羊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v.10),为羊舍命(vv.11,15)(读者可作图表比较)。 神子如此之勇敢,用比喻把他们的情况赤露敞开来,必定招惹他们的憎厌,认为他是被鬼附的,所以才说这些狂傲的话(v.20),但却有人接待他(v.21,可能仍是半信半疑)。 f.第六次与犹太人辩论(10:22-39)--在第六次与犹太人之辩论中(这是著名与父合一之讲道),作者指出神子是:(1)基督(vv.24-25);(2)赐永生者(v.28);(3)与神合一(vv.30,8);(4)神的儿子(v.36)。这些话犹太人认为是僭妄(v.33),故要拿起石头打他(v.31),又要捉拿他(v.39),这一切都显明他们不要神子为弥赛亚。 2.在伯大尼(10:40-11:53) a.受国家百姓信服(10:40-42)--10:40应是11章之起头,地点是伯大尼(11:1)
,亦称为约但河外(10:40)。神子在一片喧囔杀害他的声音中却得多人信服(v.42)。作者指出神子受人信服之因乃是因为他的神迹(v.41),因神迹在约翰福音内有其特别之意义:神子的记号。 b.受国家首领计害(11:1-53)--另一方面,神子在伯大尼却遭国家首领商议杀害(v.53),其因是神子使拉撒路复活之神迹(第七个)使多人归主(v.45),当时大祭司该亚法献议把神子处死,免得通国灭亡(v.50),况且神子的死是合旧约的预言(数处综合齐看,例结37:15-28;赛53:5等不赘);由此可见当时的国家领袖用圣经支持把神子处死是为合法的,合理的,合预言的! 3.在以法莲(11:54-57) 神子到耶路撒冷西北之以法莲城稍避犹太人之毒计(v.57),另一面在赴十架前多与门徒接近,坚固他们(v.54)。犹太人弃绝他已成铁实,他们只等候神子再次出现而下手杀害。 四.神子的受苦(12-19章) 神子骑驴进京是耶稣生平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迹,此次为神子最后一次献给以色列,为他们的王(12:12-19)。这件事迹引进神子受难的星期,称为受难周。在符类福音内,主耶稣进京后每
天之事迹均有记录,约翰福音则只记受难前一晚的情形,但作者却多记一件符类福音无提及之事迹,即是逾越节前六天神子在伯大尼受马利亚用香膏膏他,旨在描写一幅对比之图画:在受难前得享片刻温暖之接受。 A.逾越节前(12:1-50) 1.在伯大尼;受人膏抹(12:1-11) 在伯大尼三姊弟之家内,神子享受马利亚用极贵之香膏膏抹,这牺牲给在场的人产生二个心情:(1)神子:这牺牲预指一个更大的牺牲(v.7);(2)犹大:这牺牲是一种浪费。 耶稣在伯大尼之出现也吸引二种不同的人:(1)要杀神子(及拉撒路)的犹太人(v.10);(2)要见活死人拉撒路(因而受感信主的有好些人)(v.11)。 2.在耶路撒冷:献己为王(12:12-19) 神子骑驴进京一事在四福音内均有记载,但在约翰福音内则最为简单,因进京的故事是显明神子为以色列的王(v.13),而本书的主题则是耶稣为神。虽然此段是神子最后献上自己为以色列王,但国家领袖也不接待他(v.19)。 3.在耶路撒冷:受人寻找(12:20-50) 此段之中心乃是神子吸引万人之讲道,故事背景为一些希利尼人到耶路撒冷来寻找
他(12:20-22),他以此为他要得荣耀(死与复活)的记号(v.23)(因希利尼人(希腊)代表的外邦人来寻找他(注41),而本国人竟然弃绝他),于是他立刻宣告其著名吸引万人之论谈(12:23-36),这吸引万人之动力从他的死而来(v.24),但结果也没有人信从他(13:37-44),故神便使他们的心刚硬起来,因他们已落在必受责打的光景中(v.40;参太13:15)。他本来不是要施审判,而是要拯救(v.47),但审判是弃绝的结果(v.48)。 B.逾越节(13-19章) 作者从星期日(骑驴进京)跳到逾越节晚之事迹,该晚异常热闹: 1.为门徒洗脚:彼此服事(13:1-20) 为门徒设立彼此服事的榜样(v.14),如同神子服事他们一般(v.16)。 2.赐新命令:彼此相爱(13:21-38) 在最后晚餐时,神子待犹大离席后便开始其伟大的楼房论谈(UpperRoomDiscourse)(13:31-14:31或13:31-17:6)。首先他吩咐他们彼此相爱,因犹大没法与他们彼此相爱。这是一条新的命令,乃是以神的爱爱人(是这方面新,因他们在律法内已有要相爱的
命令)。 3.安慰门徒(14:1-31) 神子似乎模到他的门徒因他要离开而有的忧愁与伤感,于是便在四方面安慰他们:(1)他必要再回(vv.1-4);(2)与父合一(vv.5-14);(3)应许圣灵(vv.15-26);(4)留下平安(vv.27-31)。 4.说明关系(15:1-27) 从14:31表示他们已离开了楼房,故15-17章之事迹是往客西马尼园途中所说之话(注42)。本章为著名之关系论,神子在三方面指出三种不同的关系:(1)信徒与主之关系如同葡萄树与枝子(vv.1-11);(2)信徒彼此的关系乃是彼此相爱如主所爱(vv.12-17);(3)信徒与世界的关系乃是属世而超世(vv.18-27)。 5.启示将来(16:1-33) 本章为全书著名之启示录,内容包括四方面的启示:(1)为主受苦(vv.1-6);(2)圣灵工作(vv.7-15)(在14章内预言圣灵的来临,今章启示圣灵的工作);(3)必要复活(vv.16-24);(4)明告使命(v.28)(vv.25-33)。 6.为信徒祈求(17:1-26) 16:32暗示神子在此章独自在
一隅向天父祈求。此章为著名大祭司之祷告,回应以前曾向彼得所说之预言(路22:31-32)(注43),神子在三方面为三件事祷告:(1)为成全使命的自己,求天父使己同享荣耀(vv.1-5);(2)为目前的门徒,保守他们合而为一。如圣父子一样(v.6-19);(3)为将来的信徒,使他们合而为一,v.21a),信靠圣父子(v.21b),得享神爱(v.23)(vv.20-26)。 7.在山园被捉拿(18:1-11) 作者以大祭司的祈祷代替了符类福音的山园祷告(非相同祈祷),在山园里,神子被弃的后果初步实现。 8.通宵受审(18:12-9:16) 神子被拿后经过多次的审问:(1)在大祭司亚那面前(18:22-23);(2)在大祭司该亚法面前(18:24-27);(3)在彼拉多面前(18:28-19:16)。在三次的审问时,他们总找不到神子的罪(参18:23,38;19:4,6,12),然而无罪就被判为有罪,因他要担当众人的罪(参林后5:21;彼前2:22),他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1:29)。 9.被钉十字架(19:17-29) 神的羔羊被牵到宰杀之地,又
象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从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过;耶和华却定意把他压伤,使他受痛苦,以他为赎罪祭(赛53:7,8,10)。在十架上,神子向父神说成了后,便将灵魂交付神了(v.30)。成了乃是回应17:4之宣告,神子在地上的工作完成了。 10.被放墓中(19:31-42) 在四福音中,只有约翰福音细述神子被放的坟墓是一财主的坟墓,作者写神子为神的羔羊,他一定详读以赛亚53章有关神羔羊的预言,当他看到圣经预言一点一画的应验,丝毫不差时,那惊奇、赞美的感觉骤然从他的心窝里扑出来! 五.神子的复活(20:1-21:25) A.复活日(20:1-25) 1.早上(20:1-18) 神子复活就是他是神的儿子之明证,从这段史实中看出他的复活有下面数点确据:(1)坟石挪开(v.1)(不是给神子出来,而是给门徒进去看);(2)衣着齐放(vv.3-5);(3)作者(先进到坟墓)的见证(v.8);(4)神子自己(vv.11-18)。 2.晚上(20:19-25) 复活日晚上,门徒因惧怕自己会象神子般受捉拿杀害,那时又不见了他的身体,在惧怕的困境中,神
子向他们显现,目的有四:(1)证明他的复活(v.20);(2)差遣他们传复活的信息(v.21);(3)给他们预尝将来沛降之圣灵(v.22);(4)给他们宣判的权柄(v.23)。 B.复活日后(20:26-21:25) 1.八日后(20:26-31) 复活日多马多疑,故没有亲睹复活主之风采,现今他蒙神子眷顾,再给机会,信心坚定,日后与各门徒为主打美好的仗,可见主体恤人的多疑软弱,没有把人丢弃不顾,而致徒受主恩。 2.某日(21:1-25) 这段事迹(第八个神迹)是全书的附跋,旨在指出门徒从复活的主那里领受大使命。这虽不是符类福音那样的教会大使命(例太28:18-20),然而在约翰福音的独立结构中,这也是一种大使命,是喂养羊群的使命。这使命是牧养教会的使命,而符类福音所说的使命是扩展教会的使命,是教会增长的使命。前者是教会 对内的使命,而两者则构成教会真实的大使命。 ***** 约翰福音被称为属灵的福音(SpiritualGospel),又喻为基督的心。如马太福音是圣殿的以色列人院,马可福音为祭司院,路加福音为外邦人院,约翰福音是圣殿之至圣所
无疑(注44)。因本书把主的心揭开,叫世人晓得他是神的儿子(20:31a),也叫人因相信神而得永生(20:31b)。圣经说:神子来是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10:10)。你有永远的生命吗?你有丰盛的生命吗? 书目注明: (注1)牛述光著「新约全书释义」,晨星书屋1969年第三版第10页. (ע2)W.G.Scroggie,AGuidetotheGospels,Pickering&Inglis,1965pp.142-143. (ע3)E.F.Harrison,IntroductiontotheNewTestament,Eerdmans,1968(3rd),p.131;NewScofieldReferenceBible,Oxford,1967p.987. (ע4)F.F.Harrison,pp.135-136. (注5)读者有意详研此问题可参JamesMartin,TheReliabilityoftheGospels,Hodder&Stoughton,1959,pp23-71,85-96;F.F.Bruce,TheNewTestame
ntDocuments,AreTheyReliable?Eerdmans,1960(5th),pp.10-61. (注6)如H.A.Guy,ACriticalIntroductiontotheGospels,Macmillan,1960,pp.28-29(或全书);WilliamBarclay,TheFirstThreeGospels,SCM,1966,pp.116-141(或全书);DonaldGuthrie,NewTestamentIntroduction,Tyndale,1966,pp.114-117;W.G.Scroggie,pp.83-93;B.F.Westcott,AnIntroductiontotheStudyoftheGospels,Macmillen,1881,pp.163-212;Harrison,pp.136-145等不赘. (注7)W.R.Farmer,TheSynopticProblem,Macmillan,1964,pp.199-232(或全书);B.Crischton,ThePriorityofMatthew,unpublishedTh.M.T
hesis,DallasTheologicalSeminary,1945;J.F.Walvoord,Matthew:TheKingdomCome,Moody,1974,p.11;R.C.H.Lenski,TheInterpretationofSt.Matthew-sGospel,Augusbury,1946,p.19(笔者支持马太福音为首本福音论). (ע8)NewScofieldReferenceBible,pp.987-988. (ע9)C.C.Ryrie,BiblicalTheologyoftheNewTestament,Moody,1966(3rd),pp.59-60. (注10)参W.G.Scroggie,TheUnfoldingDramaofRedemption,II,Pickering&Inglis,1957,pp.89-102,122;又同作者著AGuidetotheGospels,Pickering&Inglis,1965,488-504;I.L.Jensen,TheLifeofChrist,Moody,1969,pp.24,51,5
8-59,72,80,82,86-87;马有藻著「基督生平概要」. (ע11)E.F.Harrison,p.157. (ע12)G.A.Hadjiantoniou,NewTestamentIntroduction,Moody,1957,p.57. (注13)参W.G.Scroggie,AguidetotheGospels,pp.268-270逐节列述. (ע14)W.S.McBirmie,TheSearchForTheTwelveApostles,Tyndale,1973,p.174. (注15)参上文「四福音之形成」及拙著「马太福音注释」. (注16)此主题之发挥可参拙著[马太福音注释]. (注17)S.L.Johnson,“TheGenesisofChrist”,BibliothecaSacra,112:319,Oct.,1965. (注18)如G.C.Morgan,TheGospelAccordingtoMatthew,Revell,1931,p.41;W.Barclay,TheGospelofMatthew,I.Westminst
er,1958,p.87;W.Hendriksen,N.T.Commentary:Matthew,Baker,1973,pp.249,261;J.O.Sanders,RealDiscipleship:ADevotionalExpositionoftheSermonontheMount,Zondervan,1972,p.17 (注19)如J.F.Walvoord,Matthew:ThyKingdomCome,Moody,1974,pp.103-104;M.R.DeHaan,TheParablesofJesus,RBC,1961,p.23. (注20)「百姓」非如俗解「教会」(如M.F.Unger,Unger-sBibleHandbook,Moody,1960,p.484;H.A.Kent,"Matthew",TheWycliffeBibleCommentary,Moody,1963,p.967;Jameison,Fausset,Brown,ACriticalCommentaryontheWholeBible,V,n.d.,p.104;W.H.G.Thoma
s,OutlineStudiesinMatthew,Eerdmans,1961,p.312);而是指在主再来时的以色列国(参太24:34,罗11:26)(如J.D.Pentecost,LifeofChrist,lecturenotes,DallasTheologicalSeminary,1967,pp.78-79;A.J.McClain,TheGreatnessoftheKingdom,Moody,1968,pp.309-310). (ע21)RalphEarle,"JohnMark",Zondervan-sPictorialBibleDictionary,Zondervan,1963,p.510. (注22)有关彼得从未到过罗马之说,参E.S.English"WasSt.PeterEverinRome?"BiblicothecaSacra,Oct.,1967,pp.314-320. (注23)E.F.Harrison上引书第175页. (ע24)WilliamBarclay,TheActsoftheApostles,We
stminster,1955,pp.xiv-xv. (注25)Ryrie上引书第51页. (注26)详研此点可参拙著上引论文第219-235页. (ע27)M.C.Tenney,"Luke",WycliffeBiblecommentary,p.1045. (注28)A.Plummer,"St.Luke",InternationalCriticalCommentary,T.T.Clark,1969,p.561;但F.Godet,CommentaryonSt.Luke-sGospel,II,T.T.Clark,1957,p.358却指是复活40日后升天前之言. (注29)E.F.Harrison,上引书第215页. (注30)欲精研此题目可参M.C.Tenney,"TheSymphonicStructureofJohn",BibleothecaSacra,April,1063,pp.117ff. (注31)有意详研此点的可参E.F.Harrison,"TheDiscourseso
ftheFourthGospel",BibliothecaSacra,Jan.,1960,pp.23-31. (注32)有关约翰身世的传说,读者可参McBirnie上引书第108-121页或任何较详的圣经字典. (注33)C.C.Ryrie着上引书第308-310页. (注34)马有藻著「约翰福音诠释」,宣道出版社1985年版第34页. (ע35)E.F.Harrison,Introduction,p.205. (注36)这纲要与W.G.Scroggie,GuidetotheGospels,pp.461-466有同感. (ע37)J.F.Walvoord,JesusChristOurLord,Moody,1971,pp.38-42. (注38)B.F.Westcott,AnIntroductiontotheStudyoftheGospels,Macmillan,1881,p.313极强调[七]个神迹指主的一,[八]个神迹指主的复活,如[七]是[完全之意],[八]是[新生命]之意. (ע39)E.F.Harrison,"
John",WycliffeBibleCommentary,p.1084. (注40)参WilliamBarclay,TheGospelofJohn,IIWestmiinster,1960,p.11;D.O.Fuller,ed.;CounterfeitorGenuine,Mark16?John8?,GrandRapidsInternational,1975,p.138;但LeonMorris,"John",NewInternationalCommentary,Eerdmans,971,p.435却不以为然. (注41)TheCompanionBible,Bagster,1969reprint,p.1550同感. (注42)E.F.Harrison,"John",WycliffeBibleCommentary,p.1106却认为[起来,我们走吧]不是马上[起来,走吧]. (ע43)M.C.Tenney,John,TheGospelofBelief,Eerdmans,1968(8th),p.243. (ע44)
J.VernonMcGee,BriefingtheBible,ThroughtheBiblePublishers,n.d.,p.142.